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7日 18:16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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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下午13:00在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格桑路华钰大厦六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2024-011号

转债代码:113027 转债简称:华钰转债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4月16日向全体监事以书面、电子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劲松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研究,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将《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同意《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经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制度与运行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写了《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机构出具的《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内控实际情况。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9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787,295,690股,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2,831,575.01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90%。

若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客观反映了公司2023年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利润分配政策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以邀标的方式进行2024 年度审计机构选聘,中标机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修订的《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国家财政部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关于确认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审查了公司监事会成员在2023年的履职情况,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认为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激励监事更好的履行职责。

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将该议案直接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2024-012号

转债代码:113027 转债简称:华钰转债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邀标的方式进行2024年度审计机构选聘,中标机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或“立信”)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专业审计机构,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该所担任公司2023年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和内控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期出具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以邀标的方式进行2024年度审计机构选聘,中标机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永江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易小龙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金华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5万元。2024年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聘期为1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与审计机构签署相关合同。

(三)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2024-014号

转债代码:113027 转债简称:华钰转债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9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若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3,887,212.18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5,687,435.13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568,743.51元后,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3,118,691.6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66,727,330.72元,截至2023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89,846,022.34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9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787,295,690股,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2,831,575.01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90%。

若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认为此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客观反映了公司2023年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利润分配政策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该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各相关方利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2024-015号

转债代码:113027 转债简称:华钰转债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公司需变更公司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及通知的颁布和修订,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调整,具体如下: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公布了《解释第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由于上述《解释第17号》的发布,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解释第17号》规定的生效日期(即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四、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国家财政部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2024-016号

转债代码:113027 转债简称:华钰转债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生产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六号一一有色金属》要求,现将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1-12月)主要有色金属品种产销量及盈利情况披露如下(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币种:人民币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上述数据已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2024-017号

转债代码:113027 转债简称:华钰转债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关于申请

2024年度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根据公司2024年度资金预算,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国有及商业股份制银行申请89,000.00万元综合授信,授信业务种类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票据、保函、信用证及并购贷款等融资业务。预计明细如下:

上述授信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上述授信额度,可向银行提供资产抵押、质押担保、保证担保或信用担保。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可以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在总授信额度范围内对上述各金融机构之间的额度进行调剂使用并办理具体事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上述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有关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2024-018号

转债代码:113027 转债简称:华钰转债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李想先生已参加并通过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李想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891-6329000-8054、010-64937589

传真:0891-6362869

电子邮箱:huayu@huayumining.com

联系地址: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格桑路华钰大厦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

李想先生简历

李想,男,198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东北大学/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博士研究生学历。2019年7月至2021年6月,任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分析师;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任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析师;2024年1月至今,任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投资中心总监。

截止目前,李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2024-019号

转债代码:113027 转债简称:华钰转债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刘良坤先生、布景春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对于《关于确认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分别进行了回避表决,将上述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相关委员回避表决。

一、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

根据薪酬考核方案的规定,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合计发放1,046.40万元(税前)。

二、2024 年度薪酬方案

(下转1028版)

(上接1025版)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刘良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邢建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志霞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良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邢建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志霞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良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邢建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志霞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良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邢建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志霞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良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邢建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志霞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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