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7日 18:22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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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以上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收购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55%股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出具了《关于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以上报告和《关于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6,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

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减小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和权利金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次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

《关于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5、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公司对部分子公司2022年贸易业务的部分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并对2022年度部分其他应收款补充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主要涉及公司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财务费用和其他应收款,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82.40万元,不会对公司经营业务及整体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上述调整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财务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5月17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4-028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后会计报表及附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前期相关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现将公司更正后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更正事项的相关附注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财务报表

二、2022年度与更正事项相关的财务报表附注

1、前期差错更正

(1)2022年度部分收入应净额法确认,公司采用了总额法确认,该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合并利润表

(2)2022年部分逾期其他应收款未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该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利润表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4-013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4年4月15日以通讯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瑞建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忠于职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经营情况,监事会一致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能力及未来业绩增长潜力,充分考虑了公司在2024年度的经营计划和目标,具有合理性。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情况、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影响。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应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如下:

(1)非独立董事薪酬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构成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执行。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2)独立董事津贴

2024年,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人民币12万元/年(税前)。独立董事因参加公司董事会以及其他按《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3)监事薪酬

公司监事均在公司任职,其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依据其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行使的经营管理职能、岗位职能及绩效考核情况等确定。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资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构成,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结合考虑职务价值、责任态度、专业能力等因素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奖金结合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年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后发放。薪资水平与其岗位贡献、承担责任、风险和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挂钩。

公司监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因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以上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4-016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股数,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18,512,887.79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1,333,33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266,666.80元(含税)。2023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84.9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情况、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影响。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是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制订的,兼顾对投资者合理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4-018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解释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问题,并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4-017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及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广东聚石供应链有限公司、池州聚石化学有限公司、清远市普塞呋磷化学有限公司、湖北聚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庆聚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河源市普立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奥智高分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龙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聚石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安宝化工有限公司、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131,180.00万元,全部为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时无反担保。为控股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除外)提供担保时,所有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对于金融机构不接受前述担保方式的,公司提供担保,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

●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及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根据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在担保额度内调剂使用,对各子公司担保金额以公司与银行等机构最终协商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和保证等相关一切事务并签署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除外)的,所有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对于金融机构不接受前述担保方式的,公司提供担保,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2024年度拟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及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主要被担保人情况如下:

1、广东聚石供应链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3月29日

法定代表人:何晓丹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住所:广州市花都区平东南路20号办公楼一层101自编04号(空港花都)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00%

是否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否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池州聚石化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5月23日

法定代表人:周侃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住所: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墨烯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工业用动物油脂化学品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00%

是否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否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清远市普塞呋磷化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4月27日

法定代表人:陈钢

注册资本:6,200.00万元

住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塘工业园雄兴工业区B6内自编一号

经营范围:阻燃剂的研发、生产、销售(不含易燃、易爆、有毒及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00%

是否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否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4、湖北聚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21日

法定代表人:杨正高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住所: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沿江产业园招商大道15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模具制造;模具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00%

是否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否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5、安庆聚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9月8日

法定代表人:贺信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住所:安徽省安庆市高新区皇冠路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贺信持股10.00%,公司持股90.00%。

是否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否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6、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5月31日

法定代表人:徐建军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住所: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金淘工业区金新大道6号中安智谷D1栋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徐建军持股22.50%,徐姜娜持股22.50%,公司持股55.00%,

是否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否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7、河源市普立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8日

法定代表人:黄昌政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住所: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七路南边滨江大道西边(河源中创实业有限公司)自编1号厂房四1至2楼

经营范围:研发、制造加工:塑胶制品(农膜除外);塑胶原材料;粘接树脂;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黄昌政持股30.00%,公司持股70.00%。

是否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否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8、常州奥智高分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2月9日

法定代表人:吴恺

注册资本:15,750.00万元

住所:常州市武进高新区武宜南路369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吴恺持股25.00%,陈新艳持股19.00%,安吉娇罗企业管理咨询工作室持股5.00%,公司持股51.00%,

是否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否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9、安徽龙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2月2日

法定代表人:金飞

注册资本:3953.7688万元

住所: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经济开发区

经营范围:多聚磷酸、五氧化二磷、洗必泰葡萄糖酸盐,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金秀民持股20.74%,金飞持股12.39%,普塞呋持股66.87%。

是否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否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10、安徽聚石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8月2日

法定代表人:刘鹏辉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住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欧阳湖路1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00%。

是否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否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11、安徽安宝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1月10日

法定代表人:何晓丹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住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经济开发区化工基地物业综合服务中心办公楼3楼777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00%。

是否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否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12、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8月21日

法定代表人:马志高

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

住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乌江镇省精细化工基地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00%。

是否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否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1:以上报表均为单体报表;

注2: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注3:以上被担保人财务数据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协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将在被担保人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借贷时签署。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健发展,并结合目前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扩大业务范围需求,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以及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和保证等相关一切事务并签署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31,180.00万元,均为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4.73%、26.80%

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4-020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收购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臻科技”)55%股权。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就冠臻科技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出具了《关于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补充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55%股权的议案》,公司与河南臻绣企业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臻绣”)签订《关于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13,200.00万元受让臻绣所持有的冠臻科技55%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成为冠臻科技控股股东,持股比例55%。截至2021年11月3日,公司已支付股权转让款 6,000万元,并完成了冠臻科技的工商变更登记。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11月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收购冠臻科技55%股权的公告》(编号:2021-083)。

2021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55%股权事宜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公司与臻绣、徐建军、徐姜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公司除已支付的6,000万元股权转让款外,剩余股权转让款7,200万元按照冠臻科技2021年、2022年、2023年实现净利润的情况分三期支付。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11月1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收购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55%股权事宜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编号:2021-086)。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55%股权事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各方同意对冠臻科技全部股权的估值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后冠臻科技全部股权估值为109,090,909元,公司收购其55%股权的交易对价总额调整为6,000万元。鉴于公司已支付完成6,000万元股权转让款,因此,公司已支付完成本次交易的全部对价,无须就本次交易对价支付其它任何款项。同时,调整业绩承诺为冠臻科技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1,200万元、1,800万元、2,4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4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收购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55%股权事宜签署附生效条件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公告》(编号:2022-019)。

二、业绩承诺及补偿

1、补偿义务人共同确认并承诺,冠臻科技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1,200万元、1,800万元、2,400万元。

2、业绩补偿触发条款。在业绩承诺期内,如冠臻科技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补偿义务人以现金方式对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与业绩承诺净利润数的差额连带承担补偿责任。在2022年度或2023年度内若标的公司触发业绩补偿条款,补偿义务人可暂无需就当期业绩支付补偿款,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按照累计计算的补偿金额一次性进行补偿。若标的公司在业绩补偿期内达成以下两种条件,视为完成当期业绩,补偿义务人无需支付业绩补偿:(1)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不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90%(含90%);(2)截至当期期末,标的公司未发生减值。以上冠臻科技净利润均指冠臻科技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中兴华出具的《关于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中兴华核字(2024)第410005号),经对冠臻科技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后,冠臻科技2023年实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4,726.3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实现数额为-3,744.45万元,较承诺的2022年1月1 日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不低于3,000.00万元金额少6,744.45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业绩承诺完成率-124.82%。

四、业绩补偿安排

根据业绩补偿触发条款,在2022年度或2023年度内若冠臻科技触发业绩补偿条款,补偿义务人可暂无需就当期业绩支付补偿款,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按照累计计算的补偿金额一次性进行补偿。

五、未实现业绩承诺的原因

冠臻科技从事透气膜、印刷膜、复合膜以及水性油墨等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防护服和透气膜。2023年度,随着公共卫生事件结束,防护服市场严重供过于求,作为防护服主要原材料的透气膜的市场竞争也陷入白热化,冠臻科技业务大幅减少,经营情况远低于预期,未能完成业绩承诺。

六、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一)调整市场方向:1、开拓竞争不充分的市场区域,成立了安哥拉公司,增加无纺布产品的产能;2、将原有透气膜产品从原纸尿裤市场拓展到眼贴、暖宝宝等日化市场;

(二)进行技术改造和升级,转型生产高附加值产品自粘膜和保护膜等;

(三)减员增效、缩减开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4-021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损失。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3,929,843.69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6,888,644.08元,具体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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