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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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9日 03:00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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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19 证券简称:名臣健康 公告编号:2024-012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4年5月27日届满,为保证董事会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建名先生、彭小青先生、陈东松先生、梁锦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高慧先生、陈景华先生、吴小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其中,陈景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高慧先生、吴小艳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陈景华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本人已向公司出具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分别、逐项表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为三年,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

新一届董事会候选人中,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职责和义务。

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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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建名先生: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汕头市遛个鸭子母婴用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至今任广东裕康投资有限公司经理。2020年12月加入名臣健康, 曾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陈建名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陈建名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勤发为父子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2、彭小青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湖南雪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审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部门副经理等职。2013年9月起加入名臣健康,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20年9月起,兼任子公司海南华多、杭州雷焰等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彭小青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130.73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9%。

彭小青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3、陈东松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汕头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汕头建筑工程总公司广州公司,历任项目经理、财务负责人等。2004年10月起加入公司,历任财务结算二部经理、审计部经理等,现任名臣健康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部经理,2020年9月起,兼任子公司海南华多、杭州雷焰等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东松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106.809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8%。

陈东松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4、梁锦辉先生: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广州米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乐玩互动广告有限公司运营。2022年11月起任公司子公司广州星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运营。

截至本公告日,梁锦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梁锦辉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高慧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三角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君都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现为上海国瓴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管委会主席,2013年4月至2014年7月,任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7月至2019年5月,任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5月起任名臣健康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高慧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高慧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2、陈景华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亨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历任审计员、经理,现任广州正东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正东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日,陈景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陈景华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3、吴小艳女士: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曾任职于武汉工业大学助教、武汉理工大学讲师、武汉理工大学副教授、上汽通用五菱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现任武汉理工大学副教授。2021年5月起任名臣健康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吴小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吴小艳女士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919 证券简称:名臣健康 公告编号:2024-013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4年5月27日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名杜绍波先生、崔凤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简历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逐项表决。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余鑑晖先生(经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同意选举余鑑晖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任期为三年,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职责和义务。

公司对第三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监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1、杜绍波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汕头市春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分厂厂长、 品管经理、 总经理助理;汕头市琪雅化妆品有限公司厂长。2003年加入名臣健康,历任生产部经理、PMC部经理、生产总监等,现任名臣健康监事会主席、品管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杜绍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2、崔凤玲女士: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澄海市广汕生物化妆品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汕头市飘影洗涤用品有限公司技术经理、科研中心经理。2010年加入名臣健康,历任分厂技术经理、技术部副经理,现任名臣健康技术部经理、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崔凤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919 证券简称:名臣健康 公告编号:2024-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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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商誉减值》、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等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会计准则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2023年度对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为44,571,233.76元,具体明细如下: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 31日。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审议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合理性进行了说明,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44,571,233.76元,相应将减少2023年度利润总额44,571,233.76元。

本事项计入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期,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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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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