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未经备案情况下向客户推介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误导、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财务数据不真实。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决定:
对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罚款118万元;
时任深圳分公司副总经理许某征对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事项负有责任,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4万元;
时任深圳分公司个险企划部总经理、大湾区国际家族办公室项目组负责人王弢对未经备案情况下向客户推介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误导、财务数据不真实事项负有责任,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5万元;
时任深圳分公司顾问营销部负责人黄健对销售误导、财务数据不真实事项负有责任,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时任深圳分公司个险营销部负责人付俊峰对销售误导事项负有责任,给予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
时任深圳分公司团险部总经理杨国媛对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事项负有责任,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4万元;
时任深圳分公司宝安支公司总经理包春江对财务数据不真实事项负有责任,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时任深圳分公司协调项目发展组负责人刘晓滨对财务数据不真实事项负有责任,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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