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融资成本不得超过8% 又一省会城市发文 严禁新增隐性债务(全文)

国企融资成本不得超过8% 又一省会城市发文 严禁新增隐性债务(全文)
2022年12月01日 19:00 投实APP

12月1日,长沙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融资行为和融资担保 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融资行为管理,进一步规范融资担保 管理,防范和控制融资风险。

《通知》提出,企业融资的禁止事项: 

1、非经市级国资监管机构批准,综合融资成本不得超过 8% (含); 

2.不得举借没有偿债资金来源的债务; 

3.严禁以任何形式为地方政府及其部门举借债务,或以任何 形式产生以政府财政收入作为还款来源、增加政府隐性负债的 融资行为; 

4.严禁利用没有收益的公益性资产、不具有合法合规产权的 经营性资产开展抵(质)押贷款或发行信托、证券化产品等各 类金融产品融资; 

5.严禁重复利用各类资产担保融资。 

企业应加强融资风险管控,所有融资严禁新增政 府隐性债务。企业应合理确定融资规模和信用支持方式,避免 过度举债。

企业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应坚持量力而行、权责对 等、风险可控原则。

市属国有企业应根据自身财务承受能力合理确定 融资担保规模,原则上总融资担保规模不得超过集团合并净资产的40%,单户子企业(含集团本部)融资担保额不得超过本 企业净资产的50%。

1月27日,贵州省国资委印发《贵州省国有企业融资管理暂行办法》,非经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股东会)批准,融资成本不得超过8%。

1月11日,江苏省南通市财政局日前在其官网发布的《南通市财政局2022年工作计划》,进一步压降融资成本,对融资成本6%以上的隐性债务全面清理、分类处置;争取2022年末全市隐性债务平均综合利率下降到5%以内。

上述各地国有企业融资管理办法全文可下载投实App搜索。各地着手规范城投过度举债融资行为,高成本存量债务如何处置各地城投最新发债及债务置换动态查看投实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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