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9日 03:01 上海证券报

2018年5月10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供应链云平台建设项目”建设期及结构性调整的议案》,同意供应链云平台建设项目调整后名称不变。投资总金额仍为13,504万元,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不变。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战略,优化调整具体研发内容及实施期限,建设周期延长到2020年12月完成。

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实施方式和增加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变更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实施方式,并增加全资子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天控股有限公司为部分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0年6月完成,2018年5月汇鸿浆纸将其中6,019万元分配至汇鸿中天。

2018年9月13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无锡天鹏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暨增资的议案》,同意变更汇鸿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含溯源管理系统)项目,现代医药物流中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中部分金额用途,用于收购无锡天鹏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

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于2019年6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汇鸿浆纸撤销原工商银行上海长宁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1001278629015570360),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转至中国银行上海自贸区分行新开账户(452077930717)进行专项存储。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变更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汇鸿浆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及申万宏源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7月5日,汇鸿浆纸将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68,649,223.82元划转至中国银行新开专户存储,原账户注销。

2020年4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调整了“孕婴童用品综合运营服务项目”中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9月11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实施内容和延长建设期的议案》,同意变更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并延长建设期至2022年6月30日。

2021年4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供应链云平台项目”建设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建设期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董事会同意“供应链云平台项目”延长建设期至2022年12月31日,项目实施建设内容不变。

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调整了“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投入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6月30日,汇鸿中天及汇鸿浆纸已将“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剩余资金59,712,589.51元(含募集资金49,501,682.38元,利息10,210,907.13元)转出募集资金账户,并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

2023年4月2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供应链云平台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79,611,661.01元(含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60,158,072.32元,利息19,453,588.69元)转出募集资金账户,并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于2015年12月25日对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营业部账户31000188000245578予以注销,银行误将结余金额58,382.96元转入公司在中国银行南京中华路支行的基本户540467516816。公司于2016年2月2日已将58,382.96元转入公司在中国银行南京中华路支行的募集资金账户484567803911。

(三)募集资金2023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1 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2023年补充流动资金金额572,789.16元,为募集资金利息。

2 供应链云平台建设项目2023年补充流动资金金额79,611,661.01元,其中19,453,588.69元为募集资金利息。

3 汇鸿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含溯源管理系统)账户2023年补充流动资金金额817,741.69元,为募集资金利息。

4 现代医药物流中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2023年补充流动资金金额695,440.41元,为募集资金利息。

5 汇鸿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含溯源管理系统)账户2023年利息净收入为-179.78元,其中包含银行账户管理费支出180元。

6 汇鸿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含溯源管理系统)账户2023年补充流动资金金额85.87元,为募集资金利息。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公司2015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按照募投项目及实施主体的情况由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华路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等6家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汇鸿中天、汇鸿冷链、汇鸿医药三家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与申万宏源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大港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等3家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6年2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孕婴童用品综合运营服务项目实施主体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孕婴童用品综合运营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孕婴童事业部变更为公司新设的全资子公司汇鸿宝贝。2016年5月10日,汇鸿宝贝、中国银行中华路支行与申万宏源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6年2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实施主体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汇鸿中天变更为汇鸿中天新设的全资子公司汇鸿浆纸。2016年5月25日,汇鸿浆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长宁支行与申万宏源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5月10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供应链云平台建设项目”建设期及结构性调整的议案》,同意供应链云平台建设项目调整后名称不变。投资总金额仍为13,504万元,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不变。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战略,优化调整具体研发内容及实施期限,建设周期延长到2020年12月完成。

2018年5月10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实施方式和增加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变更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实施方式,并增加全资子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天控股有限公司为部分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0年6月完成。

2018年9月13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无锡天鹏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暨增资的议案》。公司变更汇鸿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含溯源管理系统)项目,现代医药物流中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中部分金额用途,用于收购无锡天鹏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

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于2019年6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汇鸿浆纸撤销原工商银行上海长宁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1001278629015570360),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转至中国银行上海自贸区分行新开账户(452077930717)进行专项存储。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变更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汇鸿浆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及申万宏源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7月5日,汇鸿浆纸将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68,649,223.82划转至中国银行新开专户存储,原账户注销。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调整了“孕婴童用品综合运营服务项目”中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9月11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实施内容和延长建设期的议案》,同意变更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并延长建设期至2022年6月30日。投资总金额仍然不变。

2021年4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供应链云平台项目”建设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建设期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董事会同意“供应链云平台项目”延长建设期至2022年12月31日,项目实施建设内容不变。

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调整了“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投入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6月30日,汇鸿中天及汇鸿浆纸已将“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剩余资金59,712,589.51元(含募集资金49,501,682.38元,利息10,210,907.13元)转出募集资金账户,并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

2023年4月2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3年6月15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供应链云平台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79,611,661.01元(含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60,158,072.32元,利息19,453,588.69元)转出募集资金账户,并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专用账户余额合计81,697,718.14元已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1-12月公司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1,133,072.32元(含补充流动资金60,158,072.32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977,510,990.13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5年12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自有资金46,467.81万元,已置换金额46,467.81万元。其中,供应链云平台建设项目先期投入自有资金392.91万元,置换392.91万元;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无先期投入,未进行置换;孕婴童用品综合运营服务项目无先期投入,未进行置换;汇鸿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含溯源管理系统)先期投入自有资金8,400.00万元,置换8,400.00万元;现代医药物流中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无先期投入,未进行置换;自有资金偿还借款37,674.90万元,置换37,674.90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XYZH/2015NJA10065号《专项审核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全资子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自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全资子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办理实施,授权期限12个月。

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全资子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含控股、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及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办理实施,授权期限12个月。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全资子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及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办理实施,授权期限12个月。

2023年,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3年,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16年2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孕婴童用品综合运营服务项目实施主体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孕婴童用品综合运营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孕婴童事业部变更为公司新设的全资子公司汇鸿宝贝。2016年5月10日,汇鸿宝贝、中国银行中华路支行与申万宏源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2016年2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实施主体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汇鸿中天变更为汇鸿中天新设的全资子公司汇鸿浆纸。2016年5月25日,汇鸿浆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长宁支行与申万宏源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3.2018年5月10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供应链云平台建设项目”建设期及结构性调整的议案》,同意供应链云平台建设项目调整后名称不变。投资总金额仍为13,504万元,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不变。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战略,优化调整具体研发内容及实施期限,建设周期延长到2020年12月完成。

4.2018年5月10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实施方式和增加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变更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实施方式,并增加全资子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天控股有限公司为部分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0年6月完成。

5.2018年9月13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无锡天鹏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暨增资的议案》。公司变更汇鸿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含溯源管理系统)项目,现代医药物流中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中部分金额用途,用于收购无锡天鹏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并将自2017年12月31日至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汇鸿集团开立在银行的上述两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银行利息、投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用于补充公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于2020年8月7日自汇鸿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含溯源管理系统)项目募集资金账户(开户行:中国银行中华路支行,账号484567803911)转出募集资金利息2,566,271.63元,于2020年8月12日自现代医药物流中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账户(开户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20000018749900008370573)转出募集资金利息1,227,135.38元,用于补充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6.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于2019年6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汇鸿浆纸撤销原工商银行上海长宁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1001278629015570360),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转至中国银行上海自贸区分行新开账户(452077930717)进行专项存储。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变更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同时,上海汇鸿浆纸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7.2020年4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调整了“孕婴童用品综合运营服务项目”中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6月30日,汇鸿集团及汇鸿宝贝已将“孕婴童用品综合运营服务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剩余资金223,279,518.51元(含募集资金199,260,491.85元,利息24,019,026.66元)转出募集资金账户,并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

8.2020年9月11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实施内容和延长建设期的议案》,同意变更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并延长建设期至2022年6月30日。投资总金额仍然不变。

9.2021年4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供应链云平台项目”建设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建设期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董事会同意“供应链云平台项目”延长建设期至2022年12月31日,项目实施建设内容不变。

10.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调整了“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投入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6月30日,汇鸿中天及汇鸿浆纸已将“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剩余资金59,712,589.51元(含募集资金49,501,682.38元,利息10,210,907.13元)转出募集资金账户,并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

11.2023年4月2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3年6月15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供应链云平台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79,611,661.01元(含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60,158,072.32元,利息19,453,588.69元)转出募集资金账户,并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

1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专用账户余额合计81,697,718.14元已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供应链云平台建设项目系提升公司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内部管理能力、企业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推动传统贸易业务模式转型升级落实转型战略的需要。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孕婴童用品综合运营服务项目、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以及供应链云平台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公司整体融资规模及财务成本,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公司战略规划的调整优化,2018年9月13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无锡天鹏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暨增资的议案》。同意变更汇鸿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含溯源管理系统)项目,现代医药物流中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合计金额为345,746,365.52元(含利息收入),其中变更汇鸿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含溯源管理系统)资金金额为183,611,346.40元(含利息收入),占该项目资金总额的24.69%;变更现代医药物流中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资金金额为162,135,019.12元(含利息收入),占该项目资金总额的100%。

2020年4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调整了“孕婴童用品综合运营服务项目”中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调整了“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投入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6月30日,汇鸿中天及汇鸿浆纸已将“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剩余资金59,712,589.51元(含募集资金49,501,682.38元,利息10,210,907.13元)转出募集资金账户,并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

2023年4月2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3年6月15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供应链云平台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79,611,661.01元(含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60,158,072.32元,利息19,453,588.69元)转出募集资金账户,并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600981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4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18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96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89人。

中兴华2022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84,514.9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5,088.5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11.50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15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4,809.90万元。

公司属于批发和零售行业,中兴华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602.43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中兴华39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宇先生,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华丽家族(600503.SH)、吉鑫科技(601218.SH)、风范股份(601700.SH)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松先生,201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来为华丽家族(600503.SH)、风范股份(601700.SH)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克亮先生,2009年取得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近几年复核过恒瑞医药(600276.SH)、江苏有线(600959.SH)、悦达投资(600805.SH)、苏能股份(600805.SH)、协鑫集成(002506.SZ)、欧圣电气(301187.SZ)、磁谷科技(688448.SH)、华西股份(000936.SZ)等上市公司及多家新三板挂牌公司,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宇先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松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克亮先生,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兴华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合计326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2024年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2023年保持一致,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4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控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控委员会经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对中兴华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兴华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

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决定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总额。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981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5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前述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提供13.15亿元担保,截至2024年4月2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总额为8.56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特别风险提示:部分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相关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的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为适应整体经营发展需要,保证各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子公司拟为下属控股、全资子公司提供13.15亿元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9.42亿元的担保,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3.73亿元的担保。上述额度具体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根据担保事项决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同类议案时止。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决定每一笔担保的具体事宜。该预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根据担保事项决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同类议案时止。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公司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明细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担保方和被担保方均为同一集团内子公司,部分子公司之间并无直接持股关系。

2.截至2024年4月24日,汇鸿(香港)有限公司为开元股份(香港)有限公司担保余额5,000万港币,按0.9249汇率折算人民币4,624.50元。

3.上述担保均不涉及关联担保,也无反担保。

以上额度包括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的其他担保情形。

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决定每一笔担保的具体事宜,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在上述各级全资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之间按照资产负债率70%以上和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范围内调剂使用担保额度(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的各级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开元股份(香港)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二)广东汇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三)青海汇鸿供应链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四)无锡市真正老陆稿荐肉庄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五)无锡市天鹏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六)江苏汇鸿中天供应链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财务情况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承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承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承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承明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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