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04月27日 18:00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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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10 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4-020公告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41,699,0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23年,全球经济挑战加剧。国际政治经济环境错综复杂,欧美通货膨胀虽得到抑制,但经济复苏乏力,经济持续回升仍需多方位支撑;国内经济处于结构调整转型的关键阶段,周期性和结构性矛盾叠加,经营主体信心和经济回升动力需进一步增强。2023年,面对全球经济衰退带来需求下滑以及国内厂家竞争加剧等诸多挑战与不确定因素,我们接续奋斗、砥砺前行,在市场销售、产品创新、运营服务和组织人才等方面取得了突破与收获。

1、生产经营方面:坚持以客户为导向,以品质为中心,不断加强运营管理能力,持续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5.56亿元,同比减少9.70%;实现利润总额2.59亿元,同比减少36.6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0亿元,同比减少37.76%。截至2023年12月末,公司资产总额37.93亿元,较年初增长13.85%;负债16.98亿元,较年初增加17.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0.95亿元,较年初增长11.33%。

2023年,公司收购中福赫达,实现公司一体化战略在横向拓展方面深入推进,在拓展延伸上下游产业链的同时,持续完善纤维素醚产品组合,提高公司羟乙基纤维素(HEC)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实力,提升市场综合竞争力。

2、产品研发方面:持续提升研发实力,不断丰富公司产品线,筑牢技术护城河,抗风险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公司始终聚焦产品与技术的提升。在纤维素醚建材领域,多样化的改性产品、高端瓷砖胶产品、HEC系列产品,满足客户不同需求,持续渗透海外高端市场;在纤维素醚医药领域,高端包衣产品取得突破,打破这一系列产品长期依靠进口的局面,缓释产品性能提升,与药企的合作不断加强;在植物胶囊领域,二代胶囊注册成功,并取得2项国家发明专利,获得国内外客户广泛认可;抗酸胶囊、不含二氧化钛系列胶囊相继研发成功,获得客户认证,胶囊产品线日益丰富,可为不同地区、不同需求的客户提供多品类胶囊。2023年新增发明专利8项、实用新型专利24项,获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持续加固公司护城河。

3、持续改善方面:倡导高效运营,严抓降本增效,成本节约效果显著。

为保证安全生产运营,公司启动SHE领导力项目,并开展HDMA( 赫达管理层安全责任)与OSW(管理层现场巡视)行动,优化生产工艺,持续推进SOP标准化工作,生产效率、设备及生产稳定性、产品合格率都得到明显提升。与此同时,改善项目带动成本节约,集团物流部及各事业部改善项目共节约成本达1700万元。2023年,公司成立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确定公司双碳目标(2030年碳达峰,2050年碳中和),开展产品碳足迹认证,为打造可持续发展企业奠定基础。

4、组织能力与人才发展方面: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开展领导力提升和人才发展行动,持续优化人员结构,打造高绩效、敏捷型团队。

2023年,公司技术团队、运营服务团队、市场销售团队引进高端人才20余人,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助力公司多模块发展。同时,公司开展工程师发展项目、内训师项目、一线管理提升项目及一线技能工技能提升项目等一系列领导力与人才发展项目,为搭建员工发展梯队提供支撑。人员结构优化,员工素养提升,持续优化人员,打造高效、简洁的员工队伍。

一直以来,赫达集团的一体化产业链战略为我们深耕纤维素醚20多年带来了优异且确定性极强的成长,但是刚过去的2023年,对于赫达以及整个纤维素醚行业来说,仍是经历“阵痛”的一年。

海内外经济复苏不如预期、房地产市场下行、海外客户去库存、行业无序扩张等“短痛”“长痛”齐至,让我们在2023年有些月份一度下滑至近三年来的低点。好在扎实的功底和客户的信赖,无论是纤维素醚还是植物胶囊业务,在这样的环境下,2023年销售量仍保持增长。但是由于部分原料的涨价、运营成本的增加、销售价格的下滑,相对预期的营业收入和利润仍有不小的“痛”,这也确是赫达追求高质量发展、剑指全球纤维素醚龙头进程中,不得不正视的问题。

但是对于这些发展的痛点,当前我们如何在这样的形势下有高质量的发展呢?2024年及未来规划,我们将拿出“风物长宜放眼量”的态度来应对。

一是调整产品和市场结构。

公司主营纤维素醚业务中占营收最大的“基本盘”建材级纤维素醚,在国内房地产市场下行的趋势下,加上过去几年,行业一度无序产能扩张,出现了供需错配、产能过剩。

企业的关键是要有自己真正领先的核心竞争力。纤维素醚行业的发展方向并不会被短期扰动所改变,我们还是要往高附加值领域升级和扩张,应用场景宽广的医药食品级纤维素醚才是真正增长潜力巨大,也是与国际巨头博弈的领域。2023年我们已经有了很大突破,这也是我们未来的战略重点。比如高端医药包衣产品技术取得成功。在国内市场,打破了这一系列产品长期依靠进口的局面;在国际市场,我们可以逐步取代国际一线品牌的产品。

我们“十年磨一剑”的赫尔希植物胶囊业务,以自产医药级纤维素醚作为原材料,凭借一体化产业链优势,在不到10年的时间里,已能与瑞士龙沙、韩国苏恒、印度ACG等国际一流企业比肩。2023年我们的二代纯品胶囊注册成功,并取得2项国家发明专利,现在已经开始批量销售,获得医药客户认可,逐步进入全球医药领域。

接下来我们会进一步加大在医药食品领域的投入,搭建研发中心、引进研发设备和高端研发人才,让高附加值产品带来更大的利润空间。

二是全球引智,加速迈向国际化。

赫达立志塑造“全球的赫达”,眼下的“难”反而是我们挑战的机遇,而要抓住这个机遇,还是要继续“练好内功”。“练好内功”无非就是要提升内部管理,继续加大技术投入,建设好资源渠道。

赫达一直注重招揽优秀的管理、研发技术、销售人员等。赢得国际化的市场,需要国际化的人才。我们瞄准海外重点战略市场,通过聘请当地市场专家、行业技术专家,不断提升技术竞争力,加速市场的开拓与渗透。目前赫达已经有来自法国、德国、意大利等10个不同国家的员工为我们服务。不拘一格吸引人才,放眼全球引才引智。现在的赫达,已经踏上了国际化发展的快车道。

三是关注ESG,推进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公司治理等可持续价值的创造既是公司发展愿景,也符合国际社会让世界更美好的目标。2023年,赫达成立了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毕于东董事长担任主席,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并响应国家号召,承诺赫达的双碳目标:2030碳达峰,2050碳中和。未来,我们将继续开展节能减耗、碳足迹、社会公益等各项ESG活动,推动公司更好发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①本公司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本公司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②根据新旧衔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企业进行上述调整的,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上述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对于2022年1月1日至首次执行日(即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单项交易按照上述规定进行调整;对于2022年1月1日期初确认的单项交易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出具了《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赫达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跟踪评级结果与首次评级结果相比未发生变化,上述评级报告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2810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4-030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99号)批复同意,公司于2023年7月3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000,000.00张,每张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00.00元,面值总额为人民币600,000,000.00元。截至2023年7月7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0,000,000.00元,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已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5,300,000.00元(承销及保荐费用为5,800,000.00元,项目前期已预先支付保荐费500,000.00元,本次扣除5,300,000.00元)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7月7日将人民币594,700,000.00元缴存于公司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640282812账户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 7,249,418.4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2,750,581.56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23)第000036号的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截至2023年7月1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累计金额为341,226,850.48元,其中: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金额为 330,620,000.00 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3)第10555号《关于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予以确认,募集资金到位后已归还垫付款330,620,000.00元。

(2)公司募集项目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130,000,000.00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已支付补充流动资金金额122,750,581.56元(差额为:使用补充流动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 7,249,418.44 元)。

(3)根据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总额不超过1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共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39,379,520.00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53,370,581.56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39,645,357.46元,其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265,837.46元(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支出后的净额),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到期的余额 139,379,52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及保荐人已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署了《可转债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协议得到公司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发生利息收入265,837.46元,手续费480.00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本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10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4-023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20,209,397.81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282,459,659.91元,减去2023年已分配的现金红利102,698,712.00元以及2023年度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8,955,535.62元,2023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81,014,810.10元。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及整体财务状况,同时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及利益,为持续回报投资者并树立股东对公司的长期投资理念,公司拟以当前总股本341,699,040股为基数,向截至分红派息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68,339,80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计入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的短缺。

本预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完毕。若在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按照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又兼顾了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该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两个月内实施。

2、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10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4-026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从事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等相关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历年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和内控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期出具了公司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办公司2024年的审计、内部控制审计、验资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服务费用拟定为95万元/年,差旅费由公司据实报销。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41位,2023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4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41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1,82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77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683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4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建筑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7,656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4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涉及人员11名,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罗炳勤先生,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1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凤文先生,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余红刚先生,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证券代码:002810 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4-025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合并利润表项目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毕于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美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毕于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美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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