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旅顺口区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结了一起通过“请托型”确保办成征兵入伍的诈骗案。被告人谎称认识部队内部的亲属,需要花钱能保证办成征兵入伍,骗取他人钱财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经审理,法院于9月以被告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2021年10月,家住大连市区的卢某某想送儿子当兵,苦于体检未通过无法入伍。后来,经第三人联系结识了家住旅顺口区的被告人张某某,此后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张某某声称有部队领导、大学老师的亲友能帮上忙,保证办成被害人儿子征兵入伍、办理研究生学历延长征兵入伍期限等事,用完成报名网上登记、退兵递补、研究生学历入伍年龄放宽等借口,要求被害人提供金钱疏通关系,先后三次共计骗取105000元。在此期间,尽管张某某曾联络过相关人员试图办理征兵入伍事宜,但因条件不符被拒后,仍表示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实现,拖延时间既不办事也不还钱,被害人儿子始终未能征兵入伍。
由于请托事项没办成,经被害人多次索要,张某某两次共归还9000元,仍有96000元一直拖欠未还,无奈之下被害人报警。据警方调查和被告人供述,张某某将被害人转来的办事请托费用于个人消费及偿还信用卡。
鉴于张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已经赔偿被害人并获得谅解、有前科劣迹的法定从重从轻处罚情节,检察机关建议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旅顺口区人民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认定事实及量刑建议,作出上述一审判决,现判决已生效。■检察官提示
应从官方发布公开途径报名
广大群众在参军择业、求职应聘时,要从征兵入伍、公务员招考等官方发布公开的途径向招聘公司、招聘网站投递简历、参与报名,自觉提高识别反诈防骗意识,规避不法分子利用有的求职人员渴望“高薪”“稳定”就业的心理,处心积虑设置的“求职陷阱”,做到不轻信“高薪”等招聘、求职信息,不随意泄露个人信息,不轻易支付所谓的 “费用”,及时收集相关收据。一旦发现虚假招聘、有关机构或人员从事不正当的非法活动可能涉及诈骗等犯罪情形,应当及时向国家有关部门机构反映或报警,以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相关法条
诈骗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张锡明 实习生陈虹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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