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4年04月27日 18:21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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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4-030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

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以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投资理财,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上述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五)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资金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操作。

二、投资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故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终止该投资。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如公司因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公司将终止购买或及时赎回银行理财产品以保证公司资金需求。因此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四、董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4-031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产业基金投资子公司之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普信”)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产业基金投资子公司之股权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广东诺普信一创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深圳田田圈互联生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田田圈”或“标的公司”)和广东乡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乡丰农业”或“标的公司”)股权;全资子公司光筑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筑农业”)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产业基金持有其控股子公司广东诺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禾”或“标的公司”)和广东诺鲜果农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鲜果”或“标的公司”)的股权。

公司于2019年10月10日发布《关于对外投资发起设立产业基金并签署合伙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3)。公司与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资”)、广东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省农业基金”)、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发展基金”)发起设立产业基金。

产业基金于2019年12月完成工商注册,基金总规模10亿元,首期实缴出资5亿元,其中一创投资(GP/管理人)实缴2,500万元占比5%,诺普信(LP)实缴21,000万元占比42%,省农业基金(LP)实缴16,500万元占比33%,广州发展基金(LP)出资10,000万元占比20%。基金自2019年10月开始投资运作,期限7年,其中投资期5年,退出期2年,至2024年10月投资期满。

产业基金成立后,先后于2020年、2022年投资乡丰农业、田田圈、诺禾和诺鲜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产业基金增资子公司广东乡丰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年3月5日,公告编号2020-013)、《关于产业基金增资全资子公司田田圈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年3月5日,公告编号2020-014)、《关于产业基金增资公司三级子公司广东诺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年5月15日,公告编号2021-033)、《关于关联方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年1月21日,公告编号2022-010)。

鉴于产业基金投资期将期满,公司和光筑农业拟分别回购产业基金投资的上述股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系公司和光筑农业回购产业基金持有的子公司股权,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同意。具体情况如下: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田田圈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深圳田田圈互联生态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凤凰岗社区水库路113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A23层308-309室

法定代表人:王海涛

注册资本:85,333.3333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09-1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7982508XY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农药制剂产品的技术开发;农机农膜的批发零售;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初级农产品的销售;病虫害防治;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网络科技软件开发;网络科技产品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信托、证券、期货、保险及其它金融业务);计算机系统技术服务;网页设计;化肥、微肥、叶面肥的零售;农机设备、日用百货、家用电器、通讯产品及配件的销售(不含限制项目);会务策划;展览展示策划。(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批发、零售农药;批发、零售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农副产品的销售;从事广告业务。教育培训。

2、本次转让前后股权结构:

3、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述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乡丰农业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广东乡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荔湖大道97号1号楼119室

法定代表人:李洪波

注册资本:8333.3333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1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KHJW54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鲜蛋批发;鲜肉批发;水产品零售;鲜蛋零售;鲜肉零售;日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林业产品销售;棉、麻销售;豆及薯类销售;谷物销售;新鲜蔬菜零售;新鲜蔬菜批发;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礼品花卉销售;新鲜水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树木种植经营;橡胶作物种植;草种植;含油果种植;水果种植;园艺产品种植;花卉种植;食用菌种植;蔬菜种植;烟草种植;糖料作物种植;麻类作物种植(不含大麻);棉花种植;薯类种植;油料种植;豆类种植;谷物种植;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职工疗休养策划服务;咨询策划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农业机械租赁;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智能农业管理;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农业园艺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业机械服务;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消防技术服务;地质勘查技术服务;量子计算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计量技术服务;数字技术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初级农产品收购;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坚果种植;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进出。

2、本次转让前后股权结构:

3、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述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诺禾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广东诺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荔湖大道97号1号楼119室

法定代表人:张国丙

注册资本:9,803.9216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2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D1X9E5G

经营范围:农业技术咨询、交流服务;农业技术开发服务;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农业病虫害防治服务;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农产品初加工服务;园艺作物、花卉的收购;蔬菜收购;收购农副产品;水产品零售;海水养殖,内陆养殖;鱼种培育、养殖;蔬菜种植;食用菌种植;花卉种植;水果种植;坚果种植;干果、坚果批发;干果、坚果零售;水果批发;水果零售;蔬菜批发;蔬菜零售;食用菌批发;食用菌零售;花卉作物批发;农业机械服务;农业项目开发;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水果和坚果加工;蔬菜加工。

2、本次转让前后股权结构:

3、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述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诺鲜果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广东诺鲜果农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荔湖大道97号1号楼119室

法定代表人:李海姣

注册资本:7,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2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D1XAY5N

经营范围:风景园林工程的技术研究、开发;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农业技术开发服务;农业技术咨询、交流服务;农业项目开发;农业技术转让服务;蔬菜种植;水果种植;坚果种植;水果批发;水果零售;蔬菜批发;蔬菜零售;干果、坚果批发;干果、坚果零售;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服务;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服务;供应链管理;电子商务信息咨询;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零售;生物技术咨询、交流服务;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批发;化肥批发;水溶肥料的销售;化肥零售;温室大棚工程;现代农业园区规划及温室设计;旅游景区规划设计、开发、管理;农业工程设计服务;农产品初加工服务;水产品冷冻加工;海水养殖;内陆养殖;生物产品的销售(不含许可经营项目);蔬菜加工;水果和坚果加工;预包装食品批发;预包装食品零售;网络销售预包装食品。

2、本次转让前后股权结构:

3、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述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交易方基本情况

(一)广东诺普信一创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广东诺普信一创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创想路8号珠江国际创业中心2栋(自编B13栋517B单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2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KU7H16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股权投资。

股权结构: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52%,广东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3%,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

(二)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仅作办公用)

法定代表人:高焕森

注册资本:994,765,927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9年9月1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1524157XP

经营范围:农化产品应用技术研究;农药销售;农药技术检测;农业技术开发,农业技术转让,农业技术服务,农业技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前置审计及禁止的项目)。农药加工、复配(按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办理)。

股权结构:卢柏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股34.95%,其余为社会公众股东持股。

(三)光筑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光筑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凤凰岗社区水库路113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A23层06室

法定代表人:李海姣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08月0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8MN0XK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农业科技、农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旅游项目开发;热带农业开发;园林、瓜、果、蔬菜、种苗的繁育种植与销售;供应链管理;商务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商业文化组织与策划;经营进出口业务;经营电子商务(涉及前置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水产生物工程技术研发;水产生物工程技术转让、咨询服务;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水溶肥、化肥、有机复合肥的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钢材、钢线、木材、石材、黄沙、竹木)的销售;园林设计与施工;温室大棚、果园棚架设施的技术咨询、设计与施工建设;农业滴灌工程设计与安装、塑料材料、管材、管件销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水果加工;预包装食品的批发和零售;农产品(干鲜果品、蔬菜等)挑选、分级、包装、储藏、保鲜、冷藏、配送、批发、零售兼网上零售;水果制品(果汁、干果等)制售和销售;水产品种苗繁育、养殖、加工及其产品销售。

股权结构:诺普信持有100%股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与产业基金及标的各方签署的投资协议中关于股权回购相关约定,诺普信和光筑农业视公司经营情况有权在投资期届满前以现金方式回购产业基金持有的全部股权。回购款为产业基金投资款加上投资款在投资期间(自产业基金支付投资款之日起算)按年化6%的收益成本计算。

五、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一)田田圈

1、股权回购

(1)标的公司田田圈注册资本人民币85,333.3333万元,其中乙方投资人民币10,00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5,333.3333万元,占标的公司6.25%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2)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价格回购乙方持有的标的股权;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价格将持有标的股权及权益全部转让给甲方。

2、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应为乙方投资本金加上按照年化6%计算的投资回报,具体计算公式为:回购价格=投资本金+投资本金×6%×N -已分配股利,其中N为自投资之日起至本次回购协议约定的投资截止日(即2024年5月23日)的期间年数(不足一年的按天折算,即投资期间天数除以365天)。

3、保证与承诺

(1)甲方及/或标的公司保证其具有履行本协议项下回购义务的财务能力,并已获得签署本协议的充分授权。

(2)自甲方完整履行本协议项下款项支付义务之日起,乙方委派董事的辞职报告自动生效,董事的辞职报告请见本协议附件。甲方、乙方应立即配合标的公司就股权回购相关的股权变更、乙方委派的董事人选更换(实现乙方委派的董事退出标的公司董事会)相关事宜召开股东会,并签署相关股东会决议文件;若一方怠于配合更换董事,造成其他方损失的,其他方有权要求怠于配合更换董事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保证其出售的标的股权为其合法持有,保证对其出售的标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标的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标的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乙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协议各方均承诺,各方应在甲方支付股权回购款及违约金(如有)后的十五天内,根据标的公司的书面通知,协助标的公司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乙方委派董事更换的工商备案。本协议项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均由标的公司在发出书面通知的三十日内办理完成。

(4)各方一致同意,工商备案股权转让合同仅为办理标的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便利,若与本协议不一致的,则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4、违约责任

若任一方违反本协议义务,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争议解决

各方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深圳国际仲裁院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6、其他

(1)为免疑义,本协议中约定由甲方回购标的股权,并不得被解释为乙方放弃了按照《投资协议》约定要求标的公司履行回购义务并付清股权回购款的义务。各方同意,若甲方未按本协议付清回购款,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本协议或立即发出书面通知,根据《投资协议》约定,要求标的公司承担股权回购义务。

(2)回购义务和违约金(如有)支付义务履行完毕并办理完相关工商变更/备案登记后,各方基于本协议及《投资协议》中的权利义务均已结清或终结。

(二)乡丰农业

1、股权回购

(1)标的公司乡丰农业注册资本人民币8,333.3333万元,其中乙方投资人民币10,00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3,333.3333万元,占标的公司40%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2)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价格回购乙方持有的标的股权;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价格将持有标的股权及权益全部转让给甲方。

2、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应为乙方投资本金加上按照年化6%计算的投资回报,具体计算公式为:回购价格=投资本金+投资本金×6%×N -已分配股利,其中N为自投资之日起至本次回购协议约定的投资截止日(即2024年5月23日)的期间年数(不足一年的按天折算,即投资期间天数除以365天)。

3、保证与承诺

(1)甲方及/或标的公司保证其具有履行本协议项下回购义务的财务能力,并已获得签署本协议的充分授权。

(2)自甲方完整履行本协议项下款项支付义务之日起,乙方委派董事的辞职报告自动生效,董事的辞职报告请见本协议附件。甲方、乙方应立即配合标的公司就股权回购相关的股权变更、乙方委派的董事人选更换(实现乙方委派的董事退出标的公司董事会)相关事宜召开股东会,并签署相关股东会决议文件;若一方怠于配合更换董事,造成其他方损失的,其他方有权要求怠于配合更换董事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保证其出售的标的股权为其合法持有,保证对其出售的标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标的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标的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乙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协议各方均承诺,各方应在甲方支付股权回购款及违约金(如有)后的十五天内,根据标的公司的书面通知,协助标的公司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乙方委派董事更换的工商备案。本协议项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均由标的公司在发出书面通知的三十日内办理完成。

(4)各方一致同意,工商备案股权转让合同仅为办理标的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便利,若与本协议不一致的,则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4、违约责任

若任一方违反本协议义务,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争议解决

各方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深圳国际仲裁院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6、其他

(1)为免疑义,本协议中约定由甲方回购标的股权,并不得被解释为乙方放弃了按照《投资协议》约定要求标的公司履行回购义务并付清回购价款的义务。各方同意,若甲方未按本协议付清回购价款,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本协议或立即发出书面通知,根据《投资协议》约定,要求标的公司承担股权回购义务。

(2)回购义务和违约金(如有)支付义务履行完毕并办理完相关工商变更/备案登记后,各方基于本协议及《投资协议》中的权利义务均已结清或终结。

(三)诺禾

1、股权回购

(1)标的诺禾注册资本人民币9,803.9216万元,其中乙方投资人民币8,00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4,803.9216万元,占标的公司49%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2)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价格回购乙方持有的标的股权;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价格将持有标的股权及权益全部转让给甲方。

2、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应为乙方投资本金加上按照年化6%计算的投资回报,具体计算公式为:回购价格=投资本金+投资本金×6%×N -已分配股利,其中N为自投资之日起至本次回购协议约定的投资截止日(即“2024年5月23日”)的期间年数(不足一年的按天折算,即投资期间天数除以365天)。

3、保证与承诺

(1)甲方、丙方及/或标的公司保证其具有履行本协议项下回购义务的财务能力,并已获得签署本协议的充分授权。

(2)自甲方完整履行本协议项下款项支付义务之日起,乙方委派董事的辞职报告自动生效,董事的辞职报告请见本协议附件。甲方、乙方和丙方应立即配合标的公司就股权回购相关的股权变更、乙方委派的董事人选更换(实现乙方委派的董事退出标的公司董事会)相关事宜召开股东会,并签署相关股东会决议文件;若一方怠于配合更换董事,造成其他方损失的,其他方有权要求怠于配合更换董事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保证其出售的标的股权为其合法持有,保证对其出售的标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标的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标的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乙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协议各方均承诺,各方应在甲方支付股权回购款及违约金(如有)后的十五天内,根据标的公司的书面通知,协助标的公司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乙方委派董事更换的工商备案。本协议项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均由标的公司负责在发出书面通知的三十日内办理完成。

(4)各方一致同意,工商备案股权转让合同仅为办理标的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便利,若与本协议不一致的,则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4、违约责任

若任一方违反本协议义务,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争议解决

各方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深圳国际仲裁院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6、其他

(1)为免疑义,本协议中约定由甲方回购标的股权,并不得被解释为乙方放弃了按照《投资协议》约定要求丙方或标的公司履行回购义务并付清股权回购款的义务。各方同意,若甲方未按本协议付清股权回购款,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本协议或立即发出书面通知,根据《投资协议》约定,要求丙方及/或标的公司承担股权回购义务。

(2)回购义务和违约金(如有)支付义务履行完毕并办理完相关工商变更/备案登记后,各方基于本协议及《投资协议》中的权利义务均已结清或终结。

(四)诺鲜果

1、股权回购

(1)标的公司诺鲜果注册资本人民币7,500万元,其中乙方投资人民币10,00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万元,占标的公司33.3333%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2)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价格回购乙方持有的标的股权;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价格将持有标的股权及权益全部转让给甲方。

2、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应为乙方投资本金加上按照年化6%计算的投资回报,具体计算公式为:回购价格=投资本金+投资本金×6%×N -已分配股利,其中N为自投资之日起至本次回购协议约定的投资截止日(即2024年5月23日)的期间年数(不足一年的按天折算,即投资期间天数除以365天)。

3、保证与承诺

(1)甲方、丙方及/或标的公司保证其具有履行本协议项下回购义务的财务能力,并已获得签署本协议的充分授权。

(2)自甲方完整履行本协议项下款项支付义务之日起,乙方委派董事的辞职报告自动生效,董事的辞职报告请见本协议附件。甲方、乙方及丙方应立即配合标的公司就股权回购相关的股权变更、乙方委派的董事人选更换(实现乙方委派的董事退出标的公司董事会)相关事宜召开股东会,并签署相关股东会决议文件;若一方怠于配合更换董事,造成其他方损失的,其他方有权要求怠于配合更换董事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保证其出售的标的股权为其合法持有,保证对其出售的标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标的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标的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乙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协议各方均承诺,各方应在甲方支付股权回购款及违约金(如有)后的十五天内,根据标的公司的书面通知,协助标的公司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乙方委派董事更换的工商备案。本协议项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均由标的公司负责在发出书面通知的三十日内办理完成。

(4)各方一致同意,工商备案股权转让合同仅为办理标的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便利,若与本协议不一致的,则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4、违约责任

若任一方违反本协议义务,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争议解决

各方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深圳国际仲裁院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6、其他

(1)为免疑义,本协议中约定由甲方回购标的股权,并不得被解释为乙方放弃了按照《投资协议》约定要求丙方或标的公司履行回购义务并付清股权回购款的义务。各方同意,若甲方未按本协议付清股权回购款,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本协议或立即发出书面通知,根据《投资协议》约定,要求丙方及/或标的公司承担股权回购义务。

(2)回购义务和违约金(如有)支付义务履行完毕并办理完相关工商变更/备案登记后,各方基于本协议及《投资协议》中的权利义务均已结清或终结。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产业基金即将期满,回购有利于降低成本。

2、本次交易系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公司当前财务状况较为稳健,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带来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

除本次交易外,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人民币。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回购产业基金投资子公司之股权的议案》及股权转让协议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和讨论,对本次关联交易充分关注,我们认为:

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产业基金投资子公司之股权的交易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关联交易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行业周期与市场环境等多种外部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交易后标的公司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4-032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续聘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具有相关行业经验及上市公司审计经验的合伙人、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队伍,完全具备服务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的专业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华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14F

首席合伙人:张建栋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大华国际合伙人21人,注册会计师6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5人。

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026.1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9.36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为2,016.7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0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 217.58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亿元,大华国际计提的职业风险金217.58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蒋文伟。2016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8月开始在大华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6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于颖。2000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11月开始在大华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1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周灵芝,2006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大华国际执业,2023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关于2024年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我们认为大华国际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大华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国际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关于2024年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符合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同意聘任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4-023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5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5名,参与表决的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卢柏强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年度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李常青先生、李晓东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详细内容请见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五、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11,953.7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562.65万元,每股收益0.2409元。《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3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最新总股本1,012,500,9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原因致使分红对应的股份基数发生变动,最终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实际分配的股份基数进行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

近三年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卢柏强先生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八、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九、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拟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结构性存款、定期存单或保证金进行质押,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流动贷款或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合计不超过20亿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以上用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质押向银行申请流动性贷款或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权限,将有效防范风险。

本议案已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回购产业基金投资子公司之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产业基金投资子公司之股权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已严格按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制定,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章节中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截止2023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六、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诺普信公司章程》(2024年4月)及《公司章程修订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4-033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23日在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董事会提交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5月16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于2024年4月25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请详见刊登在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李常青先生、李晓东先生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2023年度述职。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就审议事项即《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作出决议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参与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5月17日上午9:00-11:00 时,下午14:00-16:00时。

2、会议登记地点: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3、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4、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5、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6、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邮件进行登记,须在2024年5月17日前(含当天)送达或发邮件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7、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

邮编:518102

联系人:莫谋钧、何彤彤

电话:0755-29977586

邮箱:npx002215@126.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5

2.投票简称:“诺普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3-024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明章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没有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严格按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和完整的进行了对外信息披露,没有发现公司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也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能够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报告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3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最新总股本1,012,500,9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原因致使分红对应的股份基数发生变动,最终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实际分配的股份基数进行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

监事会认为此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该预案须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同意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在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用结构性存款、定期存单或保证金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流动贷款或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是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而采取的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权限,将有效防范风险。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事项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经审阅,我们认为《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本报告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文件执行,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相关事项合法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能够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进行有效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提供审计服务。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监事的薪酬已严格按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制定,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章节中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4-027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普信”)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号),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73,529,411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4.76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999,996.36元,扣除与发行有关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688,084.7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4,311,911.6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2月9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839号《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3,529,411.00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额度的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计划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3,018.00万元(含53,018.00万元)。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范围内,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主动缩减发行规模并经证监会核准,确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000.00万元(含35,00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详见附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65,086,751.88元(包含募集资金账户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本报告期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取得利息及理财收益共4,262,896.53元;本报告期募集资金账户手续费支出共2,162.75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及本次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广东喜年塑胶科技有限公司、陕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分别和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目前该等协议的履行状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款的明细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各项目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1月20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40,162,434.88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735,254.58元已完成置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2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2022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1)。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现已全部到期赎回,具体明细如下: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在专户存储,按照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对公司原募投项目“生产线自动化升级及新建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扣除待支付尾款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原募投项目“总部研发升级及新产品研发登记项目”进行结项变更,将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扣除待支付尾款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1,265.75万元用于“云南蓝莓基地建设项目”实施。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诺普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形。

附表: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表: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对公司原募投项目“生产线自动化升级及新建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扣除待支付尾款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原募投项目“总部研发升级及新产品研发登记项目”进行结项变更,将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扣除待支付尾款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1,265.75万元用于“云南蓝莓基地建设项目”实施。

注2:2022年1月20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40,162,434.88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735,254.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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