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IPO项目质量评级体系,有助于“双质量”提升

建立IPO项目质量评级体系,有助于“双质量”提升
2024年04月10日 08:22 曹中铭

据统计,2023年有313家新公司在沪深北市场挂牌。从已发布年报或业绩预告情况看,有39家公司的业绩出现30%以上的大幅下滑,占比12.46%,这样的比例并不低。新股业绩出现快速、大面积变脸现象,显然是市场不愿看到的,也凸显出保荐质量所存在的短板。个人以为,有必要建立IPO项目质量评级体系,为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与保荐质量助力。

虽然2023年四季度以及步入2024年以来,新股发行与上市呈现出放缓的态势,但在此前,新股发行与上市用“如火如荼”来形容丝毫不为过。新股大量发行与上市,既对市场资金面产生一定的压力,让市场不堪承受,也让新股的质量无法得到保证,并催生出众多的问题。

尽管在企业上市过程中,会出现诸如问询后终止上市进程、一查就撤、主动撤单等方面的现象,也能将某些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拟上市企业、企图蒙混过关与浑水摸鱼的企业等挡在市场的大门之外,但券商投行欲保荐这样的企业上市,个人以为也是值得商榷的。

事实上,券商投行扮演着“看门狗”的角色,上市公司质量如何,与券商投行保荐质量是密切相关的。保荐质量存在漏洞或问题,上市公司质量就有可能受到影响,甚至于不排除通过包装粉饰的企业也能跻身于资本市场。如此,不仅会影响到资本市场的长治久安与健康发展,也会波及到投资者的利益,进而严重打击其对于资本市场的信心。

比如某券商2023年共保荐上市新股12只,截至目前,已有6只新股出现破发,且其中有2只新股上市当年业绩出现“变脸”,净利润同比下滑均超过80%。这样的新股上市,背后保荐质量是可想而知的。

某些新股发行上市,往往会出现诸如业绩变脸、信息披露质量不佳、破发等方面的问题。因此,建立IPO项目质量评级体系,也须从这些方面着手。个人建议,IPO项目质量评级体系应包含是否“三高”(高发行价格、高发行市盈率、高超募)发行、承销保荐佣金率、招股书披露质量、上市当年业绩是否变脸、是否多次申报、违规处罚情况、上市当年股价是否破发、新股发行时弃购率高低等十个方面的指标,并根据指标的数据进行打分,最终以评分结果对单个IPO项目质量进行评级。评级可设置A、B、C、D四类级别。评分越低,级别越低。其中,D级为最低级别。

比如承销保荐佣金率越高的,评分越低。目前新股发行上市的承销保荐佣金率呈现出高低不一的现象,低的为募资额的5%甚至是3%,高的超过8%的也大有人在。较高的佣金率,在保荐机构获利丰厚的同时,可能导致发行人出现募投项目资金不足的现象,对其评低分也是有必要的。

在对单个IPO项目质量进行评级的同时,建议监管部门采取跟进措施。比如券商投行保荐项目整体评级较低的,监管部门可对保荐机构在审首发项目采取分类监管措施,提高对其非问题导向现场督导的比例。如果所保荐的IPO项目全部评价为D类的,应对其首发保荐项目全部开展现场督导或开展现场检查。如此,将有利于倒逼券商投行提升保荐质量。

在保荐质量得到提升的同时,其实也是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像现场检查与现场督导,对于券商保荐项目的“杀伤力”是不言而喻的。某次现场检查抽中5家企业,其中4家主动撤单即是最好的证明。个中的原因,又与保荐质量不高存在关联。反过来讲,如果保荐质量较高,被保荐企业不存在问题,根本无须主动撤单,也无惧现场检查。因此,建立IPO项目质量评级体系,既有利于提升券商投行的保荐质量,也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质量,乃“一箭双雕”之举,值得推崇。而像2023年新股高比例、大幅度业绩变脸现象,或不再被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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