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两市主板方面,对符合分红基本条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年均净利润的30%,且累计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的公司,实施ST。 请问新规出台后公司是否会被ST?有没有措施确保不被ST?
董秘回答(立昂技术SZ300603):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国九条出台后,深交所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征求意见稿)》,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分红金额低于3000万元,但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超过15%或者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超过3亿元的除外”。对照上述条款,我公司不属于会被实施风险警示的公司。公司会努力夯实业务,力争尽快达到规则允许的分红条件,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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