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廖英强市场操纵被罚没1.29亿元,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11日表示,目前上海证监局和相应的稽查部门还在对廖英强案进行进一步的调查,收集整理证据,一旦符合移交司法标准将立即执行。
高莉表示,廖英强利用主持人的影响力,在其微博、博客上公开评价、推荐股票,在推荐前使用其控制的账户组买入相关股票,并在荐股后的下午或次日集中卖出,严重损害了资本市场的三公原则,根据证券法,证监会对廖英强“没一罚二”。
高莉指出,“我们注意到社会舆论对廖英强的舆论强烈反应,多家媒体和专家学者对其进行严厉谴责。”有的谴责其无悔改之意,有的称之不敬畏法律,有的呼吁应对惩之以更严厉的处罚,证监会痛斥其侵害投资者为儿戏的做法,这是市场进步的表现,也是全社会法律意识增强的体现。
高莉表示,敬畏法律恪守法律是市场参与者的基本底线,任何破坏市场运行秩序,挑战法律尊严的行为必将付出沉重代价。下一步,证监会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继续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紧密衔接,推动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出台,真正做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加强和相关部门的联动协作,规范资本市场信息传播行为的管理。
高莉表示,证监会部署2018年专项执法行动第一批案件,集中打击通过互联网、自媒体发布证券期货虚假信息,充当股市“黑嘴”并从中牟利等严重扰乱市场信息传播秩序违法行为。
高莉表示,当前,借助市场热点及其相关传播效应,依托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等现代科技手段,证券期货虚假信息呈现内容繁多、传播迅速、影响恶劣的特征,严重误导投资者,一些不法机构和人员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影响股价,甚至操纵市场谋取非法收益,破坏市场功能。
针对上述态势,证监会部署了8起典型案件,包括:一是通过微信微博发布文章编造传播虚假消息;二是通过股吧编造传播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信息误导投资者;三是网络大V涉嫌“抢帽子”行为。
前情回顾:
证监会最近公布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廖英强)
- 索 引 号:40000895X/分类: 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决定
- 发布机构: 证监会发文日期: 2018年04月03日
- 名 称: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廖英强)
- 文 号: 〔2018〕22号
廖英强是高收视率证券类品牌节目的嘉宾主持
2012年2月至2016年4月,廖英强在上海广播电视台第一财经频道《谈股论金》节目担任嘉宾主持人。《谈股论金》作为第一财经证券类品牌节目,始终保持较高人气,收视率表现稳定。廖英强还从2014年9月开始担任第一财经频道周播节目《谈股论金之英强开讲》的嘉宾主持。上述两档节目在上海地区的收视率均高于同时段所有频道财经类节目在上海地区的平均收视率。
廖英强作为大股东的上海股轩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轩文化)通过“爱股轩”网站的APP,以解盘视频“金钱风暴”“股动钱潮”等节目以及新浪微博、博客、土豆网等互联网平台进行推广和宣传。2015年,股轩文化在上海举办多场培训讲座,讲座视频放在“爱股轩”网站上,以提高股轩文化知名度。随着股轩文化的推广活动,廖英强也积累了一定粉丝,其博客点击率很高。
廖英强通过在电视台主持高收视率的证券类品牌节目积累名气和受众,再辅以互联网各类平台宣传和推广,开办培训讲座等形式,具有了相当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015年3月至11月廖英强控制其本人及“张某萍”等13个证券账户,2015年3月至11月,廖英强利用其知名证券节目主持人的影响力,发布了含有荐股内容的博客60篇,平均点击次数为110399次,在其微博、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公开评价、推荐“佳士科技”等39只股票共46次,在推荐前使用其控制的账户组买入相关股票,并在公开荐股下午开盘后或次日集中卖出相关股票,违法所得共计43,104,773.84元。
据此: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我会决定:对廖英强没收违法所得43,104,773.84元,并处86,209,547.68元罚款。
本来嘛:这事情就结束了,没想到,廖英强还公开回应了:
他在爱股轩,也就是他自己的公司旗下的渠道发布视频回应,里面说了些东西
据央广网的报道,廖英强在回应此事件的视频中说:现在作为我们爱股轩的观众,应该是怎么说有危机感了,可能会越来越多的人来到这个平台,因为这件事,我应该是打了将近一点多亿的一个广告,现在几乎廖英强的一个名字应该算是家喻户晓……
这些话,迅速引起了舆论反击,证券日报、证券时报都发了评论公开指责,一些专家也站出来反思……。然后就有了今天证监会发布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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