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屋空置率或达20%,“空置税”真的要来了?

北京房屋空置率或达20%,“空置税”真的要来了?
2018年10月15日 14:37 鱼眼观察

作者于平,系资深媒体人,除非特别注明,本号文章皆本人原创

《经济日报》10月15日报道,近日,国务院参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副部长仇保兴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我国房屋空置率比较高,其中北京空置率在百分之十几到二十。他建议应该征收空置税。

按照仇保兴的披露,北京房屋空置率可能高达20%。这个数字实在高得离谱,因为美国次贷危机时的房屋空置率才2.9%。欧洲国家,空置率最高的法国和德国,空置率只有6%和8%,最低的瑞士只有1.47%。北京这些空置的房源如果能投入租赁市场,能迅速把房租水平降下来,缓解房租上涨的压力。

商品房长期闲置,是对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使用来居住的房屋,变成少数人赚取超额利润的工具。如果能够征收空置税,将能精确打击房屋囤积的行为,避免空置浪费,挤出房地产的泡沫。

空置税这一税种,在许多国家都存在。例如,在加拿大温哥华,房主须申报是否空置房,空置6个月须缴房产价值的1%,谎报业主将面临每天罚款10,000加元的严厉处罚。在英国,如果房产被空置长达两年或以上,政府会对空置房屋徵收100%额外市政税。

在法国空置逾1年须缴交楼价10%、第2年12.5%、第3年15%。在澳洲维多利亚省,空置房每年须缴付房价1%的税收,若费用无法如期缴清,有机会被当局收缴有关单位,待售出后从所得金额中扣除相关费用。在瑞典,政府有权征用空置房屋,以廉租租给无房家庭。

在国内,关于空置税的讨论,已持续多年,但空置税的开征始终难于登天。这个税种征与不征,据说主要存在两个难点。

一是,目前总体的税负较重,减税是大势所趋,如果征空置税,会不会加重民众负担?此前,加税非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成为一些部门的敛财手段,类似场景屡屡上演,不得不让人警惕。

二是,所谓空置,标准怎么定,该怎样对房屋空置进行核查界定?如果按照水电等使用情况来作为依据,那么可能会导致空置房主浪费水电以躲避调查。如果以租赁合同来作为依据,那么可能会产生一批虚假合同。

其实,这两个难题,并非不可解决。

征空置税完全可以不加重民众负担。征收上来得的空置税,完全可以专款专用,用作对租房人群的租房补贴。如此一来,就可以避免“空置税变敛财”的舆论质疑,完全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民众的整体负担并未因此加重。

对于空置税的申报,税务部门完全没有必要一个一个核查,而是由房主自主申报,事后抽查的方式。有人若敢弄虚作假,比如,采取编造虚假租赁合同等方式,那么事后抽查若发现,可以进行重罚。这样的执法震慑下,将能有效杜绝申报造假。

可见,空置税,在操作上并不难,只要制度设计合理,也不会额外增加民众负担。

北京的房租水平已经很高了,一套房子一年七八万甚至十几万的房租,为何许多囤房者都看不上眼,宁可将房屋长期闲置?显然,囤房者们要么是不差钱的主儿,要么害怕自己的个人信息,在房屋出租过程中泄露。这些囤房者会是些什么人?开征“空置税”的阻力,来自于何方?

仇保兴的官方身份,似乎意味着他的发言,并不只是代表他个人,而是透露出决策层的想法,这是否意味着,“空置税”真的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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