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忽悠式增持监管要“长牙带刺”

对忽悠式增持监管要“长牙带刺”
2025年02月28日 08:18 曹中铭

    日前,沪市披“星”戴“帽”的Y公司发布公告称,其实控人及时任董事长因未完成增持计划,被上交所公开谴责。将增持计划当儿戏,遭到监管部门的处罚,显然是该公司实控人咎由自取的结果。对市场上忽悠式增持监管,切不可一“谴”了之,而是要“长牙带刺”。

   资料显示,2024年2月8日,Y公司披露《关于部分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称,部分董事自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其中,实控人暨时任董事长增持金额不低于250万元且不超过500万元。延期1个月后,实控人及时任董事长增持金额仅为7.95万元。其增持金额未能达到原定增持计划的下限,本次增持计划未完成,而完成率只有3.18%。

   在Y公司发布该公告前,其股价正处于持续下跌的态势中,且股价表现远远弱于大盘。此时上市公司发布增持公告,对于稳住股价的意义也不言而喻的。事实上,增持公告发布后,Y公司股价也迎来一波大幅上涨行情。其股价也从当天的最低价2.96元飙升至11.52元,涨幅近3倍,而时间仅仅只用了26个交易日。

   当初“高调”发布增持公告,但最终只花费了不到8万元的资金增持,Y公司上演了一曲“虎头蛇尾”的增持闹剧。

   个人以为,Y公司的增持闹剧,有几个方面值得重点关注。其一,上市公司发布增持公告,可视为实控人的增持承诺,但其并没有完全兑现承诺。其所谓的增持自家公司股份,本质上是忽悠式增持。

   其二,事后看,Y公司发布了虚假的增持信息。由于实控人增持没有全部完成,且完成率极低,因此,Y公司发布的增持信息,同样存在忽悠市场的成分在内,也无异于虚假披露。

   其三,因Y公司发布增持公告,众多资金涌入导致股价大幅上涨,为数不少的投资者因高位买入股票,成了Y公司忽悠式增持的牺牲品。虽然说股市奉行“买者自负”的原则,但让投资者如此“自负”,显然也是不公平的。

   事实上,沪深市场上市公司忽悠式增持的案例比比皆是。比如有某地产公司发布公告欲增持1亿元至2亿元,实际增持不到3000元;有上市公司为了“维护公司上市后股价稳定,保护投资者利益”,拟以自有资金增持不超过100股。等等等等,不胜枚举。

   夸张点说,忽悠式增持在资本市场已成常态,但显然这并非正常的“常态”。而个中的原因,则与处罚不力有关。对于忽悠式增持行为,对于违规者的处罚往往都是通报批评、下发警示函、记入诚信档案、公开谴责等不痛不痒的处罚。这些处罚,对于违规者而言,无异于隔靴搔痒。违规者没有受到严惩,也无法在市场上产生威慑作用与警示效果。

   市无信不立。忽悠式增持是一种不诚信的行为,既会损害投资者的利益,会败坏上市公司的形象与声誉,也会严重损害资本市场的公信力。因此,对忽悠式增持监管,更要“长牙带刺”。

   基于此,个人建议,发生忽悠式增持的上市公司,其董事长等高管应认定为不当人选。将发布增持公告上市公司的高管人选与是否完成增持挂钩,是具备一定杀伤力的。反过来,也可倒逼上市公司在发布增持公告前谨慎行事,并减少忽悠式增持现象的出现。

   与此同时,对出现忽悠式增持上市公司的再融资与并购重组从严审核。比如禁止相关上市公司两年或三年内启动再融资,三年或五年内不受理相关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文件等。这些举措对上市公司能产生震慑作用。此外,对于卸任的高管或已经退市的上市公司,基于持续追责的原则,同样要作出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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