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2日14时49分许
河南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天安煤业十二矿
发生一起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造成16人遇难、5人受伤
直接经济损失2197.29万元
12月20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南局发布了《河南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天安煤业十二矿“1·12”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报告》。
调查认定,平煤十二矿“1·12”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是一起在煤与瓦斯突出煤层中掘进巷道,不按规定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未消除煤与瓦斯突出危险,仍违规掘进作业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发生经过
2024年1月12日八点班入井人员共603人,井下带班矿领导为生产副矿长张某甲,值班矿领导为防突副矿长张某乙。
召开班前会后,开拓队33人于1月12日8时30分许陆续到达己15-31090进风巷外段掘进工作面相关区域,进行掘进、清煤、检修、操作输送机等作业;安装队20人在己15-31090工作面安装液压支架;通风队14人于9时许先后到达己14-31110辅助运输巷上平台(位于己15-31090进风巷外段掘进工作面回风巷道中)及附近区域,进行连接水管、铺设喷浆管、维修密闭墙等作业,另有11人在其他地点测风、巡检、维修通风设施;其他单位当班人员也根据安排先后到达井下各自工作地点。
12时许,己15-31090进风巷外段掘进工作面实施爆破。
13时许,己15-31090进风巷外段掘进工作面区域解除爆破警戒,开拓队等人员陆续进入己15-31090进风巷外段掘进工作面及相关区域开始清煤等作业。
事故发生前,在己15-31090进风巷外段掘进工作面及相关区域作业的开拓队人员有:输送机司机、电工各1人在己进风巷外段一部带式输送机头操作输送机;杂工2人在己进风巷外段防突反向风门以里运输物料;输送机司机、检修工、杂工等8人在己15-31090进风联巷操作二部和三部带式输送机、清煤、检修、运输物料;开拓队队长和输送机司机、掘进工、检修工、杂工、综掘机司机等21人,分布在从四部带式输送机头到己15-31090进风巷外段掘进工作面约70m长的巷道内作业。同时,瓦检评估队瓦检员1人、通风队监测工1人也正在该区域。此时,通风队已完成运输喷浆机、连接水管、铺设喷浆管、维修密闭墙等其他工作,13人正在己14-31110辅助运输巷上平台附近准备接装喷浆机电源。
14时49分许,开拓队正在己15-31090进风巷外段迎头使用综掘机清理煤岩时,在综掘机上的副司机周某甲听到2声煤炮声从煤体里传出,就立即跳下综掘机向外跑,紧接着听到类似“机枪声”的连续煤炮声。此时,正在四部皮带机头处的开拓队队长张某、跟班副队长李某甲和在四部皮带机尾处的掘进工周某乙等人也听到连续剧烈响声,感觉要发生煤与瓦斯突出,就立即喊人向外跑,跑了约30m,涌出的煤尘和瓦斯已到身边,并感到有轻微推背感、温度比较高,煤尘大的什么都看不见。张某边喊“自救器、压风自救”,边带领其他人员进入附近的压风自救袋内。在压风自救袋内,张某仍能听到连续响声,用瓦斯检测便携仪测量瓦斯,浓度超量程(大于4%),感觉到不安全,便组织现场人员带上自救器,到达己15-31090进风巷避难硐室内。经清点人数,避难硐室内有开拓队21人,瓦检评估队瓦检员、通风队监测工各1人。由于通讯线路被突出的煤岩损坏,23人在避难硐室内等待救援。
与此同时,正在己15-31090片盘风门外准备向调度室打电话(申请停电以接装喷浆机电源)的通风队队长张某丙听到连续几声“咚咚”响声,不一会儿看到通风队2人从己15-31090片盘风门跑出,且伴随有煤尘,后来煤尘逐渐变大,意识到可能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等到己15-31090片盘风门处瓦斯浓度下降后,带上自救器来到己15-31090回风斜巷风门外,见到通风队1名技术副队长、1名班长躺在风门外,两道风门之间躺着8名通风队人员,立即将风门外2人移至风门间,并使用躺倒人员自身携带的自救器进行抢救,后又会同其他人员将2名有生命体征人员运至风门外新鲜风流处抢救。
事故发生后,开拓队其他12人中,自行升井2人,在己进风巷外段风门处晕倒后获救2人,遇难8人(二部和四部皮带输送机头附近各4人);通风队在己14-31110辅助运输巷上平台附近的13人中,遇难8人(己15-31090回风斜巷风门间),自行脱险或获救5人(己15-31090回风斜巷风门间晕倒后获救2人、到达己14-31110回风巷与东翼运矸巷交叉口处脱险1人、从己15-31090片盘风门跑出脱险2人);1月12日八点班其他人员均自行升井或被矿山救护队护送升井。
事故直接原因
事故直接原因是:己15-31090进风巷外段掘进工作面区域煤层具有突出危险性,且埋深大、地应力高,处于保护层工作面停采线外应力集中区,未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未消除煤与瓦斯突出危险,仍违规掘进作业,综掘机清煤过程中发生煤与瓦斯突出。
对事故有关单位及人员的处理建议
事故调查组对39名责任人员和相关责任单位提出了处理意见建议,河南省纪委监委对监察对象及党员干部提出问责意见。
其中,平煤十二矿矿长、生产副矿长、防突副矿长、总工程师4名责任人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平煤十二矿安全副矿长等19人、平煤股份总经理等9人、平煤神马集团董事长等5人、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人和平顶山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共35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等处理;对平煤十二矿罚款900万元、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责成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市委、市政府、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作出书面检查。
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平煤十二矿
1.抢工期、赶进度,己15-31090工作面急于投产。
2.隐瞒工作面、入井人数、监控数据和图纸造假。
3.违反规定组织生产和施工。
4.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
(二)平煤股份
1.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2.技术管理不到位。
3.安全监管不力。
4.安全风险研判不到位。
(三)平煤神马集团
1.安全发展理念不牢。
2.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不力。
(四)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局
对平煤神马集团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督促检查不到位,对平煤十二矿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督管理不力。
(五)平顶山市委、市政府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存在差距,督促指导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局履行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职责不力,督促平煤神马集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
(六)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在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对平煤神马集团安全检查和平顶山市煤矿安全监管指导方面存在差距。
来源| 中国应急管理综合自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南局
编辑| 桃桃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