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9日 03:01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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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二、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三、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小米集团

名称:Xiaomi Corporation

公司类型:港股上市公司

注册地址: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Cayman Islands

法定代表人:雷军

注册资金:675,000USD

成立日期:2010年1月5日

经营范围:研发及销售智能手机、IoT及生活消费产品、提供互联网服务及从事投资控股业务。

主要股东:Smart Mobile Holdings Limited持有其23.54%股份。

根据 Xiaomi Corporation 公布的年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242.47亿元,净资产为1,642.62亿元,营业收入为2,709.70亿,净利润为174.75亿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天津金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苏州工业园区顺为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70,116,243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08%,其实际控制人均为雷军先生,故将雷军先生控制的Xiaomi Corporation及其关联公司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2.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与境内合资、上市)

注册地址:惠州市大亚湾响水河工业园永达路5号

法定代表人:唐建兴

注册资金:76,746.0689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5年3月2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移动终端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云计算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货币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影视录放设备制造;照明器具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云计算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货币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照明器具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光弘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51.38%股份。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753,509.39万元,净资产为484,726.28万元,营业收入为540,244.90万元,净利润为43,644.17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Longcheer Telecommunication(H.K.)Limited持有进科投资有限公司21.89%股份,并向其委派1名董事,进科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光弘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后者为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故将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3.深圳市旺鑫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辅城坳社区工业区A9栋101A11栋、A34栋

法定代表人:梁海

注册资金:8,1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年11月11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塑胶制品(已喷漆)、电子产品、模具、五金制品的产销;塑胶、电子、模具、五金产品的技术开发(以上不含国家禁止、限制项目及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投资兴办实业。许可经营项目:普通货运(不含危险货物运输)。

主要股东:南昌昌鑫精密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其92%股份。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76,579.32万元,净资产为11,605.77万元,营业收入为65,909.48万元,净利润为-8,521.51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龙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南昌昌鑫精密技术有限公司18%股份,南昌昌鑫精密技术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市旺鑫精密工业有限公司92%股权,为其控股股东,故将深圳市旺鑫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4.惠州市龙和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和畅六路(西)28号1号楼5楼

法定代表人:杜军红

注册资金:4,6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3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上海利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份。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841.03万元,净资产为3,824.71万元,营业收入为309.47万元,净利润为98.61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已就上述交易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销售产品、提供劳务、接受劳务、房租租赁,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公司将在预计范围内,按照实际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协议。已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将如约继续执行,因价格调整或新增的关联交易合同授权公司管理层重新签署。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人对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41 证券简称:龙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金额: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2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产品: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上,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在2024年度使用总额度不超过2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现金管理资金安全。

2、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现金管理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在确保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通过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金融机构短期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

特此公告。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41 证券简称:龙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金额: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产品: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0月2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32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6,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4,067.93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2月27日出具了《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00Z0006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鉴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原计划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本着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原则,公司对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权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在2024年度使用总额度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

(四)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现金管理资金安全。

2、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现金管理风险。

4、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和投资进度,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和投资进度,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41 证券简称:龙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降低汇率波动风险,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开展总额不超过20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的内容主要是货币互换、远期购汇、结售汇、外汇互换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具体金额以单日外汇套期保值最高余额为准,不以发生额重复计算。交易场所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境内金融机构。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的不良影响。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汇率波动、履约、内部操作、客户违约等风险。

一、外汇套期保值情况概述

(一)外汇套期保值目的

根据公司目前的业务发展情况及未来的发展战略,公司海外业务量不断增加,公司外汇头寸也相应增加,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也随之增大。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外汇风险,在保证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在2024年将继续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等业务,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利润的影响,以积极应对汇率市场的不确定性。

(二)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基于外币需求,在境内外具有相应业务经营资质的商业银行办理以锁定汇率风险和成本为目的的外汇交易,包括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三)业务规模及资金来源

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20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额度。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的内容主要是货币互换、远期购汇、结售汇、外汇互换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具体金额以单日外汇套期保值最高余额为准,不以发生额重复计算。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授权事项

为规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前提下,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财务部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求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工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外汇套期保值的可行性分析、风险及风控措施

(一)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发展,受国际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影响,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本次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基于公司外汇资产负债状况、外汇收支业务规模、外汇波动趋势及已签订合约履约情况,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制定了《外汇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配备了专人,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二)风险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的不良影响。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因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价格变动,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3)内部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不完善或操作人员水平而造成风险;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将使货款实际回款情况与预期回款情况不一致,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公司已签署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同所约定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5)境外衍生品交易风险:因境外政治、经济和法律等变动可能带来结算与交易风险。

(三)风控措施

为保证公司外汇套期保值安全、顺利开展,公司进一步细化了外汇套期保值的工作流程、内部管理机构,并引入更多专业部门进行宏观形势、外汇市场的分析,加强内部宣导,严格执行董事会的授权。具体风控措施如下:

(1)公司制定了《外汇管理制度》,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原则及要求、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行为和风险进行了有效规范和控制。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定期对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控制业务风险,保证制度有效执行;

(2)公司基于规避风险的目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由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严格按照《外汇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3)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审慎审查合约条款,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4)公司选择经监管机构批准、具备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高信用等级商业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认知、市场认可度高的交易工具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降低交易风险;

(5)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持续开展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6)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控,严格遵守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7)当外汇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积极应对,妥善处理;

(8)针对境外衍生品交易风险,公司在境外开展的衍生品业务主要针对国际业务所开展,交易地区政治、经济及法律风险较小,且利率、汇率市场发展较为成熟、结算量较大,境外交易对手仅限于经境外监管机构批准、具备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高信用等级商业银行,并将充分评估结算便捷性、流动性及汇率波动性等因素。

四、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处理原则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信息进行披露。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出于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角度考虑,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符合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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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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