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永定:增长是硬道理——提振有效需求的合理途径
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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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在总需求不足情况下,国内学界在应采取何种刺激需求政策问题上存在分歧。一种意见是,以增加基础设施投资和公共投资为突破口,拉动社会投资并带动居民收入和消费增加;另一种意见是通过直接给居民发钱等方式刺激社会消费。
国外不少经济学者也在热议中国的“产能过剩”,认为“投资驱动增长模式已走到尽头”。最近美国财政部负责国际事务的副部长杰伊•香博(Jay Shambaugh)撰文称:中国储蓄占GDP的40%-50%,消费率(最终消费额/GDP)小于40%。过去中国的高储蓄是靠国内投资和出口增长,现国内经济低迷、房地产投资下滑,经济增长更依靠出口,这将影响他国的就业和收入。中国应提高消费率,由投资驱动转为消费驱动。
究竟应该通过哪一种途径弥补总需求不足,实现今年5%的GDP增速目标,必须有明确的回答。
中国的消费率和居民可支配收入/GDP是否过低?
首先要弄清楚:国际横向比较,中国的消费率是否过低、储蓄率是否过高?中国居民的实际消费水平在世界上处于什么地位?中国居民可支配收入/GDP比是否过低?
1.中国的消费率。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3-2021年,中国平均消费率为54%左右,推算2023年消费率为54.7%,绝非杰伊•香博所说的40%。
2022年,美国最终消费占GDP的比例为82.9%(21.1万亿/25.7万亿美元),远高于中国。但就商品消费而言,2022年,中国社会零售商品支出44万亿、合6.29万亿美元(按1:7汇率),同年美国商品+餐旅消费支出7.2万亿美元。中国的社会零售商品消费相当于美国的87.4%。考虑到当年中国GDP相当于美国的70%。中国的社会零售商品消费/GDP比其实高于美国(1.25:1)。
中国消费率所以远低于美国,主要是中美消费结构和服务消费价格不同。中国居民的服务消费在总消费中占比略大于40%,而美国一般占2/3(疫情期间占比明显下降)。现在没有找到可比的价格指数,根据经验,美国服务消费的价格远高于中国。考虑到中美消费结构和服务价格的差异,中美间消费率的差别并不像看起来那么大。
况且,美国的高消费率(低储蓄率)也不适合中国效仿。因储蓄不足,美国社会多年维持贸易逆差和经常项目逆差,2023年,净海外债务高达20万亿美元,将近GDP的70%。如果不是美元的霸权地位维系,其早就陷入严重的国际收支危机。
2.中国居民的实际消费水平。
中国居民的实际消费水平才是真正判断中国的消费水平和消费率是否过低的重要指标。中国生命预期高于美国(78.2岁vs.76.1岁,2021)。从卡路里摄取量、蛋白质摄取量、儿童身高、城镇居住面积、住房拥有率、教育年限、奢侈品销售、人均肉类消费等指标看,中国居民消费水平不输发达国家,有些方面甚至领先于美国。
考虑中国的社会实物转移因素(政府向居民的物质补助),即便不能进一步缩小中国消费率同发达国家的差距,至少也能进一步减少中国同一般发展中国家的差距。
按照世界银行2021年ICP价格进行调整的数据,中国在居住、教育、休闲和医疗的消费量,是使用市场汇率度量的消费量的两倍。在欧美日有长期生活经验的国人,对目前西方国家和中国国内生活水平的差距,更应该有比较客观的认识。
中国的住房投资在GDP中的占比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居住是消费的最重要构成部分,但中国的居民购房在统计中被记入居民部门固定资本形成,购买家用汽车则记入居民部门消费。如果用国际通行的统计方法,按住房的消费品性质进行调整,中国消费率同美国西方之间的差距还会进一步缩小。
近年来,中国年轻人消费观念正在发生变化。2023年底中国个人消费性贷款(不含住房贷款)余额为19.77万亿元,同比增长9.4%;相当于GDP的8.3%。而日本这一比例为8.8%,美国为6.8%。
3.中国的储蓄率。
储蓄率是消费率的镜像反映。据世界银行统计,2010年,中国储蓄率为51.1%,此后逐年下降,2016年降至45%,2021年为46.1%(和疫情有关)。
据世界银行统计,部分国家的国内总储蓄/GDP的比值是(2021/22):爱尔兰66%、新加坡60.1%、卢森堡52.2%、挪威49%、瑞士37.9%,东亚/太平洋地区39.1%;中等收入国家为35.8%,中高收入国家为38.9%。
各国国情(文化传统、地理/自然资源、人口数量/年龄结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社保体系、政治体制、地缘环境)不同,且统计口径不尽一致。简单以储蓄率的国际比较,不足以判断一国储蓄率/消费率是否合理。
生产的最终目的是国民福祉(消费)。在给定生产能力情况下,投资和消费之间的选择,实质上是在现在消费还是未来更好消费之间的选择。国内外已有的抽象理论模型,无法指导我们找到中国的最优消费率(储蓄率)。所以不应匆忙得出“中国消费率过低、储蓄率过高”的结论。
我国经济发展到今天,已不存在计划经济时期“强迫储蓄”的问题,居民的储蓄是自主决定的。由于文化和制度的原因,中国和东亚国家的居民储蓄率偏高,积累财富的意愿较强。较高的储蓄率为企业带来较充裕的可借贷资金,这应当成为中国经济的优势,并不是弱点。美国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认为,二战后,东亚国家经济持续高速成长是由于一系列因素共同作用,特别是建立在高储蓄率并辅之以高人力资本积累水平的基础之上。
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是科技创新,先进的技术最终要物化在资本品之中。目前中国已成为全世界工业体系最为完整的国家,而取得今天的成就,高储蓄率功不可没。
随着收入的增加,新一代居民消费偏好增加,储蓄率将逐渐降低。政府应该尊重人民的选择,同时也不能完全放弃对居民储蓄倾向的影响。
4.中国居民的可支配收入/GDP之比。
一些人把中国消费率过低的原因,归结为居民可支配收入/GDP比过低。常见说法是:中国居民可支配收入/GDP约为40%,美国在75%左右。
据统计局权威人士介绍:统计局有两套居民可支配收入数据,一是入户调查数据,二是根据资金流量表计算的数据。据入户调查数据计算的可支配收入/GDP比是43%44%(2021年是43.2%)。而根据资金流量表计算的数据,近年来该比值是60%左右(2021年是59.3%)。两套统计相差15个百分点以上。其原因不难理解:入户调查大概率会低估居民可支配收入。
居民可支配收入低,意味着政府收入过高,反之则反。据财政部原部长楼继伟在有关论坛发言所讲,2023年,中国财政收入/GDP比只有26%。
相比之下,2023年,美国政府收入/GDP比为31.4%,居民可支配收入/GDP比为73%。
需要讨论的问题是:中国居民可支配收入/GDP比明显低于发达国家平均水平,为什么政府收入/GDP比也明显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初步分析是,中美两国按收入法统计GDP的方法不完全相同。在中国,按收入法计算的GDP=[劳动者报酬+营业盈余]+生产税净额①+固定资产折旧②,可将上式改写为GDP=[(劳动者报酬+营业盈余)-所得税-法定减扣项]+(所得税+法定减扣项+生产税净额)③+固定资产折旧。并进而改写为GDP=居民可支配收入+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折旧。
设2023年中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对GDP比为60%,④已知财政收入对GDP比为26%;则固定资产折旧对GDP比应为14%。
2022年美国净固定资产存量(Current-Cost Net Stock of Fixed Assets)为85.9万亿美元,⑤折旧量(Current-Cost Depreciation of Fixed Assets)为4.30万亿美元。①同年美国GDP为25.7万亿美元,因而固定资产折旧对GDP比为16.7%(4.3万亿美元/25.7万亿美元)。②中、美资产折旧对GDP之比应该相差不多,因而资产折旧不能解释为何中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和政府收入对GDP比都低于美国。
按照美国定义,GDP=[工资、利息、租金和利润]+销售税+固定资产折旧+净外国要素收入。③上式可改写为GDP=[(工资、利息、租金和利润)-所得税-法定减扣项]+(所得税+法定减扣项+销售税)+固定资产折旧+净外国要素收入。因而有GDP=居民可支配收入+政府收入+固定资产折旧+净外国要素收入
可见,中美收入法GDP统计并不完全相同。第一,美国是销售税、中国是生产税净额。第二,中国不包含美国的外国要素收入项。
美国的销售税是州和地方政府税种,数量有限,相对GDP比很低。可以不予考虑。④中国生产税对所得税的比例,应该大于美国销售税对所得税的比例。因而,中国数量较大的生产税也会导致中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对GDP比减少。
净外国要素收入一项在中国GDP收入法统计中没有直接显现。2023年中国经常账户顺差2530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5939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2078亿美元,投资收入逆差约为0.96万亿元人民币,为GDP的0.76%。中国投资收入逆差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居民可支配收入和政府收入对GDP比的下降。
中国是制造业大国,美国则是服务业大国,理论上,中国资本存量折旧对GDP应该高于美国。但统计数字似乎并未反映这一差别。
由于定义不同,统计口径不同,数据的可获得性差,中国和其他国家的居民可支配收入/GDP比的比较,并不能有充分依据证明中国居民可支配收入过低。
无论中国的消费率(储蓄率)和居民可支配收入同其他国家相比是偏高还是偏低,政府都无需刻意调整中国的消费率(储蓄率)、改变居民可支配收入对GDP比。因为随着经济增长势头的恢复,必要的调整将会水到渠成。而当务之急是实行扩张性财政货币政策、刺激经济增长,不能被一些暂时还说不清楚的问题转移视线。
中国经济增长模式是投资驱动还是消费驱动
首先要弄清“投资驱动”的含义。经济的增长可分解为各生产要素(劳动、资本、技术等)的贡献。消费并不是生产要素,把经济增长模式区分为“投资驱动”和“消费驱动”属于概念混乱。
宏观经济政策要着重解决的是短期内,在供给能力(产能)给定情况下,如何增加总需求,使实际经济增速同潜在经济增速保持一致,实现物价稳定和充分就业。只有在理清投资、消费和净出口各自对弥补总需求不足的有效贡献时,再具体讨论经济增长是应由投资、消费还是出口“驱动”,才有意义。
早在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前,我国消费增长对GDP增长的贡献已经超过投资增长的贡献。2007年我国GDP增长11.4%,其中消费、投资、出口的拉动分别为4.4%、4.3%、2.7%。
2009年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政府推出4万亿刺激计划,当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达30.1%,资本形成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92.3%,消费贡献率52.5%,净出口贡献率-44.8%。
2010年后,中国GDP增速开始持续下跌,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也持续下跌。2012年,消费增长的贡献再次超过投资(消费贡献率51.8%,投资50.4%)。
根据统计数据分析,2014-2023年的10年中,除2022年之外,消费需求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均超过投资需求(10年中消费需求贡献率平均53%左右)。
依照作者推算,2023年,我国最终消费、投资和净出口在GDP中的占比,分别为54.7%、42.8%和2.5%。
可见,即便在短期宏观调控、弥补总需求不足的意义上,把近10年中国的经济增长模式定义为投资驱动也是不符合实际的。我们大可不必陷入“消费驱动还是投资驱动”的二选一的话语陷阱。
如何弥补有效需求不足
在总需求不足情况下,刺激消费需求或投资需求都能起到弥补总需求不足、提高经济增速的作用,然而就潜在经济增速的提高而言,增加消费和增加投资的作用则完全不同。增加消费只能在短时期(新产能尚未形成之前)使现有产能得到更充分利用。
2022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总需求不足是当前经济运行的突出矛盾”“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2023年,政府经济工作报告也指出“有效需求不足”是“突出矛盾”。
目前中国CPI接近零增长,说明确实消费需求不足。问题是:应该如何增加居民消费?消费是收入的函数,促进消费就要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的收入。2023年7月2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也提出要“通过增加居民收入扩大消费”。
在消费率和居民可支配收入/GDP比大致维持稳定的情况下,GDP增速的下降和与此相伴的失业率上升,必然导致居民可支配收入停滞甚至下降以及收入预期的恶化;资产价格下跌也影响部分居民的消费需求。而消费需求不足反过来又是导致GDP增速下降的关键因素。消费和收入之间的因果关系应该是很清晰的。
在实践中,增加居民收入和消费有三种可行的办法:
(1)政府直接发钱给居民,鼓励居民增加消费。问题是,如果居民对经济增长的信心并未得到恢复,一次性的收入增加很可能会转化为储蓄。2023年,中国零售商品销售总额47万亿元,人均消费支出2.7万元。发多少钱、怎么发、谁来发?直接发钱在实际操作上的落地困难和在政治、经济上的副作用难以预料。
(2)通过法律手段加强对低收入、弱势群体的保护,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通过收入再分配减少贫富差距。收入分配的均等化可以提高全社会的边际消费倾向,从而提高全社会的消费需求。
(3)完善社保、医保和低保体系,使居民能够消费、敢于消费。
后二项措施肯定是有效的,而且在道义上也是必须要做的,但建构完善制度体系不是短期内可奏效的见效。
30多年来我国的宏观调控经验证明,通过扩张性的财政货币政策,增加基础设施投资(包括公共投资),是弥补总需求不足,刺激经济增长的有效办法。增加基础设施投资不仅能直接弥补总需求不足,而且能创造“挤入效应”带动制造业投资、民间资本投资,增加居民收入,刺激居民消费,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增长。
一些专家学者不赞成增加基础设施投资刺激需求的主要理由是:(1)基础设施项目已趋于饱和;(2)基础设施投资效率低下,浪费严重;(3)加剧产能过剩风险。
中国是世界上基础设施建设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在许多领域是超前的。但也应该看到,中国目前可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俯拾皆是。例如地下管网就是最明显的一例。截至2020年底,我国铁路运营总里程位列世界第二,但铁路密度和人均铁路里程与主要发达国家差距较大;公路总里程位列世界第三,但总里程密度和人均里程与大多数发达国家差距较大;2018年,中国人均发电量仅为全球第一的加拿大的四分之一。2020年,中国每百万人仅拥有948台互联网安全服务器,仅相当于全球第一名丹麦的0.3%。我国供水稳定性仅位列全球第68位;接触不安全饮用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8%,全球位居第74位。
2020年4月,国家发改委提出“新基建”概念,包含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等。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此外,在公共投资(教育、医疗、养老)领域,中国依然有明显缺口。
在某些领域,中国基础设施建设确实存在“超前”问题,但总体上看并非如此。在总需求不足情况下,基础设施投资存在一定程度的“超前”也是合理的。问题的关键并不是投资项目的市场需求,而是有关方面的决心和地方政府的积极性。
基础设施是经济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公共产品,且有利于经济整体效率的提高。一般情况下,基础设施投资的回报周期长,回报率很低且难以产生现金流,因而是私人投资者不愿进入的领域。由于基础设施投资的非盈利性,中央政府应该承担为基础设施投资融资的主要责任。总需求不足时期,正是大力开展基础设施投资的最佳时机。
自2012年3月以来,中国物价的低增长和负增长说明,中国经济存在供大于求的缺口,即产能过剩。在宏观经济层面,产能过剩与总需求不足是同一个概念。为弥补有效需求不足而增加基础设施投资,不可能导致在宏观层面上明显的“产能过剩”。而宏观层面的总需求不足同产业层面的产能过剩是可以并存的。如果不加区别地刺激投资,或刺激某些已经(或可能)产能过剩的特定产业(如房地产部门),刺激政策就会加重产业层面上的产能过剩。
所以,政府在推出刺激计划时强调的是基础设施投资,而非其他投资。基础设施投资主要提高的是经济总体的产能,而不是特定产业部门的产能。不仅如此,基础设施投资一般不会在较短时间内转化为现实产能。因而,基础设施投资可以在最大限度上避免在宏观和产业层面导致产能过剩。
应进一步增加发债规模
目前,基础设施投资和公共投资依然是启动经济增长、扭转“L形”增长衰退,恢复社会信心的最好办法。基础设施投资首先应该考虑是社会经济效益,不应过于强调盈利性和现金流。
笔者简单推算,鉴于今年上半年消费增速明显低于上年、房地产投资增速持续下降,为实现今年的GDP增速目标,基础设施投资的增速应比2023年有大幅度提高。
但是,为此所需的基础设施投资资金需求,同今年财政预算所能提供的资金之间存在巨大缺口。因而,建议国家在加快专项债和特别国债的发行速度的同时,应考虑进一步增加国债发行规模。超长期国债销售的成功,说明商业银行对国债需求旺盛。中国依然有相当大的财政扩张余地。一直苦于“资产荒”的商业银行并不缺少购买国债的意愿和资金。更何况中央银行可以通过公开市场操作,防止国债发行导致收益率曲线的上升、对民营企业形成“挤出效应”。
总之,我们必须打消各种顾虑,抓住主要矛盾,不被各种话语陷阱迷惑,坚持扩张性的财政、货币政策,坚持通过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力度,特别是在“两重”领域加大投资力度,以确保2024年5%GDP增速目标的实现。
【余永定:长安街读书会主讲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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