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爹银行人:父亲挪用公款1800万帮女儿完成揽储任务

坑爹银行人:父亲挪用公款1800万帮女儿完成揽储任务
2018年04月13日 07:39 黄无风

作者:金融老策那

看多了银行人揽储的段子,没想到这次是真的。

据案件公开信息显示,2016年6月,江西修水县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兼修水县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丁永亮,为了帮助在北京银行南昌分行工作的女儿完成揽储任务,授意该公司出纳,从2016年6月17日至9月30日,分五次将1800万元公款转账到其女儿提供的某个人银行账户,同年7月1日至10月9日,其女又分五次将1800万元本金先后转回到县旅投公司的银行帐户。

在这期间,丁某及其女儿也就自己留下了由此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益22837.84元。

事后,丁某在2017年4月主动到县纪委投案,没收了2万多块收益,最后在2017年底被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可怜天下父母心呀,把女儿养大,女儿有了个在银行的工作,没想到,还要为了女儿完成揽储任务犯罪。

无独有偶,浙江省纪委最近也公布了一个坑爹银行人的案件。

乐清市纪委查处了市高速办副主任陈某某利用职权为子揽储获利的典型案件。办案人员介绍,2014年下半年,陈某某利用其职务影响,使得乐清市北环南路第1、第2项目部和温州绕城高速公路业主单位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分别将银行帐户、复垦保证金帐户开在乐清农商银行某支行,作为其子的揽储任务,其子因此共获得考绩奖励75738.83元。

当然了,在这个案子里,因为没有挪用公款,只是利用职务之便,乐清市纪委从轻处罚了:鉴于其在组织调查期间如实坦白违纪事实,并主动退缴违纪款,乐清市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看到这些个案情介绍,相信只要是银行人都要哀叹一声,何必呢何苦呢,任务虽然重,也不必如此呀,难道要怪着万恶的考核制度么?

明眼人都能看出,这样的揽储挪用行为,可能不是为了满足什么日均存款余额之类,目标还是一个冲时点指标,比如6月17日转进去,7月1日就可以转出来,正正好就是过了半年报。至于9月30日转进去,10月9日出来,那又是过了三季度时点。

看来,尽管监管层对银行要求实施日均考核,但在基层银行,冲时点依然难以避免。

另外,从这类转账还能产生利息及理财收益看,冲时点可能还会送点啥好处,可是这个好处确实不算太明显,明显不如以前老策那知道的,只要过个夜就能拿1%的事情。

写这个文章,实际上真想替基层银行人说声不值,何必呢?何苦呢。

冲指标归冲指标,但不要坑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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