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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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9日 04:02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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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29 证券简称:魅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3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远程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已于2024年4月16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其中,现场参加的监事有梁展毅和陈龙光,以远程视频方式参会的监事为叶木波)。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展毅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监事会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的重大经营活动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进行了有效监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全体监事认为:本报告如实反映了2023年监事会的履职情况,同意通过该报告,并表示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情况,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85,751,351.10元,按净利润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8575135.11元,不提取任意公积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3,531,506.89元。

结合已披露《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在上市后三年内,将充分考虑投资者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将采取现金分红、股票股利或者现金分红与股票股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并优先选择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分配。在留足法定公积金后,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均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整体经营状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决定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60000000元。本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股。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的,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股本基数,维持现金红利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额结转至下一年度。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023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5)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6)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备、科学、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2023年度,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公司所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符合公司内部规范运转的需要,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公司经营管理以及内部控制工作的需要,在公司文化建设、内控反舞弊机制、信息与沟通等方面采取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控制。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来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合乎规范,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7)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方式等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智能分布式显控升级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投资总额、项目计划进度等事项,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要及实际情况,有利于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进一步扩大公司生产规模,增强公司整体实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方式变更等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全文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公司审议续聘审计机构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全文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建设魅视显控产业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关于对外投资建设魅视显控产业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司农审字[2024]24000350029号《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3、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司农专字[2024]24000350037号《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6、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方式等变更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29 证券简称:魅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2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远程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已于2024年4月16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其中,现场参加的董事有方华、叶伟飞、张成旺、陈慧芹、胡永健和毛宇丰,以远程视频方式参会的董事为曾庆文),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已于2024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已于2024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85,751,351.10元,按净利润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8575135.11元,不提取任意公积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3,531,506.89元。

结合已披露《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在上市后三年内,将充分考虑投资者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将采取现金分红、股票股利或者现金分红与股票股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并优先选择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分配。在留足法定公积金后,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均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整体经营状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决定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60000000元。本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股。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的,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股本基数,维持现金红利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额结转至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已于2024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已于2024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023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5)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已于2024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6)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对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公司2023年度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备、科学、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已于2024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已于2024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7)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已于2024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已于2024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已于2024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全文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已于2024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已于2024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方式等变更的议案》

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及长远发展目标,为更好地推进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建设,增强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经慎重考虑,现拟调整募投项目智能分布式显控升级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投资总额、项目计划进度等。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已于2024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方式变更等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全文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新加坡合资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为利用好国外市场资源,提高公司产品海外市场占有率,公司拟与LO HOCK SING(LUO FUXING)在新加坡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新加坡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全文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已于2024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胡永健、毛宇丰、陈慧芹及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朱维彬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永健)》、《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慧芹)》、《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毛宇丰)》、《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维彬)》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建设魅视显控产业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议案》

结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为打造智慧工厂,实现全流程智能化生产,保证公司生产场地的稳定性,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魅视智造科技有限公司计划投资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建设魅视显控产业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已于2024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关于对外投资建设魅视显控产业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在广州天河区黄埔大道中662号金融城绿地中心913AVCiT会议室召开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3、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司农审字[2024]24000350029号《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4、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司农专字[2024]24000350037号《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6、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7、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方式等变更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29 证券简称:魅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7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35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71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2,75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7,159,5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95,590,500.00元。截至2022年8月3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不含增值税)发行费(承销及保荐费33,638,149.93元,其中前期已支付金额750,000.00元)后的款项为人民币509,861,850.07元(律师费用、审计费用等发行费用13,521,350.07元尚未扣除),已由主承销商(上市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3日汇入本公司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净额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司农验字[2022]21000100355号的《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1、2022年8月29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州大道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广州大道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机场路支行(以下简称“招行机场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以下简称“浦发东山支行”)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广发广州分行”)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其中,工行广州大道支行签署的监管协议对应的开户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瑞宝支行(以下简称“工行瑞宝支行”)。

2、2022年9月1日,公司与工行广州大道支行、全资子公司广州魅视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魅视通信”)及民生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户银行为工行瑞宝支行。

3、2022年9月2日,公司与招行机场路支行、魅视通信及民生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4、2023年7月3日,接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工业大道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工业大道支行”)通知,因银行机构内部调整,公司及魅视通信在工行瑞宝支行开立的银行账户开户银行调整为工行工业大道支行,调整后银行账号保持不变。2023年9月28日,公司与工行工业大道支行、民生证券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工行工业大道支行、魅视通信、民生证券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3年12月15日,工行工业大道支行名称变更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琶洲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支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8月2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79,128,932.94元以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3,382,075.43元,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对此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同意意见。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编号为司农专字[2022]22005980015 号的《关于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截至2022年10月26日,上述置换资金已从募集资金专户提取完毕。

上述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2022年9月7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投资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产品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2023年10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投资保本型产品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3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金额为47,540.00万元,为购买结构性存款及定期存款,截至本期末累计到期赎回32,04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现金管理余额为18,500.00万元。在上述有效期内,公司任意时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产品资金余额未超过审批通过的最高额。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含现金管理账户),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用于承诺的募投项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表: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智能分布式产业升级及总部办公中心建设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100.92%,超出部分为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收益及利息收入投入。

证券代码:001229 证券简称:魅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4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85,751,351.10元,按净利润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8575135.11元,不提取任意公积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3,531,506.89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经确认,2023年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63,531,506.89元。

结合已披露《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在上市后三年内,将充分考虑投资者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将采取现金分红、股票股利或者现金分红与股票股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并优先选择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分配。在留足法定公积金后,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均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整体经营状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决定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60000000元。本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股。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的,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股本基数,维持现金红利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额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已披露的《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有关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要求,本次利润分配不存在超分配现象。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60000000元。本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股。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日26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日24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方案的制定综合考虑了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和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29 证券简称:魅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新加坡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为利用好国外市场资源,提高公司产品海外市场占有率,现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LO HOCK SING(LUO FUXING)在新加坡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拟为10万美元(等额)。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新加坡合资公司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一)合资股东基本情况

1、个人名称:LO HOCK SING(LUO FUXING)

2、性别:男

3、出生年份:1976年生

4、国籍:新加坡国籍

5、LO HOCK SING(LUO FUXING)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拟设立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AVCIT(Singapore)

2、注册资本:10万美元(等额)

3、经营范围:电子产品销售

4、股权结构: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0%;LO HOCK SING(LUO FUXING)持股40%。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出自方式:货币出资

以上事项,最终以相关政府部门以及当地主管机关最终核准内容为准。

三、本次设立新加坡合资公司的目的

公司拟于新加坡设立合资公司,主要是为了紧跟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大力开拓东南亚市场,搭建公司海外营销平台,进一步提高公司对海外客户的服务支持力度。

四、本次设立新加坡合资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对外设立合资公司,有利于公司深化国际化发展战略,进一步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资源,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国际化交流与合作,提高公司海外销售收入。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规划,不存在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拟于新加坡设立合资公司尚需国内外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对外投资目的地为新加坡,新加坡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商业环境与中国存在一定的差异,新加坡合资公司的后续运营可能会面临相关风险。

公司将积极适应新加坡的商业和文化环境,严格遵守新加坡的法律法规,利用自身经营优势,促使合资公司规范运作,积极有效防范并降低经营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持续关注本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29 证券简称:魅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建设魅视显控产业

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述

魅视智造拟通过购地自建方式,于广州市白云区未来产业创新核心区AB1207042-2地块(宗地面积15088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13333平方米)上建设魅视显控产业智能制造基地,计划投资总金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本项目中的智能分布式显控升级改造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12,887.47万元投资建设,其余部分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投资建设)。魅视智造已于2024年4月19日签署关于未来产业创新核心区AB1207042-2地块的成交确认书,后续将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支付土地款项。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建设魅视显控产业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议案》及《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其中,《关于对外投资建设魅视显控产业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行。

(三)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对外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实施主体:广州魅视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2、项目实施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未来产业创新核心区AB1207042-2地块

3、项目计划投资总金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

3、资金来源:募集资金和自有或自筹资金

4、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拟以2413万元购置广州市白云区未来产业创新核心区AB1207042-2地块(宗地面积15088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1333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一类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公司拟通过购地自建方式建设魅视显控产业智能制造基地,涉及智能生产制造、物流仓储、研发测试、产业协同办公等多模块建设。其中,本项目中的智能分布式显控升级改造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12,887.47万元投资建设,其余部分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投资建设。

5、项目建设期:24个月

三、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拟对外投资建设魅视显控产业智能制造基地,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缓解产能瓶颈,提高生产制造智能化、数字化水平,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与持续性,更好、更快满足市场需求。

(二)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魅视显控产业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尚未完成投资项目备案,且后续尚需完成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等一系列行政审批、审查或备案手续。由于上述审批是否通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有可能导致新项目的实施推迟、变更,甚至终止。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魅视智造尚未签署关于未来产业创新核心区AB1207042-2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是否最终取得、取得的时间等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由于本项目投资资金较大,资金来源涉及募集资金和自有或自筹资金。若公司自有资金无法跟上项目建设进度,或无法及时筹措资金支持项目建设,有可能对本项目建设及公司未来业绩造成消极影响。

(二)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有利于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与持续性,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的需要。本项目投产后有助于进一步优化生产工艺流程,提高公司生产能力,提升公司产品质量,同时扩充产能,缓解公司产能瓶颈,增强公司订单承接能力,获取规模效益,增强公司整体盈利水平,进一步巩固公司市场地位,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本次投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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