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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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30日 15:17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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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经营状况正常,资信情况良好,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主要是向其采购公司所需的原材料、智能化设备、金属加工制品、运输服务等,双方根据需要签署采购合同及运输服务协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均按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交易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进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金额范围内,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活动,系因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业务合作需要,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经营,确保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

2、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3、上述关联交易将持续发生,因交易金额占公司采购比例较小,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核查,上述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事项按照“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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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 2024-018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2024]第2-00621号《审计报告》,2023年度公司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89,923,403.84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0,125,536.25元,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8,012,553.63元后,加期初未分配利润1,722,302,711.74元,减本期分红40,476,684.64元后,母公司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53,939,009.72元。

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发展阶段、现金流水平、应收账款规模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提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190,490,839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3元(含税),共计75,000,922.86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本次利润分配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1,678,938,086.86 元转入下一年度。

如在预案公布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以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其他说明

根据上述预案,本次利润分配现金分红金额占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19.23%,说明如下:

1、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的耐火材料行业主要为钢铁、有色、建材、石化等高温工业提供生产用耐火材料,鉴于耐材行业及下游行业的发展现状,行业企业的应收账款水平普遍偏高,现金流压力普遍较大。耐材企业控制经营风险、开拓新市场、提高市场份额的基础便是保持自身充足的现金储备并且拥有较强的资金周转能力。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开拓新市场的资金需求,确保公司稳健经营并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经营、项目投资与建设、新客户开发、研发投入等方面的资金需求,为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3、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公司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4、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持续稳健经营,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理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预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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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2024-019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委托理财额度用于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证券投资额度用于境内外的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2、投资金额: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合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8亿元,其中,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进行证券投资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投资过程中面临市场风险、收益不确定性风险、资金流动性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其中,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进行证券投资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理财概述

1、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合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8亿元,其中,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进行证券投资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投资理财产品金额累计达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投资范围

(1)委托理财: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2)证券投资:用于境内外的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4、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银行信贷资金的情况。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以及办理其他全部相关事宜。

二、审批程序

本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市场波动风险、收益回报率不可预期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对公司证券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证券投资项目的审计与监督,定期应对所有证券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风险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随时调查跟踪公司证券投资情况,加强对公司证券投资的跟踪管理,控制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理财及证券投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核查后发表核查意见: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 2024-023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章程(2024修订草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需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 2024-020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超过500人。

2022年度业务收入15.78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10亿元。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6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9.90亿元,收费总额2.4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大信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2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13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7 次。3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27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3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索保国先生

拥有注册会计师,律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1999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 2000 年至今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上市审计工作,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晓露先生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肖献敏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0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9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没有变化。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 2024-013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继增先生召集和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4月19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裁赵伟先生向董事会报告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2024年度的经营计划和2024年度的重点工作安排,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吴维春先生、张国栋先生、梁永和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上述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发展阶段、现金流水平、应收账款规模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提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190,490,839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3元(含税),共计75,000,922.86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该项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该项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项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赵继增、赵伟、颜浩、郭鑫回避表决。

《关于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其中,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进行证券投资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经营需要,2024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62.3亿元的授信。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赵继增先生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灵活选择与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融资合作,并授权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与选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等),授权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上述不超过62.3亿元的授信明细如下:

以上额度最终以上述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各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过公司及子公司对2023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款项、应收票据、存货、合同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1,647.6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9.87%。

公司董事会认真核查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材料,对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如下: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该项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2024年修订草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需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5月21日下午15时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 2024-022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1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一15:00。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投票规则: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本次股东大会须回避表决的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河南省洛阳市伊川产业集聚区洛阳利尔功能材料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9、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6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

(1)议案7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2)议案8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4)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作2023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如委托出席者,需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委托人持股证明及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会议联系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工业园

联 系 人:曹小超

电 话:010-61712828

传 真:010-61712828

邮 编:102211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92”,投票简称为“利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授权 先生 (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注:在议案投票时,请在对应议案相应的授权意见下打“√”;针对同一议案,同时在 “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选择两个或以上选项打“√”的,按废票处理。

委托单位(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 2024-014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洛州先生召集和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4月19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提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190,490,839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3元(含税),共计75,000,922.86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预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了有效的运行,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的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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