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04月30日 21:48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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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5008 公司简称:长鸿高科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为了更好地回馈广大股东,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当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10元(含税)。以截至2024年3月31日为例,按照公司总股本645,962,41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3,216,400股后的642,746,014股为基数计算,预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9,251,264.34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该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实际分派的金额以公司发布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TPES行业

热塑性弹性体材料产业在全球范围内发展相对不平衡,欧美发达国家和中国台湾地区的热塑性弹性体产业相对成熟,占据着行业的中高端市场。我国TPES产品在SBS、SIS领域发展较为成熟,国内较具规模且研发能力强的企业逐渐增多。发展多年来,行业内企业通过资本、人才、技术等方面的持续投入,不断扩大生产规模,提高技术科研水平,增强了企业整体竞争力,国内产品替代进口产品的趋势日益明显,行业发展也相对较为成熟稳定。2023年,由于经济增长放缓,而下游化工行业仍处于产能扩张周期,产能陆续投放竞争加剧,行业开工率下滑,产品盈利能力走弱。对TPES行业的利润水平造成了较大不利影响。

(2)PBAT/PBT行业

PBAT是由对苯二甲酸、己二酸和丁二醇经缩聚而得,既有较好的延展性和断裂伸长率,也有较好的耐热性和冲击性能,其成膜性能良好、易于吹膜,适用于各种膜袋类产品,包括购物袋、快递袋、保鲜膜等,可实现完全降解,已成为目前世界公认的综合性能最好的全生物可降解材料,是生物降解塑料用途最广泛的品种。当前数量庞大的废弃塑料,尤其是难以回收或不可回收及不可降解的废弃塑料,为PBAT提供了巨大的产业市场。然而由于近几年国内经济增长放缓,“禁塑”政策推进缓慢,对可降解塑料行业需求情况造成较大不利影响。但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公司坚定看好可降解塑料行业的未来发展,将继续布局打通可降解塑料上下游一体化产业链,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公司竞争优势,打好治塑攻坚战。由于长鸿生物的生产装置是全国第一套可柔性化生产的装置,公司基于原材料价格、利润水平、市场供需、装置柔性化具有通用性等因素综合考量安排生产,2023年主要在生产PBT(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酯)。PBT树脂大部分被加工成配混料使用,经过各种添加剂改性,与其他树脂共混可以获得良好的耐热、阻燃、电绝缘等综合性能及良好的加工性能,广泛用于电器、汽车、飞机制造、通讯、家电、交通运输等工业。

(3)黑色母粒及炭黑行业

我国是全球炭黑产量最多的国家,全球有将近一半的炭黑产自我国。炭黑可作为优质的橡胶补强剂,用于增加橡胶的强度,超过八成的炭黑都用于橡胶生产,其中轮胎的需求量是最大的,炭黑可以有效提高轮胎的耐磨性。除此之外,炭黑可作为着色剂、紫外光屏蔽剂、抗静电剂或导电剂,广泛应用于塑料、化纤、油墨、涂料、电子元器件、皮革化工和干电池等行业,炭黑作为高纯碳材料还可以用于冶金及碳素材料行业中。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版)等一系列相关政策、规定文件,为炭黑行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推动我国炭黑产品向高端化、绿色化、品牌化等差异化方向发展。随着我国汽车市场活力逐渐恢复,国家大力实施节能减排,新能源汽车、新能源电池、新材料领域得到快速发展,作为绿色轮胎配套专用材料的高性能炭黑的使用量将逐渐提高,回收炭黑、绿色炭黑、导电炭黑等高性能炭黑将成为未来发展的主流方向,炭黑的市场需求整体向好发展。长鸿生物是国内首家以富芳烃油为原料生产炭黑的工厂,拥有独特的工艺技术,能将原料中的杂质全部去除,使生产出的炭黑产品质量优于市场水平,因此产品具有品质好、生产成本及能耗低等优点,黑色母粒及炭黑装置在生产过程副产蒸汽以及尾气,装置产生的尾气直接用于替代PBAT/PBT生产装置所需的天然气,自产蒸汽可直接替代外采的蒸汽,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利用效率更高。

(4)碳酸钙行业

碳酸钙作为日常工业生产中重要的非金属矿物类基础原料,处于产业链的最前端,有“工业粮食”之称,与国民经济和生活密切相关,是发展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的重要支撑材料。目前,碳酸钙已成为塑料工业中用量最大的无机填料之一。纳米碳酸钙粒子具有尺寸小,比表面面积大,表面原子处于高度活化状态的特点,与聚合物有很强的界面相互作用,可对聚合物进行增韧增强,使塑料为基体的塑料/纳米复合材料具有无机、有机和纳米材料的综合优点被广泛应用于塑料填充改性中。可被广泛运用于塑料制品、塑钢窗、管材、金属护皮电线、电缆以及冰箱、电扇、空调等产品的零部件生产。同样是以PBAT为基体材料,填料碳酸钙含量35-40%时的共混制作出的复合材料性能更为优良,材料在伸强度有所增加,且提升制品的硬度,并提高制品的表面光泽和表面平整性。然而市场上碳酸钙由于相对杂质较多,大多碳酸钙产品白度一般为89%~92%,极少数的碳酸钙产品能达到95%,优质碳酸钙在市场上还尚属稀缺。公司碳酸钙项目选址广西贺州,贺州素有中国“重钙之都”的美誉,“贺州白”大理石的碳酸钙含量超过98%,白度高达92%以上,其主要技术指标远超美、日等国同类产品,达到中国优等级矿水平。因此,广西贺州碳酸钙矿产相较于其他矿区,产品高附加值显著。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苯乙烯类热塑性弹性体(TPES)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TPES领军企业,热塑性弹性体的应用领域非常广泛,大部分橡胶制品都是热塑性弹性体的潜在替代市场。公司作为TPES产品的重要供应商之一,当前产能位于全国第三,在该细分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2020年,为顺应“双碳”大趋势,解决白色污染问题,公司决定投资建设60万吨/年全生物降解热塑性塑料产业园PBAT/PBS/PBT灵活柔性生产项目,规模排在全国前列,其中一期首次12万吨/年项目已于2021年12月建成投产。公司还投资建设了碳酸钙母粒项目,打通可降解塑料上下游一体化全覆盖的产业布局,目前碳酸钙母粒项目一期已建成。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长鸿生物为降低PBT/PBAT在生产过程中的能耗,同时为拓宽盈利渠道,经过详细论证研究,进行了项目技改,新建6万吨/年PBAT黑色母粒及炭黑装置,装置对原料进行预先处理,在处理过程中生产出橡胶增塑剂、热伴用沥青两大类产品,后续以热伴用沥青作为原料进行黑色母粒及炭黑的生产。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4.16亿元,同比下降40.3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95亿元,同比下降47.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0.09亿,同比下降105.77%,基本每股收益为0.15元,同比下降46.4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64%,同比减少4.79个百分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3亿元,公司资产总额为46.98亿元,负债总额为26.41亿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0.55亿元,资产负债率为56.21%。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4-014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会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春风先生主持,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预计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预计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陶春风、傅建立、张超亮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0)。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对外投资及注销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对外投资及注销全资孙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丙烯酸产业园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丙烯酸产业园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并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4-015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会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高鸿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确认: (1)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4)在公司监事会提出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公司参与年报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提交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估是恰当的。公司内部控制在设计和执行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预计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预计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一)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二)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三)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并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4-017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1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3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和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009,484.77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14,300,635.1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08,920,886.90元。

为更好地回馈广大股东,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当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10元(含税)。以截至2024年3月31日为例,按照公司总股本645,962,41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3,216,400股后的642,746,014股为基数计算,预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9,251,264.34元(含税),占公司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09.72%。公司截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通过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并支付现金对价50,010,354.6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2023年度公司以上述两种方式合计现金分红金额为249,261,619.02元,占公司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62.35%。

(下转1370版)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正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龙双会计机构负责人:马亮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王正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龙双会计机构负责人:马亮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正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龙双会计机构负责人:马亮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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