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否定意见的基础
1、持续经营
如财务报表附注三、2 所述,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高健实业公司财务报表中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253,537.53 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31,624.87 元;未分配利润-8,964,514.20 元,股本为 10,850,000.00 元,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超过股本的 80.00%。
根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显示,2023 年度,高健实业公司缴纳社保员工仅有 1人。
高健实业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收到 Microchip Technology Inc.(以下简称“Microchip”)邮件通知终止对高健实业公司的供应合作,并于 2022 年 1 月11 日披露了《关于业务发生重大变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供应合作终止后,高健实业公司将无法从 Microchip 采购芯片。高健实业公司自成立以来芯片的采购主要来自 Microchip,供应占比超过90%。
这些事项或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注所述的其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高健实业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不确定性。高健实业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情况以及改善措施,但未能充分披露改善进程、具体计划,以及若改善计划无法顺利推行带来的后果。财务报表对高健实业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未作出充分披露。
2、合并范围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所述,高健实业将其持有的深圳科芯 80%股权转让至受让方深圳市暖舍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基准日为 2021 年 9 月 30 日。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深圳科芯工商信息仅变更了股东为暖舍科技,但主要人员执行董事、监事和法定代表人未进行工商变更,仅总经理进行了变更。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判断深圳科芯不纳入高健实业合并范围是否合理。
3、或有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2 所述,高健实业公司子公司深圳市高健科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科芯”)与吉林大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江集团”)存在人民币 1,000.00 万元的资金往来,但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判断高健实业公司是否对深圳科芯与大江集团的资金往来承担连带责任。
形成否定意见的基础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持续经营中所述:伊秀股份公司 2023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10,439,133.10 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2,906,532.18 元,截止2023 年 12 月 31 日 , 合 并 报 表 未 分 配 利 润 金 额 为 人 民 币-25,587,900.86 元,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公司股本总额。因疫情及核污染排放等原因影响,伊秀股份公司分支机构(门店)已注销,业务处于停滞状态,公司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伊秀股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根据我们的判断,伊秀股份公司继续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不适当的,伊秀股份公司已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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