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
南宁交警部门公布
南宁市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清单
今后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进行分级分类管理
涉及71种违法行为
目前,南宁市电动自行车
保有量已突破400万辆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
降低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风险
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南宁市交警部门
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分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一般交通违法行为
以及轻微交通违法行为
其中,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包括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非机动车逆行的、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等10种;一般交通违法行为包括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的等12种;轻微违法行为有非机动车借道行驶后不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的、非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等49种。
清单显示,除了常见的
未按规定佩戴头盔、超速、闯红灯、
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外
骑车牵引动物、
边骑车边吃东西、
骑行过程中手持物品、
不避让盲人等行为
均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
今后,南宁交警部门
将结合实际情况
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骑电动自行车出行的朋友们
请看好清单
注意出行安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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