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04月30日 21:48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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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09 证券简称:上海机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结合公司广告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虹桥机场公司决定与上海机场德高动量广告有限公司签订《广告阵地经营权转让合同》。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广告阵地经营权转让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7)。报告期内,相关广告合同收入1.62亿元。

2.近年来,全球经济发生显著变化,为巩固上海机场免税业务的领先地位,确保免税业务长远、健康、持续发展,提高口岸免税的市场竞争力,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虹桥机场公司分别与日上免税行(上海)有限公司签订了《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免税店项目经营权转让合同之补充协议二》《上海虹桥国际机场免税店项目经营权转让合同之补充协议一》。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免税店项目经营权转让合同之相关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8)。报告期内,相关免税合同收入3.47亿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冯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永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汤贺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冯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永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汤贺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冯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永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汤贺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冯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永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汤贺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冯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永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汤贺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冯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永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汤贺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09 证券简称:上海机场 公告编号:临2024-019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

(三)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四)公司全体董事进行了议案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缓解短期资金压力,公司决定于前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事项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有效期满后,继续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及授权事项具体如下:

1、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

(2)发行方式及发行期限:根据金融市场环境、公司实际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及额度内择机分次发行,单次发行期限最长不超过 270 天;

(3)发行利率:根据公司评级、拟发行期间市场利率水平和银行间债券市场情况由公司与承销机构协商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流动资金等);

(5)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6)发行日期: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发行。

2、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工作,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和市场条件全权决定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时间、发行批次、发行数量、发行利率、聘请中介机构并办理相关手续等。

3、其他事项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项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上议案,同意将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2024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2024年度中期分红事宜。若2024年上半年实现盈利且满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2024年度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当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且不高于当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财务审计项目招标结果,拟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拟定为13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需要及内部控制审计项目招标结果,拟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拟定为58万元。

以上第三项和第四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0)。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上第三项和第四项议案,同意将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上议案,同意将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09 证券简称:上海机场 公告编号:临2024-020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 8 年,鉴于立信作为公司审计机构服务年限已超8年,公司拟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进行了充分沟通,立信对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086242261L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人员信息:截至2023年末,上会共有合伙人108人,注册会计师5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79人。

业务规模:上会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7.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6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2.11亿元。上会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68家,审计收费总额0.69亿元。客户主要行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渔等。上会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上会计提职业风险基金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上会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系中州期货有限公司民事诉讼案件,已执行完毕。

3.诚信记录

上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近三年除6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外,其余从业人员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晓荣先生,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在上会执业。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作为签字会计师先后为交运股份兰生股份思源电气豫园股份智莱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服务。

(2)签字注册会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莉女士,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8月开始在上会执业。201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作为签字会计师为上市公司维维股份科汇股份提供服务。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江燕女士,质量控制部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澳洲注册会计师。1996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相关工作经历,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上述签字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3.独立性

上会及上述人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上会拟收取的财务审计费用为1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58万元,合计188万元;财务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较上期费用均有所下降,且降幅在20%以内。公司2024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项目团队的专业能力与经验、实际投入项目的人员构成等因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立信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立信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其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 8 年,鉴于立信作为公司审计机构服务年限已超8年,公司拟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进行了充分沟通,立信对此无异议。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有关规定,适时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已审查了拟聘请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相关信息,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同意将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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