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04月27日 18:18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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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3667 公司简称:五洲新春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8,178,338.30元,母公司净利润为92,486,219.66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以2023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92,486,219.66元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9,248,621.97元后,加上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558,205,870.15元,扣除本年度已分配的2022年度股利59,054,691.78元,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82,388,776.06元。拟以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的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0元(含税)。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68,581,128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6,344,603.04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公司所处的行业属于高端装备制造业中的轴承制造行业,轴承作为关键核心基础件,是国家重点支持、大力推广的九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C34)中的“滚动轴承制造”(代码:C345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C34)。

根据QYResearch最新调研报告显示,2023年,中国轴承产量达到约275亿套,较上一年增长6.18%,显示出强劲的市场需求和生产能力。

2、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统计分析,2023年全年汽车产销稳中有增,2023年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016.1万辆和3009.4万辆,同比增长11.6%和12%,延续了去年的增长态势。其中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612.4万辆和2,606.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和10.6%;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403.7万辆和403.1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6.8%和22.1%;新能源汽车持续爆发式增长,产销量再创历史新高,分别完成958.7万辆和949.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5.8%和37.9%,市场占有率达31.6%,进入全面市场化拓展期,迎来新的发展和增长阶段。新能源汽车对轴承的性能和质量要求更高,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将带动轴承等零部件国产替代的新机会。

3、根据国家能源局的统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约291,965万千瓦,同比增长13.9%。其中,风电装机容量约44,134万千瓦,同比增长20.7%;2023年全年全国风电新增并网装机7,590万千瓦。

随着风电装机量增长的带动,行业去库存化逐步结束,包括风电轴承在内的风电产业链需求都有相应增长。风机大兆瓦化趋势明显,对风机轴承的承载能力要求提高,承载能力更强的风电滚子轴承渗透率有望快速提升,叠加风机中主轴轴承和齿轮箱轴承国产化率的逐步提高,将为国内专业风电滚子制造商的业务带来重大发展机遇。

第四次工业革命包括数字经济、人工智能、新能源等一系列创新技术引领的新兴产业,对于第四次工业革命,中国与大多数发达国家处于同一起跑线上,特别是在硬件上,中国拥有世界上最完整的制造业和硬件供应链。同样,公司深耕精密制造技术二十多年,为国内少数涵盖精密锻造、制管、冷成形、机加工、热处理、磨加工、装配的轴承、精密零部件全产业链企业。基于轴承和精密零部件产业链,公司在核心技术关联的基础上,实现产品多元化,从传统行业精密零部件向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风电滚子、机器人执行器核心零部件方面转型,并取得了一些新突破,由此让公司进入了新能源和人工智能硬件建设的新格局,践行“立足高端装备制造领域和新能源产业,技术创新驱动,全球资源配置,深耕客户价值,实现高质量发展”新发展战略。

公司轴承产品及汽车零部件、热管理系统零部件大部分属于汽车整机厂的二级供应商,向汽车整机厂一级供应商提供产品,一级供应商装配后向汽车整机厂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及生产通常需要一定时间的周期,通过汽车整机厂的审核认证后还要获得新项目的定点,从研发到形成销售通常需要一定的周期且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另外,由于公司作为平台型企业产品线丰富且形成较大规模的销售收入,通常一个汽车零部件单品的销售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比例都不会太大,公司整体收入的增长往往来源于现有产品线的稳定增长及数个单品的快速增长,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业务主要包括以下产品。

1、轴承产品:新能源汽车轴承业务稳步发展,密切关注其他工业轴承新领域

公司积极应对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增长,研发成功新能源汽车全系列轴承产品并配套国内外主机客户。公司积极扩大球环滚针轴承产能,满足来自丰田系汽车海外市场增量及国内新能源汽车的市场需求,并成功向国内某家主流造车新势力新车型配套球环滚针轴承,为公司该产品日后的拓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报告期内公司加快从工业减速器、变速箱轴承切入新能源车减速器、变速箱轴承,近期公司间接向国内另一家主流造车新势力刚推出的主打车型配套减速系统轴承,并有助于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轴承项目的推进;三代乘用车轮毂轴承单元在满足汽车后市场订单的同时,新采购全自动装配生产线调试成功并经过国内知名主机厂审核并获得新项目的定点,同时公司也在积极推动汽车后市场营销渠道的开拓,与美国知名汽车后市场轮毂轴承经销商接洽,加快协商合作提升公司三代汽车轮毂轴承单元的产销量。

轴承作为机器人减速器核心零部件之一,逐步被市场重视。下游客户对机器人轴承提出较高的性能要求:高运动精度、高可靠性、高刚性、长寿命、较小空间能量密度。机器人相关轴承包括:定制化的深沟球轴承、四点接触球轴承、角接触球轴承以及滚针轴承;高承载、高精度的圆锥滚子轴承、柔性薄壁轴承和交叉滚子轴承等。公司已经研发成功机器人全系列轴承产品,配套南高齿、纽氏达特、中大力德、大族谐波、来福谐波等机器人减速器企业。

公司积极布局工业轴承新领域,公司全资子公司FLT为欧洲著名变速箱轴承、工业电机减速器轴承重要供应商。公司主要客户包括美国德纳(Dana)、英国吉凯恩(GKN)、意大利卡拉罗(Carraro)、德国BPW、意大利邦飞利(Bonfiglioli)以及国内南高齿、上汽齿等。高速电梯用精密轴承配套迅达、奥的斯等著名电梯品牌,实现进口替代。

2、新能源汽车零部件

公司将精密制造核心技术运用到汽车零部件行业,重点开发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主要包括三种细分产品:(1)汽车安全气囊气体发生器部件,该产品目前全球仅日本新日铁、意大利特纳瑞斯和公司三家企业研发成功并规模化生产,市场前景良好;(2)新能源汽车动力驱动装置零部件,主要包括变速器、减速器的齿轮、齿坯、齿套的精锻件和机加件等;(3)新开发电子差速器接合锁和传动轴连接法兰件等。

3、热管理系统零部件

公司拥有一支长期专注于汽车热管理系统零部件和家用空调管路的技术研发团队,相关产品经过多年的研发积累,生产工艺技术成熟先进。汽车热管理是高弹性的新能源汽车零部件赛道,技术迭代加速,单车价值量提升,公司重点围绕新能源汽车热管理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产品附加值及单车价值量。公司已经研发成功热管理系统软管、系统管、汽车制冷剂流道板及电动汽车热管理系统集成模块阀岛总成等新产品,逐步完成从热管理系统零部件向系统集成的转型升级。

4、丝杠组件及零部件

丝杠螺母副(以下简称“丝杠”)是一种精密机械组件,将旋转运动转换为直线运动。这种转换是通过电机驱动丝杠轴旋转,丝杠轴配套的螺母在螺纹的推动下实现直线运动,将电机的旋转力转化为设备所需的直线驱动力。根据摩擦特性,丝杠可以分为滑动丝杠、滚动丝杠和静压丝杠。

丝杠各部件原材料大都为轴承钢和低碳合金钢等材料,在毛坯成型、精密机加工、可控气氛热处理、精密磨加工以及探伤等主要生产工艺与轴承高度相似。德国舍弗勒、日本恩斯克等轴承巨头均早已布局丝杠领域并成为丝杠行业的翘楚,轴承企业向丝杠领域发展有着材料、生产工艺及设备选型改造等方面的优势。

公司高度关注丝杠在新兴产业中的应用前景,将相关领域的产品研发及市场开拓作为未来发展的重点方向。报告期内凭借全产业链优势和技术储备,加快丝杠类产品的技术储备、加大研发生产投入及下游市场开拓。目前公司已拥有多种工艺、设计、研发等人才梯队储备;具备基于客户需求的自主设计、正向开发能力;拥有从锻件、机加工、热处理、硬车及各类磨削加工、装配和测试开发能力。公司丝杠产品主要包括以下三种类型:

4.1、梯形丝杠(滑动丝杠)

梯形丝杠在新能源汽车刹车、驻车系统及机器人线性关节中会有部分应用。公司已经成功研发出梯形丝杠组件并向重点客户送样。

4.2、滚珠丝杠

滚珠丝杠广泛应用于汽车、数控机床、机械等行业,在新能源汽车中,滚珠丝杠系统替代液压装置已成为发展趋势。公司2021年开始前瞻性研发汽车转向系统丝杠螺母组件。丝杠螺母单元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转向系统、电子刹车和驻车系统、变速箱和主动悬架系统等。公司研发成功新能源汽车电子助力转向系统(EPS)中控制精度最高的齿条式电动助力转向系统(REPS)所需的丝杠螺母组件。报告期内公司还研发成功新能源汽车电子驻车(EPB)、电子机械刹车(EMB)及电子液压刹车系统(EHB)等领域滚珠丝杠产品。

4.3、行星滚柱丝杠

滚柱丝杠承载能力大、传动精度高,因而对材料、设计、制造等环节的要求更高,国内市场仍以进口为主,国产化率尚低。根据相关研究报告,具身机器人线性关节主流技术方案将采用行星滚柱丝杠。公司依托以轴承为基础的精密制造行业经验,发展以高端行星滚柱丝杠产品为切入点的各类丝杠产品,为直线执行器、旋转执行器和灵巧手提供部件或者成套产品。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相关丝杠产品组件及零部件的设计及持续送样改进工作,由于主流产品技术路线尚未定型,目前仅实现少量的样品收入、销售占比极小。展望行业趋势,整个机器人产业链可能会出现爆发性增长,为公司提供可持续发展的空间。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也清醒地认识到,新行业的成长通常经历相对较长的发展周期,在发展初期,需要在技术研发、工艺完善和设备选型方面进行大规模投资,而中后期行业的发展和公司的市场开拓会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存在较大投资风险。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防范公司相关新业务的投资风险。

5、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采用“研发驱动、营销带动”的经营模式,把握行业发展趋势研发新产品,不断满足客户新需求。根据客户订单安排生产,同时根据客户的需求预测进行适当提前生产备货。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并针对海外战略客户采取寄售库存营销模式。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是优质合金钢和铜铝等有色金属,采购模式根据客户订单和生产计划进行采购,并有效控制原材料的库存量。公司经过二十多年精耕细作,具备了较强的产品整体配套方案设计、同步开发和生产制造能力,形成了集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一体化服务模式。

公司通过在北美洲墨西哥投资设厂以及对欧洲FLT公司的并购,开启了从单纯的贸易全球化向资源配置全球化的转型升级。公司根据主要客户在北美市场的需求,将不断完善及扩大墨西哥公司的生产布局。公司还将逐步加大FLT在国内厂家及集团内部的采购力度,增强市场竞争力。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止2023 年12 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 471,460.33万元,同比增长 6.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90,038.36 万元,同比增长25.85 %;2023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10,608.02万元,同比下降2.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817.83 万元,同比下降6.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2,349.44 万元,同比增长29.07 %。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4-021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36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29.850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3.40 元,共计募集资金539,999,993.8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及相应增值税 7,0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532,999,993.8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于 2023年7月2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信证券收取的承销费及保荐费相应增值税 396,226.42元,由本公司于 2023年7月2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不含税新增外部费用 2,172,735.85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31,223,484.3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80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资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2023年7月17日,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分别与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新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龙实业”)和中信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2022年8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的15,500万元投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方案,其中877.65万元通过坐扣发行费用及置换先期支付发行费用完成。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系提高公司的资产流动性,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五洲新春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五洲新春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资料审阅、沟通访谈等多种方式对五洲新春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重点核查,认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网公告文件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对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附件1:非公开发行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 月 27日

附件 1:

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4-024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在综合授信

额度内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企业名称: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五洲新春”)、浙江富日泰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日泰轴承”)、浙江森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春机械”)、浙江富立轴承钢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立钢管”)、安徽金越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金越”)、浙江新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龙实业”)、四川长新制冷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新制冷”)、四川虹新制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新制冷”)、捷姆轴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姆轴承”)、浙江新春宇航轴承有限公司(“新春宇航”)、浙江五洲新春集团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销售”)、五洲(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香港”)、XCC (Poland) Investment Sp.Z O.O.(以下简称“五洲波兰”)、WJB Automotive LLC(以下简称“WJB)。以上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下同)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折合人民币19.8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为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不超过折合人民币19.8亿元的担保。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00,936.73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2,941.73万元,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票据池业务互保余额为30,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预计额度19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66.57%。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为123,000万元,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含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为75,000万元。根据最近一年经审计(阅)的资产负债表,本次担保对象中,五洲波兰、WJB、五洲销售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为上述3家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28,000万元。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求,在下述范围内办理申请授信及在提供担保相关事宜,签署授信、担保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

一、2024年度银行综合授信情况概述

为满足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98,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2024年度担保预计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1、本次担保为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2、被担保人和债权人的名称、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担保原因及范围、是否有反担保的情况说明。

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为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不超过折合人民币198,000万元的担保,上述担保预计被担保人都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法人,因此均未提供反担保。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为123,000万元,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为75,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

(1)拟对控股子公司富日泰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担保,富日泰系公司持股75%的控股子公司,另一持股25%的股东日本双日机械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双日”)不提供同比例担保。

(2)拟对全资子公司森春机械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的担保;

(3)拟对全资子公司富立钢管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担保;

(4)拟对全资子公司安徽金越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担保;

(5)拟对全资子公司新龙实业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的担保;

(6)拟对控股子公司长新制冷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高新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3,500万元(敞口授信2,000万元)的担保;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额度共享人:虹新制冷)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担保;长新制冷系公司间接持股65%的控股子公司,另一持股35%的股东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创投”)不提供同比例担保;

(7)拟对控股孙公司虹新制冷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4,000万元的担保,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高新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3,500万元(授信敞口2,000万元)的担保,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担保;虹新制冷系公司间接持股65%的控股孙公司,另一间接持股35%的股东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创投”)不提供同比例担保;

(8)拟对全资子公司捷姆轴承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的担保;

(9)拟对全资子公司五洲波兰提供不超过18,000万元(含等值人民币18,000万元)的担保;

(10)拟对全资子公司新春宇航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的担保;

(11)拟对全资子公司五洲销售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的担保;

(12)拟对全资子公司五洲香港提供不超过25,000万元(含等值人民币25,000万元)的担保;

(13)拟对控股子公司WJB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含等值人民币8,000万元)的担保,另一持股30%的股东New Polaris Inc及其实际控制人James Qing Bai提供同比例担保。

2.2、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含部分控股子公司,下同)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

(1)全资子公司森春机械拟为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的担保;

(2)全资子公司富立钢管拟为公司提供不超过30,000万元的担保;

(3)全资子公司新龙实业拟为公司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的担保;

(4)全资子公司浙江恒进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进动力”)拟为公司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的担保。

3、为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其他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况说明。

3.1长新制冷、虹新制冷均系公司间接持股65%的控股子公司,另一直接及间接持股35%的股东长虹创投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专业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绵阳市国资委;富日泰系公司持股75%的控股子公司,另一持股25%的股东日本双日机械株式会社为总部在日本的综合商社;WJB系公司持股70%的控股子公司,另一持股30%的股东是New Polaris Inc。

长新制冷、虹新制冷、富日泰三家控股子公司其余股东均未提供同比例担保,原因为:1、鉴于长虹创投、日本双日主要以投资获益为目的,并不实际参与长新制冷、虹新制冷、富日泰的日常经营,因此未提供同比例担保;2、WJB另一持股30%的股东是New Polaris Inc及其实际控制人James Qing Bai提供同比例担保。

3.2风险分析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长新制冷、虹新制冷、富日泰等三家控股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对长新制冷、虹新制冷、富日泰具有绝对控制权,主要负责其日常经营,充分了解其日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公司也建立起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上述三家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

(二)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超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条件范围外的授信或担保,应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重新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2024年年度担保预计总额为198,000万元,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为123,000万元(含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28,000万元),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为75,000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与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票据池业务额度预计为6亿元,为提高票据池使用效率,公司、五洲销售、森春机械和虹新制冷共用3亿元额度票据池,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会出现4家公司之间出现互保的情况。公司票据池业务详见2024-024号公告。

2、公司为五洲香港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4-014号公告。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五洲新春成立于1999年11月12日,注册资本36,858.1128万元;注册地址为新昌县七星街道泰坦大道199号;法定代表人:张峰。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轴承及配件、汽车零配件、五金、车床零部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报表):总资产471,460.33万元;净资产297,433.64万元;营业收入310,608.0万元;净利润14,384.23万元。

2、富日泰轴承成立于2004年10月11日,注册资本1,100万美元;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新昌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二期);法定代表人:张峰。经营范围:精密轴承、轴承套圈精车件、汽车零部件及其他机械配件生产、销售。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4-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超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莲英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张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超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莲英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超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莲英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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