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7日 18:21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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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募集资金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7、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9、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10、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公告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3)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4)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5)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6)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关监管机构和政府部门的要求、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7)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并签署相应服务协议,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8)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新增股份的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融资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融资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1)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2)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13)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期限内启动小额快速融资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该事项是否启动、能否顺利实施取决于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24-24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监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1、公司专职监事会主席按其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奖励和年终奖,合计不高于81万元/年(含税)。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奖励和年终奖与公司年度经营目标考核挂钩。非专职监事会主席,监事津贴标准为6000元/月(含税)。

2、在公司任职的职工监事按其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并领取监事津贴4000元/月(含税)。

3、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监事津贴标准为4000元/月(含税)。

四、其他事项

1、在公司任职的监事绩效奖励与年终奖是否发放及具体发放金额,需根据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以及个人绩效考核情况而定,具有不确定性,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浮动。

2、上述薪酬标准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其薪酬并予以发放。

4、本方案生效前,2024年已按以前年度标准计发的,公司将在本方案生效后予以调整补发。

5、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薪酬方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24-10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通过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攀文女士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四节公司治理”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详见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详见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详见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详见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号)。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号)。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见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见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14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5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6号)。

关联董事高庆寿、郝立群、钱静、高攀文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实现公司2024年经营目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运营情况及实际融资需求,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押汇等综合授信业务。在该额度范围内,公司根据实际需求,在履行公司内部和银行要求的相应审批程序后选择和操作各项业务品种。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金融机构,并签署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上述授信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7号)。

1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8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9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0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细化《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1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机制,积极回报广大股东,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1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22号)。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24-22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第七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大园三路八号国创集团办公楼二楼四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中,议案7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议案4、7、9、15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议案12、15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

2、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大园三路八号国创集团办公楼五楼董事会工作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5月15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周琴、吴荻 联系电话:027-87617400

传真号码:027-87617400 电子邮箱:gc002377@163.com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377”,投票简称为“国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投票前请阅读投票规则。

2、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24-23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通过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斌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详见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详见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详见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详见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14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详见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5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6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见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8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详见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4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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