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1日起#北京住房租金首次纳入监管#【#租赁企业单次收租超3个月租金先存监管账户# 租客可查询余额[话筒]】对于单次收取超3个月租金的住房租赁企业,需将超收租金存入第三方专用账户,且租客可自行查询租金监管账户内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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