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导价值投资理念,量化交易应全面禁止

倡导价值投资理念,量化交易应全面禁止
2024年03月01日 07:57 曹中铭

日前,沪深交易所均发布了关于对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宁波灵均”)实施暂停交易措施并启动公开谴责程序的相关公告。宁波灵均之所以被罚,是由于其实施了异常交易行为。作为百亿级量化私募,这是该机构又一次被罚。个人以为,量化交易弊多利少,应彻底予以禁止。

2月19日,沪深交易所在交易监控中发现,宁波灵均名下多个证券账户通过计算机程序自动生成交易指令、短时间内集中大量下单,在当天开盘后的1分钟时间内,累计卖出股票金额达25亿元,也导致短期内深证成指、上证指数快速下挫,影响了正常交易秩序,构成了异常交易行为。基于此,沪深交易所开出了罚单。

不过,处罚力度却广受质疑。罚单除了启动公开谴责程序外,沪深交易所对宁波灵均2024年2月20日至24日相关帐户买卖进行双向限制。公开谴责+3天禁止交易,这就是对量化机构违规的处罚。显然,这一处罚明显偏轻,也再现违规成本低的一幕。更何况,宁波灵均此前已多次因异常交易行为收到交易所的罚单,属于“累犯”。因此,如此处罚,不痛不痒,没有任何的震慑与警示效果,该量化机构今后同样有可能再次犯同样的错误。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近些年来,量化交易开始在沪深股市活跃起来,随之而来的,则是量化机构的诞生。量化交易特别是高频交易,采用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技术,也成为量化机构的主要交易方式。

市场上有观点称,量化交易有助于为市场提供流动性,促进价格发现。一个市场,依靠量化交易的方式,来增加流动性,其实是非常悲哀的。客观上讲,量化交易特别是高频交易所产生流动性,并非作为投资者真实交易意愿的体现,而主要是“技术进步”的折射。而对于资本市场而言,也不需要量化交易来堆积成交量。

而且,量化交易特别是高频交易相对中小投资者存在明显的技术、信息和速度优势,量化交易的博弈对象主要也是中小散户,量化交易机构的盈利,也主要来自中小散户的亏损。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是,去年下半年股市持续下跌,包括散户、公募等机构投资者都出现财富或市值缩水的情形,但某些量化机构却收获颇丰,其获利来自哪里?

市场上有众多投资者对于量化交易持反对态度,个人以为原因有三。一是量化交易对中小散户非常不公平。中小散户的手动操作,根本上不可能与运用电脑指令进行操作的量化交易相提并论。其高频交易,频繁地报单与撤单,也会对中小散户形成误导。对于中小散户而言,量化机构就像市场中的“吸血鬼”。

二是与监管部门一直倡导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理性投资者的投资理念不符。多年以来,证监会一直都在大力倡导上述投资理念,显然,量化交易与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理性投资的投资理念是完全相悖的。监管部门一面放行量化交易,一面又倡导三大投资理念,不是自相矛盾吗?

三是对于量化交易的监管严重不到位。宁波灵均的罚单表明,对于量化机构的监管,基本上是一种“形式主义”,也不存在任何的有效“价值”。

个人以为,资本市场如果放行程序化交易,需要做好两点。一方面,高频率的报单撤单行为应严格禁止。目前的规定的一秒300笔,一日20000单,这明显偏高。如果限制在1秒不超过10笔,一个交易日不超过500单,或是可接受的。

另一方面,对于量化交易违规行为的处罚,个人建议,一旦发现,应禁止相关帐户买卖股票时间不低于30个交易日,如此才有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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