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严禁短期考核与过度激励值得点赞!

公募基金严禁短期考核与过度激励值得点赞!
2022年05月27日 06:47 曹中铭

日前,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则(下称《管理人办法》),从“准入-内控-经营-治理-退出-监管”等多方面、全链条完善了公募基金管理人监管要求。《管理人办法》指出,基金管理公司应将长期投资业绩、合规风控情况等作为关键岗位人员考核的重要依据,实施薪酬递延、追索扣回与奖金跟投制度,严禁短期考核与过度激励。个人以为,此举是值得肯定的。

自1998年诞生以来,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公募基金行业所取得的成绩也是有目共睹的。如截至2021年底,公募基金公司数量已超过百家;资产规模达25.56万亿元,与2020年同期相比增长5.67万亿元,增幅为28.51%;基民人数超过7.2亿,与2020年同期6.7亿相比增加5000万,增幅7.46%。如此成绩的取得,与资本市场的蓬勃发展与不断壮大也是分不开的。

尽管公募基金的资产规模与基民人数保持增长态势,但多年以来,公募行业所存在的问题也常常遭到诟病。比如基金旱涝保收的管理费提取模式,公募基金同质化严重的问题等,凸显出公募基金行业在市场利益分配、行业创新上存在的短板。此次《管理人办法》严禁基金公司短期考核与过度激励,也从侧面反映出相关问题的存在。

事实上,基金公司普遍存在追求规模与业绩排名的问题。做大规模,意味着能够提取更多的管理费,从而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通过提升业绩排名,能够对基金公司的品牌、声誉、市场影响等方面赋能。特别是明星基金经理,不仅能为基金公司新发产品助力,还能为基金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

但实行短期考核,追求短期内的业绩与规模,所产生的负面效应同样不可忽视。既会弱化公募基金的管理能力、定价能力、产品开发能力、服务投资者能力,以及声誉风险管理能力等,还会导致公募基金长期投资理念弱化、投资换手率高、“风格漂移”问题突出等一系列情形。

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至2018年公募基金整体持股换手率均高于3.2倍,2019年为2.97倍,2020年为3.69倍,2021年为2.41倍。公募基金是机构投资者,手握巨资,且持股众多,其投资换手率如此之高,甚至高于众多的散户投资者,与基金公司追求短期收益与排名密切相关。而换手率过高,既不利于市场的稳定,也不利于发挥公募基金市场“稳定器”与“压舱石”的作用,反而还会加剧市场波动,放大市场的投资风险。

过度激励的负面影响同样不可被忽视。比如基金公司为了招揽人才,或为了留住明星基金经理,在薪酬机制上大开“绿灯”,并形成过度激励现象。这不仅会在基金公司人员薪酬上制造不公平,也会打击其他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并不利于基金公司的良性发展。

此次证监会发布《管理人办法》,严禁基金公司实施短期考核与过度激励,个人以为还需要有针对性的措施。

一是建议弱化规模排名、短期业绩、收入利润等指标的考核比重,与此同时,选择三年甚至更长周期作为考核期。选择更长的考核周期,无疑更有利于基金行业的发展。二是对于实行短期考核与过度激励的基金公司,建议认定相关高管为不当人选,并在新产品审批、注册、发行上进行必要的限制。认定相关高管为不当人选的威慑力不容置疑,而通过对基金公司的新产品进行限制,犹如“打蛇打七寸”。对于任何一家基金公司而言,都有不可承受之重。三是对于在业绩规模考核与激励方面运作规范的基金公司,证监会可在产品创新与发行注册方面开启绿色通道,以示激励。一个有奖有罚的机制,无疑更有利于基金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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