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快手发布处罚通报称,经调查核实,原财经线/商业分析部某员工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查询并下载公司业务数据,并在接受外部访谈的过程中将上述数据外发或透露给多家外部咨询公司,以此获利,上述行为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
该员工对外泄露数据、接受有偿外部访谈的行为违反了《快手员工手册》《快手员工行为管理规范》和《快手员工信息安全守则》的相关规定,属于严重违纪行为,公司对其行为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同时决定:解除劳动合同;全员实名通报;取消全部长期激励;取消绩效奖金;列入阳光诚信联盟失信人员名单;永不录用。
针对员工泄密,快手六项处罚,即涉及公司内部可能的所有处罚,还包括把其推入“阳光诚信联盟失信人员名单”。不过,保留了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这在很多时候就是暂时不再追究。
看看该员工的违纪行为: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查询并下载公司业务数据,并在接受外部访谈的过程中将上述数据外发或透露给多家外部咨询公司
该员工为:财经线/商业分析部某员工。这个岗位实际已经接触到了公司核心机密信息。对于这样的岗位,公司应该建立起完善的信息保密机制:
①在上岗前就应有相应的安全保密培训,并签订保密合同,且信息保护应该延伸到离职后的一段时间(例如半年,类似竞业禁止,实际上,对于大多数员工来说,并不适用于“竞业禁止”,而仅应通过信息保密合同约束其行为)。针对全员的“《快手员工信息安全守则》”明显不够精细,处罚也不够严厉。
②在岗期间,公司应有常规的安全提醒及培训,相关信息、文件应在显目位置有保密级别信息。
③接触重要信息的岗位员工,应建立起“物理的”信息隔离机制。如不许带手机、电脑等进入工作场地;不许拍照;非明确的工作需要,不许下载信息等。参加过多个通信企业、手机厂商的研发基地、流水线等,进入涉及保密的场所,都要在进入前先把手机存放,只能使用官方提供的图片。
④在对外公布信息时,也要有保密意识。有的可以提供,有的不提供,有的含糊提供(如华为手机的芯片),有的只提供“原理图”、“示意图”。
从咨询公司角度说一下:
不少公司或分析师建立了自己的“情报网”,以更准确地描述企业,例如手机、电脑企业的销量。“情报网”包括实地调查、公开信息采集,也包括类似快手这样的内部员工访谈(我做过访谈方,也访谈过别人),最终在多渠道信息的支持下,得到自己对行业的判断。这其中,大部分做法是合法的,也有部分做法处于灰色地带,企业应该通过内部保密制度压缩灰色的范围(也有企业故意泄露一些数据以误导外界的判断,这是“反竞争情报”的常规做法之一)。
公司还应该重视自己的产业链上下游关键企业的信息泄露,因为其可能推导出这个公司的产量、生产节拍、质量、供货期等信息。(有公司用无人机到库房外数数,你会想到吗?)
当然,也有咨询公司或调查公司(甚至商业间谍机构)通过利诱关键岗位员工提供机密信息,甚至要原始件(的影印本),如论公司内部有无明确规定,这种行为都已经触犯了刑法。
作为接触到公司机密信息的被访谈的对象,也应注意:
①应提前要求提供访谈内容提纲;
②如与公司机密信息重叠,应拒绝或经过公司高层书面同意;
③在访谈过程中,要把握好信息尺度,不能提供的坚决不提供;
④时刻注意内容可能给公司形象带来的影响;
⑤不要为了钱出卖内部信息,对方出钱越高,说明信息价值越大,对公司的伤害程度也越大,被抓后判的刑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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