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04月29日 04:01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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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13 证券简称:新宁物流 公告编号:2024-019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及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是以电子元器件保税仓储为基础,并为电子信息产业供应链中的原料供应、采购与生产环节提供一体化供应链物流服务。主要包括进出口货物保税仓储管理、配送方案设计与实施,以及与之相关的货运代理、进出口通关报检等综合物流服务。公司经过多年运营和业务创新,已经成为华东、华南、华中、西南等地区电子信息产业链中重要的物流与供应链管理服务商。公司主要服务模式如下:

1、仓储服务

1.1 产前物流

产前物流是指在产品制造过程之前的物流活动,包括原材料物流、进项物流和采购物流。新宁物流为客户提供VMI模式、散件组装KD模式及客供料模式三种类型。其中,VMI模式是客户将库存交由公司进行仓储及运输管理,并通过对接实时生产需求及材料库存情况,降低备货成本及风险,提高响应及时性;散件组装KD模式则是针对在海外设厂或委托代工的客户,在国内进行集货、打包后再发往国外,以节约运费、控制配套性和到货及时性;客供料模式为品牌商进行集中采购,并向代工厂提供物料进行生产,代工厂仅收取代工费,新宁物流作为第三方公共管理平台,同时满足品牌方、代工厂、供应商对于货物的管理、追溯和增值服务等需求。

1.2 生产物流(厂内物流)

在生产制造企业中,为了支持不间断生产,通常会设置线边库,以支持生产线的物料供应。同时,生产制造企业也需要一个成品仓库来存放产成品,以备发往销售渠道或直接发往客户。新宁物流可以通过提供定制化的物流系统和IT技术,来满足生产制造企业的物流需求,实现智能、柔性、及时、可视的物料管理,同时对物流运作进行优化,提高物流效率和质量。主要包括集中式模式、自动化模式、JIT(准时制)模式以及循环物料取货模式四种类型。集中式是指将物料仓储和管理集中在一个或少数几个地点统一管理,容易实现物料的集中采购、存储和分发 ;自动化模式是指利用自动化设备和信息技术实现物料的自动接收、存储、搬运和供应,实现24小时不间断供应;JIT(准时制)模式是指根据生产实际需求,精确时间地将所需物料送达生产线,提高资金周转率和生产灵活性;循环物料取货模式是指在生产现场形成物料的循环使用和补充机制,减少物料搬运和等待时间,提高物料使用效率。

1.3 销售物流(成品物流、销项物流)

新宁物流的分拨中心(DC)负责分类、包装、保管、流通加工、信息处理,并按客户要求完成配货、送货等作业。其DC业务主要承接3C产成品、图书、电子元器件等客户。另外,新宁物流也在重庆、合肥、郑州等地布局电商物流业务,主要操作母婴、酒、保健品、化妆品、鞋服、箱包、3C等产品。

1.4 售后物流

新宁物流为客户提供客服备件的入库、存储、出库、系统操作、打包、发运等操作。

2、进出口通关服务

新宁物流为进出口企业提供全面的通关业务支持,服务涵盖从手册备案、申报要素整理、到单证制作的前期准备工作,从报关、报检到查验的通关执行环节,再到垫付税金、预归类,以及各种证件的办理(如免费表、机电产品证书、3C认证等),全方位满足客户在进出口过程需求。有效简化通关流程,确保货物快速、顺利地通过海关,提供定制化的进出口通关解决方案,帮助客户在全球贸易中保持竞争力。

3、运输服务

新宁物流为客户提供定制化门到门的海运、空运、多式联运、中港运输、中欧班列等。同时提供保税及非保税的提货服务、陆运(整车 & 零担)干线、区域配送等相关物流服务。

4、软硬件服务

新宁物流提供软件服务和智能仓服务,其中软件服务涉及WMS、WCS、TMS等系统的需求调研、开发与维护,公司自主开发的WMS仓储管理系统,通过高效、智能的管理方式,助力实现仓库资源的最优配置,进而提升仓储物流的效率、精准度和精细化水平,为客户提供有力的降本增效支持。深度融合IOT物联网应用技术,包括AS/RS立库、多穿库、AGV、机械手等智能装备,推动仓储管理的高度自动化与可视化。实现与客户的ERP、MES、供应商系统无缝对接,构筑起高效的业务协同平台。公司自主开发的TMS解决方案与车联网运输监控平台,结合便捷的小程序,实现了全链路、全流程各节点的实时监控,优化了物流规划、提升了运输管理水平、加强了运营监控能力,增强了运输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为客户提供更为优质、高效的物流服务,确保货物能够安全、准时、高效地送达目的地;公司智能仓集成服务主要提供定制化的智能仓库整体设计和运维服务,包括自动/半自动贴标流水线、整板DWS称重测体积系统、智能仓集成及维护保养等,公司提供定制化的智能仓库整体设计和运维服务,提供定制化的亮灯拣货系统以及为SMT类型物料设计了集成自动化的收料、放料、拍照、信息确认、自动制标及贴标等流水线服务。

5、导航及卫星定位服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亿程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依托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导航与定位技术、物联网、车联网等核心技术,以数字技术为驱动,构建技术、产品与服务生态链,围绕智慧交通、智慧物流核心领域,为多行业政企客户、交通与物流行业客户提供卫星定位运营服务、系统集成服务、软硬件研发等多元化服务,包括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三方监控、公务用车、汽车金融风控、城市环卫车辆、综合物流、烟草行业、智慧物流园区、智慧叉车、新能源充换电等,促进智慧交通、智慧物流行业产业数字化升级。

(二)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专注于为产业供应链中的原料供应、采购和生产环节提供一体化供应链物流服务,在仓储物流领域拥有近三十年的运营经验,服务范围全面的覆盖了仓储业务、货运服务、物流管理系统服务、货物通关、车联网卫星定位等一系列增值服务,针对不同的物流场景,可以提供专业的供应链整体解决方案。在仓库的智能化升级改造方面,公司在昆山、苏州、合肥、武汉等多个区域成功实施了智能仓改造升级项目,尤其是合肥二期智能仓,应用了当前最先进的5G智能技术,降低了物流成本,提升了物流服务效率。公司作为提供仓配一体化服务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在仓储物流数字化和智能化领域优势明显,在3C电子制造供应链物流领域拥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公司自主研发的仓储管理系统已经在新能源汽车及快消品供应链领域得到应用,技术研发能力进一步增强,现已开始在新能源汽车入厂物流智能仓领域进行尝试。公司导航及卫星定位服务板块围绕物流配送车辆监控云平台,开发了光伏用电监控项目、安全系统项目,为客户提供运输安全治理。目前,公司已经明确提出数字化转型任务,用科技赋能公司发展,打造科技新宁、数字新宁、智慧新宁,进一步拓展了服务能力和服务范围。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经公司自主查询《企业信用报告》,发现在银行贷款未欠息、未逾期的情况下,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共计10,550万元的贷款之五级分类等级于2021年12月29日被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下调三级,从“正常”调至“可疑”。受上述情况影响,导致公司部分贷款无法进行转贷和展期操作,进而公司及子公司银行的部分贷款出现逾期。经协商,公司于2022年9月与所有债权人达成一致和解,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已归还结清逾期银行贷款,因银行逾期诉讼涉及的被冻结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号、子公司股权已全部被裁定解除冻结,公司无其他贷款逾期的情形。报告期内关于银行逾期贷款结清事项的公告已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临时公告内容查询索引如下:

2、公司拟向大河控股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新宁物流,证券代码:300013)自2022年7月25日(星期一)上午开市起停牌。2022年7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向大河控股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数量为111,671,779股,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发行价格为3.75元股(不低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为41,876.917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和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2年8月01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6项议案,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了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公司于2022年10月收到河南省财政厅向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发了《关于投资集团通过大河控股以参与定增方式取得新宁物流控制权有关事项的批复》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向大河控股有限公司出具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

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根据最新的制度规则及已披露的财务数据,对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及文件作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等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相关议案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年2月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并于3月22日下发了审核问询函。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按审核问询函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了修订和补充。4月1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等相关文件。

3、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2022年11月,公司通过查询京东拍卖网站获悉,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法院主页网址:http://sifa.jd.com/1204,户名:昆山市人民法院)发布了股权拍卖公告,于2022年12月26日10时至2022年12月27日10时公开拍卖公司原第一大股东曾卓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36,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13%。2022年12月27日,曾卓所持公司股份均已拍卖成功。2023年1月17日,曾卓所持公司股份被执行法院裁定,其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原第二大股东河南中原金控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3,202,6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43%,被动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2023年 2月 22日,曾卓所持股份已全部转让过户完成。

公司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相关公告,临时公告内容查询如下:

4、2022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02022027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2023年4月28日,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苏证监罚字[2023]5号),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江苏证监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3]5 号),决定: 一、对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 二、对谭平江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罚款。公司已及时缴纳了罚款并完成了对2018-2021年度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工作。

公司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相关公告,临时公告内容查询如下:

5、2015年12月2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租赁的仓库发生火灾事故,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仓库发生火灾事故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95)。

本报告期内,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租赁的仓库发生火灾事故涉及诉讼的进展情况,公司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相关公告,临时公告内容查询如下:

6、截至2023 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为-136,665,904.19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 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将在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将于公告后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3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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