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据公司公告,公司以减资方式退出克拉玛依浩源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减资金额为1300万元,实际收到撤资款金额为1270万元,请问差额30万元产生的原因,以及公司是否有权未来继续向上述研究院追索该差额?谢谢!
你好,公司以减资方式退出克拉玛依浩源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减资金额为1300万元,实际收到撤资款金额为1270万元,差额的30万元用于支付克拉玛依浩源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前期运作的相关费用,以及后期减资变更工商登记手续的相关费用。根据签署的《注册资本减资及股东变更方案》的内容,公司不向研究院追索差额。谢谢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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