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04月27日 18:15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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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31 证券简称:荣昌生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 1:HKSCC NOMINEES LIMITED 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所持股份是代表多

个客户持有,PAG Growth Prosperity Holding I(HK)Limited 及 I-Nova Limited 港股部分

股份包含在 HKSCC NOMINEES LIMITED 里。

注 2: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中,A 股普通股股东总数为 5,397 户,H 股普通股股东总数

为25户,合计 5,422户。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威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童少靖 会计机构负责人:魏建良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王威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童少靖 会计机构负责人:魏建良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威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童少靖 会计机构负责人:魏建良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31 证券简称:荣昌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7

港股代码:09995 港股简称:榮昌生物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荣昌生物”)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生物新药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2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5,442.6301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48.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612,462,448.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106,516,951.24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505,945,496.76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486761_J03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2年3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注: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抗肿瘤抗体新药研发项目”中的部分临床试验子项目及其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该议案已经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调整后,公司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保持不变。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资金的相关情况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注1:“累计投入金额”为截至2024年3月31日募集资金投入总金额,包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注2:“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截至2024年3月31日生物新药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剩余的资金。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 高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逐步对募投项目进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期间,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生物新药产业化项目”募集后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已经全部投入,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114.71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生物新药产业化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决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有利于合理优化配置资源,有效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结合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及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将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荣昌生物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促进公司业务长远发展。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特此公告。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31 证券简称:荣昌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6

港股代码:09995 港股简称:榮昌生物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2025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条件及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等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荣昌生物与迈百瑞就总服务项下2024年度关联(连)交易上限的议案》《关于调整荣昌生物与赛普生物就材料采购项下2024-2025年度关联(连)交易上限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议案时,关联董事王威东先生、房健民先生、林健先生、王荔强先生已回避表决。此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以上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针对《关于调整荣昌生物与迈百瑞就总服务项下2024年度关联(连)交易上限的议案》《关于调整荣昌生物与赛普生物就材料采购项下2024-2025年度关联(连)交易上限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发表如下意见:

1、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预计调整是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审核委员会同意将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预计调整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预计调整是公司开展正常经营业务的需要,双方遵循平等互利、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经平等磋商,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监事会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预计调整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2024-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荣昌生物调整2024-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调整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预计金额进行调整外,其他已公告的关联交易事项预计金额不变;

注2:在上述关联交易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进行内部调剂。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烟台迈百瑞国际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百瑞”)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未上市)

法定代表人:房健民

注册资本:40,440.7116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6月25日

住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烟台开发区北京中路60号

经营范围:药品生产(不含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药物临床试验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无控股股东

截止到2023年6月30日,迈百瑞总资产为人民币155,376.7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17,794.94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0,697.34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203.87万元。以上为迈百瑞合并口径数据。

2、烟台赛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普生物”)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法定代表人:邓勇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6月27日

住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烟台开发区北京中路60号

经营范围:哺乳动物细胞用无血清培养基的研发、生产、销售;生物培养基原材料、生物菌株、生物检测试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生物技术开发、转让、咨询和服务;生物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或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烟台迈百瑞国际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

截止到2023年6月30日,赛普生物总资产为人民币4,683.18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400.00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741.21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27.67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迈百瑞:迈百瑞与荣昌生物实控人均为王威东、房健民、林健、王荔强、王旭东、邓勇、熊晓滨、温庆凯、杨敏华、魏建良,且房健民担任荣昌生物执行董事、总经理、首席执行官和迈百瑞董事长,王威东担任荣昌生物董事长和迈百瑞董事,温庆凯担任荣昌生物董事会秘书和迈百瑞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迈百瑞系公司的关联人。

2、赛普生物:迈百瑞、烟台荣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赛普生物51%、49%的股权,且邓勇担任赛普生物执行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赛普生物系公司的关联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1、迈百瑞是依法设立、依法正常经营的企业,专业从事生物药CDMO服务,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中,均未出现违约的情形,具有履约能力。

2、赛普生物是依法设立、依法正常经营的企业,主要从事细胞培养基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中,均未出现违约的情形,具有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接受关联人迈百瑞提供的劳务、向关联人赛普生物购买材料。相关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并结合市场同类价格情况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预计调整事项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人签署具体的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在以往的合作中,关联方都能够依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

1、公司接受迈百瑞提供的劳务,有助于公司在满足质量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实现研发项目的快速推进,有利于公司产品的稳定和高效生产,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

2、赛普生物能够依照相关订单约定按时、保质、保量地提供标的产品,能够满足公司的生产、研发需求,故继续向其采购培养基,有利于保证原材料供给及产品质量的稳定,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

以上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条件及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等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31 证券简称:荣昌生物 公告编号: 2024-025

港股代码:09995 港股简称:榮昌生物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已于2024年4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任广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格式和内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也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2. 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荣昌生物与迈百瑞就总服务项下2024年度关联(连)交易上限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预计调整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荣昌生物与赛普生物就材料采购项下2024-2025年度关联(连)交易上限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预计调整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特此公告。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31 证券简称:荣昌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4

港股代码:09995 港股简称:榮昌生物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威东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一一日常信息披露》附件《第二十八号 科创板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等有关规定,编制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与会董事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董事的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荣昌生物与迈百瑞就总服务项下2024年度关联(连)交易上限的议案》

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董事会同意《关于调整荣昌生物与迈百瑞就总服务项下2024年度关联(连)交易上限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上限调整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王威东、房健民、林健、王荔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除前述关联董事外的5位董事参加表决,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荣昌生物与赛普生物就材料采购项下2024-2025年度关联(连)交易上限的议案》

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董事会同意《关于调整荣昌生物与赛普生物就材料采购项下2024-2025年度关联(连)交易上限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上限调整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王威东、房健民、林健、王荔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除前述关联董事外的5位董事参加表决,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为深入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规范并约束自身行为,更好地承担社会责任,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重要信息,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经与会董事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董事的100%。

(五)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生物新药产业化项目”募集后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已经全部投入,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经与会董事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董事的100%。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经与会董事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董事的100%。

特此公告。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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