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04月29日 04:01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538 证券简称:同益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81,918,573为基数(最终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作为中高端化工及电子材料供应链一体化综合解决方案商,公司通过提供专业技术服务满足客户对材料应用品质、速度、成本、结构设计和创新的需求,从而实现产品销售。公司销售的产品为中高端化工及电子材料,主要应用于手机及移动终端、消费类电子、智能家电、汽车、新能源、5G行业、芯片以及显示面板等领域品牌客户产品的零部件、功能件、结构件或外观件。

公司于2020年在夯实主营业务的基础上,向下游延伸产业链,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方式投资建设“特种工程塑料挤出成型项目”,自主研发、生产复合材料板棒材产品,满足客户对复合材料板棒材及其他不同类型产品的需求,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线,为客户提供更多的产品与解决方案,增强客户粘性。公司于2021年新增产业互联网线上销售塑料原材料的商业模式,依托同益云商互联网平台,以直销、集采、供应链金融和智慧仓储服务为主要业务模式,实现塑胶原材料的线上化销售,为集团业务的数字化模式奠定基础。

2、公司的经营模式

公司秉承“让材料应用更简单”的使命,为10个行业、100个知名品牌、1000家大型加工企业、10000家优质中小型企业提供更具价值的材料解决方案,满足其对材料应用的需求,力争成为国内领先的中高端化工及电子材料研发、生产以及技术服务方案提供商。

(1)代理与方案板块

公司采用“品模贯通”模式,即通过自身的专业服务团队及整合原材料厂商的技术资源,建立共同服务全产业链的战略合作关系,为客户提供新材料推介、材料选型引导、结构设计、加工工艺优化创新、开模试料服务、设备改造及推荐、检测认证服务、技术培训、量产供料等全过程技术支持与服务。在下游品牌商的材料采购与加工环节中,协助其缩短新品开发及试料周期、及时响应处理技术问题、提高产品直通率和产品良率、降低综合制造成本,并提高其生产交付的快速反应力。同时,公司通过自身的专业化库存管理、上下游信息服务及整合原材料厂商资源,满足客户原料采购品种、数量和时效的柔性化供应需求,协助客户优化库存管理,降低材料存货成本。综上所述,公司以提高材料的使用效率、降低供应链端综合成本、保障供给安全为使命,形成供应链中的自身核心价值,从而实现材料销售。

图1:业务流程及价值服务

公司的业务模式在下游细分市场具有可复制性,即借助日益积累的上下游产业链端资源网络,发掘新的细分市场服务机会。公司依托现有资源的网络协同效应,将业务模式向新的细分市场进行复制,进而形成多个细分市场相互支持、相互促进的综合竞争力,促进经营业务与价值空间不断拓展提升。此外,公司的业务模式还具有新产品可延伸性,即通过下游品牌商对公司专业服务的认可,在其产品项目中由提供某一种材料,延伸至提供多种相关材料组合、配套组件或半成品集成等,形成材料应用的局部或整体解决方案,进一步深化满足下游品牌商对直通率、供货效率、综合成本等方面的服务需求,从而提升单个应用项目的材料销售额和附加价值。

(2)自主品牌生产板块

在不断扩大原有业务的同时,基于对新材料产业的深度洞察、对行业发展方向的及时掌握以及对终端品牌商需求的深入了解,公司于2020年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资金,拓展产业链至复合材料板棒材(特种工程塑料挤出成型项目)研发、生产领域,以研发+生产+销售的模式对现有业务进行延伸和拓展,进一步夯实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图2:板棒材图片

(3)产业互联网板块

同益云商作为以塑料原材料交易为主的产业互联网平台,于2021年上半年上线。该平台将数字经济和新材料产业相结合,依托公司20多年的行业经验和上下游资源优势,以“智能询报价SaaS”系统为核心,构建塑料行业数字化供应链服务体系,以直销、集采、产能预售、供应链金融、数字化仓储等产品和服务为产业链上下游深度赋能,深耕产业链联动与创新升级,降本增效、优化和升级运营模式、增强平台行业用户粘性,打造同益股份在新材料领域一站式数字化综合服务商的核心竞争力。

图3:同益云商业务模式

3、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市场地位、竞争优势与劣势

近年来,国内化工和电子材料分销市场竞争呈现日益精细化的特点,终端品牌商对材料的应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应用服务型方案商成为连接原材料供应商与下游品牌商及其代工厂的重要纽带。同时,伴随着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手机及移动终端、消费类电子、智能家电、汽车、新能源、5G行业、芯片以及显示面板等领域对工程塑料和电子材料的需求日益增长,对材料性能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也为应用服务型公司带来了更多的发展机会。另外,受国际局势动荡、主要经济体之间贸易紧张等影响,供应链供给安全在不同维度受到挑战,提高供应链韧性成为迫切命题。在这种背景下,国产替代趋势明显加强,具备国内客户资源优势且具有整合优质产品资源能力的企业将更具竞争优势。

作为中高端化工及电子材料供应链一体化综合解决方案商,公司深耕该领域近20年,通过提供专业技术应用服务实现材料销售,在技术服务、信息整合、柔性供应以及市场响应速度等方面形成了独特的竞争优势。公司与多家世界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合作的供应商包括美国塞拉尼斯、韩国乐天化学、日本帝人、韩国韩松、台湾奇美、台湾友达、韩国斗山、TCL华星、信利、日本旭化成等;服务的下游终端客户包括华为、荣耀、VIVO、OPPO、小米、比亚迪、富士康、龙旗、瑞浦兰钧、广汽、五菱汽车、深天马等众多行业影响力较强的品牌商或代工厂。在各细分市场快速发展的背景下,随着国产替代的加速以及中国消费品牌的崛起,行业的头部聚集效应将逐步体现,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及行业地位也将逐渐提升。

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份之募投项目“特种工程塑料挤出成型项目”主要产品为中高端复合材料板棒材。由于起步较晚、上游资源不足、专业性不强且缺乏技术积累等因素,国内板棒材生产厂商规模较小、产品品种单一、品质不稳定、管理水平有限,产品主要供给中低端市场,中高端复合材料板棒材市场大部分由国外企业占据。

公司深耕工程塑料领域近20年,积累了丰富的上下游资源,不但掌握稳定、优质的原材料供应资源,而且具有细分市场先发优势及专业的客户服务能力,可借助客户的协同性,迅速将板棒材产品导入市场。本项目实施的技术难点在于对材料、配方、设备、模具、工艺的整合能力,公司作为中高端化工材料以及电子材料一体化解决方案提供商,拥有行业内高水平的综合实验室,具备解决材料应用过程的各种技术难点,协助客户解决材料与配方的选择、设备的确定、模具的开发以及生产工艺的合理性等难题的能力,掌握了设备、模具的设计及组装技术,可根据材料特性设计相适应的匹配度更高的设备与模具,对材料、配方、设备、模具以及工艺具有较强的整合能力。依托公司优秀的管理团队、良好的管理及资源整合能力,已开拓高铁、无人机、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医疗设备、环境监测、汽车、5G等行业客户。未来,随着国家对该行业的政策扶持与鼓励,公司将积极把握国产替代市场机遇,不断丰富板棒材产品种类、持续开拓市场应用领域,进一步提升规模和聚集效应。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截至2023年2月21日,公司已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3亿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2023年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特种工程塑料改性及精密注塑项目”实施,将其剩余募集资金投入“中高端工程塑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变更该项目名称为“中高端工程塑料研发中心与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式由租赁变更为自建,同时将该项目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该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2023年5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2年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2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3,191,642.63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4、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1,918,5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元人民币现金,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9日、2023年5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5、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5日、2023年6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拟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择机出售持有的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1,665,125股股份(占其股份总数的3.48%),截至2023年12月15日,公司出售聚赛龙股票的计划已执行完毕,本次出售后公司不再持有聚赛龙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6日、2023年6月21日、2023年12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6、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部分资产进行核销和处置,公司对部分账龄过长、催收无果且已有确实证据不能收回的符合财务核销条件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核销金额共计3,145,341.43元,资产处置净值为14,408,817.91元,本次核销和处置资产事项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7、经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要,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由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2023年12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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