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端午将至,厦门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要求各级党员干部以案为鉴,守好纪法底线。
厦门市杏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林惠红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至2019年,林惠红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贵重礼品,并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现金。林惠红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同安区五显镇副镇长苏佳龙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20年10月,苏佳龙在担任西柯镇政府镇村建设办公室主任期间,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苏佳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赔违纪款项。
翔安区马巷街道办事处综治办负责人、统战干事王争荣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21年至2023年,王争荣通过虚设办公桌椅制造多人办公的假象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王争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厦门市纪委监委、厦门党风政风监督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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