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方式等变更的公告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方式等变更的公告
2024年04月29日 04:02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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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29 证券简称:魅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

实施方式等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方式等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投资总额、项目计划进度等。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3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1.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2,75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7,159,5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5,590,5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 司农验字[2022]21000100355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如下表列示:

单位:万元

三、关于拟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投资总额、项目计划进度等相关情况及原因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结合募投项目实施的内外部情况,从审慎投资和合理利用资金的角度考虑,公司拟调整智能分布式显控升级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投资总额、项目计划进度等。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情况

公司智能分布式显控升级改造项目的原实施主体为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拟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魅视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魅视智造”)。

魅视智造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广州魅视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方华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州民营科技园科泰二路13号高新区产业创新园1栋4层401-692房

成立日期:2024年1月11日

经营范围:研究和试验发展

(二)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智能分布式显控升级改造项目的原实施地点为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白云区高新区产业创新园【自编6栋】第一层至第九层,现拟变更为未来产业创新核心区AB1207042-2地块。

(三)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智能分布式显控升级改造项目的原实施方式为租赁方式,拟租赁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白云区高新区产业创新园【自编6栋】第一层至第九层作为项目场址,现拟变更为购买国有工业用地自建项目实施场地。魅视智造已于2024年4月19日签署关于未来产业创新核心区AB1207042-2地块的成交确认书,后续将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支付土地款项。

(四)项目投资总额变更情况

基于以上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调整,公司将对智能分布式显控升级改造项目的投资概算进行调整,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维持不变,其中“场地投入”、“项目总投资”等有所变动。具体投资概算变动情况如下:

由于实施方式从租赁变更为购地自建实施场地,增加了项目总投资金额,导致项目的效益所有变动。项目建成投产后,项目达产年营业收入21,660.00万元,投资回收期为6.06年(静态、含建设期),内部收益率为24.35%(税后)。

(五)项目计划进度调整情况

根据智能分布式显控升级改造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和实际情况,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基于审慎原则,对智能分布式显控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充分分析和论证,综合考虑智能分布式显控升级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等变更情况,现拟对智能分布式显控升级改造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六)关于拟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投资总额、项目计划进度等的原因

近年来,公司业务稳步推进,公司产品更新迭代速度加快,公司产品种类不断增多,生产工艺不断完善,对生产经营活动的要求也不断增加。本次通过变更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由“租赁场地”改为“购地自建场地”,有利于确保募投项目实施场地的稳定性,摆脱租金上涨的困扰,充分保障公司产品的生产需求,进一步优化公司生产布局,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为更好、更高质量地完成智能分布式显控升级改造项目建设,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增加项目投资总额,适度调整项目计划进度,有利于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

四、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投资总额、项目计划进度等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投资总额、项目计划进度等是公司根据未来自身实际经营需要及生产活动布局优化需要而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有利于公司提高生产经营效率,提高生产活动的稳定性,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需要。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投资总额、项目计划进度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方式等,是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综合考虑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充分分析、论证。本次变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方式等变更。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智能分布式显控升级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投资总额、项目计划进度等。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智能分布式显控升级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投资总额、项目计划进度等事项,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要及实际情况,有利于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进一步扩大公司生产规模,增强公司整体实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方式等变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有利于公司提高生产经营效率,提高生产活动的稳定性,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需要,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方式等变更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方式等变更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29 证券简称:魅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如下: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及因条款修订作出的条款顺序相应调整外,章程中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高级管理层及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变更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

二、备查文件

1、《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29 证券简称:魅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2024年5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天河区黄埔大道中662号金融城绿地中心913AVCiT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如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6.00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9日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

委托书(见附件二)、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5月17日18: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州天河区黄埔大道中662号金融城绿地中心913AVCiT证券办公室;邮政编码:510440。传真:020-89301789-811。信函请注“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广州天河区黄埔大道中662号金融城绿地中心913AVCiT;

联系人:江柯;

电话:020-89301789;

传真:020-89301789-811;

会议联系邮箱:ke.jiang@avcit.com.cn。

2、会期半天。本次股东大会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六、备查文件

1、《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29

2、投票简称:魅视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注: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00、2.00、3.00、4.00、5.00、6.00、7.00、8.00、9.00、10.00、11.00只能用“√”方式填写,每项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或不选视为弃权。

2、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3、本授权委托书应于2024年5月17日18:00前填妥并通过专人、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本公司。

4、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必须加盖法人印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限:

证券代码:001229 证券简称:魅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事务所”)成立于2020年11月25日。

司农事务所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0YP8X3。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704房-2。

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司农事务所从业人员333人,合伙人32人,注册会计师13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3人。

2023年度,司农事务所收入(经审计)总额为人民币12,162.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9,349.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5,318.07万元。

2023年度,司农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1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建筑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采矿业(1),审计收费总额2,968.20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司农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918.84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3,600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15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徐俊,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4年,2010年10月19日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膺鸿,项目经理,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7年,2020年3月24日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俞健业,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3年,2014年4月24日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徐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膺鸿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俞健业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徐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膺鸿、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俞健业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费用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5万元。本期审计服务的收费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4月24日审议通过,具体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以及诚信记录状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相关审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履行审计责任和义务,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公司审议续聘审计机构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5、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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