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30日 15:17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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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4月11日出具的《关于核准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36号),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608,00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52.2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80,363,993.26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相关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61,258,932.96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2月23日出具的“天职业字[2022]4714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中的4.5亿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笔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绝味食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本次使用4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绝味食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4-038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注销本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390.86万份,有关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2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2年9月27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更正公告》。

(四)2022年9月24日至2022年10月7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公司已披露《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五)2022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已披露《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22年10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2年11月21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

(八)2023年9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九)2023年11月17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十)2024年4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42.50万份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除此之外,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348.36万份全部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390.86万份。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属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事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的有关规定,属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事项范围内,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注销本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390.86万份。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注销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五、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已经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向上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股票期权注销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四)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4-039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以及

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以及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本次相关的工商变更、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少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2023年8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截至2024年1月31日,公司完成本次股份回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313,453股,根据回购股份方案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公司已于2024年2月5日向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详见公告2024-006)。

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本次相关的工商变更、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修改如下:

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4-043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四号一食品制造》第二十四条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一季度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报告期经营情况

2024年1-3月营业收入为1,695,359,649.90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1,660,031,729.77元,占营业收入97.92%;其他业务收入为35,327,920.13元,占营业收入2.08%。

(1)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主营业务收入分渠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主营业务收入分地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报告期经销商变动情况:

公司无经销商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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