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上午,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经表决,决定免去陈顺娇的东莞市投资促进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芦湛为东莞市投资促进局局长。
会议经表决,免去尹锡棋的东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免去李东华的东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会议还表决通过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招群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主持宪法宣誓仪式。
来源|全媒体记者 吴金华
编辑 | 汪慧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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