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邹平:幼儿园板房搭建教室 招收孩子入园被举报

山东邹平:幼儿园板房搭建教室 招收孩子入园被举报
2021年11月19日 13:04 视觉天下

2021年11月18日,山东邹平,两家幼儿园用板房搭建教室,招收六百余名孩子,安全隐患巨大,被市民举报。据了解,该幼儿园名为邹平市金苹果(莲花池)幼儿园、邹平市金苹果(天源家纺)幼儿园,2019年根据《山东省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被设为保教点,但门口一直挂着幼儿园的牌子,园内幼儿学习、吃饭、休息场所用板房搭建,安全隐患突出,一旦起火后果不堪设想,希望执法部门依法严惩。(雷超)民声供稿平台 发

此事,希望引起国家教育部长怀进鹏、山东省委书记李干杰、山东省教育厅厅长邓云锋、滨州市委书记佘春明、滨州市教育局局长张金梅、邹平市委书记皮台田的关注。(民声供稿平台 发)

邹平,山东省辖县级市,由滨州市代管,位于山东省中部偏北,西北临黄河,地处鲁中泰沂山区与鲁北黄泛平原的叠交地带,地势南高北低,总面积1250平方千米,是历史上齐鲁上九县之一,夏朝立邹侯国,西汉置县。(民声供稿平台 发)

2019年7月5日,山东邹平公示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情况,称为维护正常的学前教育管理秩序,根据《山东省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滨州市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邹平市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将邹平市金苹果幼儿园(莲花池)、邹平市金苹果幼儿园(天源家纺)设立为保教点。(民声供稿平台 发)

事发不久,有家长发现这两家保教点门口一直挂着“幼儿园”的牌子,院内幼儿学习、吃饭、休息场所用板房搭建,安全隐患突出,一旦起火后果不堪设想,希望城管、消防部门介入调查。(民声供稿平台 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民声供稿平台 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作出场所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承诺,提交规定的材料,并对其承诺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民声供稿平台 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消防救援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依照规定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民声供稿平台 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五条:消防救援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发现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应当由应急管理部门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接到报告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核实情况,组织或者责成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民声供稿平台 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或者经核查发现场所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民声供稿平台 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七十一条: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建设工程、场所准予审查合格、消防验收合格、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依法给予处分。(民声供稿平台 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七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民声供稿平台 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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