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关于华联发展集团股东的股权转让事宜;股权转让一开始三方在交易文件中均确认以锦江集团为统一对接方为一致行动人;转让过程中反悔,不承认是一致行动人;受到交易所关注后又承认是一致行动人,然后又说控股而不控制;锦江集团先是违约,然后反反复复、出尔反尔没有一点诚信可言,分明在股权转让事宜上拖延时间。现待法院把股权判给杭州金研
董秘回答(华联控股SZ000036):
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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