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走好“枫桥经验”传承路,打造阳光新“枫”景

阳光人寿:走好“枫桥经验”传承路,打造阳光新“枫”景
2024年03月27日 15:56 新壮观

“枫桥经验”是解决基层社会矛盾的生动实践,是党领导人民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经验。

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保险行业协会的指导下,2023年,阳光人寿将“枫桥经验”进一步深化落地,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创新解决金融纠纷工作方法、扩宽多元化解途径、加强金融知识普及等方式,妥善解决消费者急难愁盼问题,积极营造和谐健康的金融消费环境。

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积极践行者

阳光人寿将“枫桥经验”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紧密结合,力求业务发展与消保工作同频共振,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全国范围创新发展,确保矛盾“根源化解”、问题“案结事了”、群众“事心双解”。

2023年,阳光人寿组织全国各机构消费投诉[下载黑猫投诉客户端]处理骨干力量百余人至浙江省诸暨市“枫桥经验陈列馆”实地参观学习,深入领会枫桥精神,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认识和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民族特色、制度优势和时代价值。同时,阳光人寿浙江、河南、潍坊等机构积极响应,开展基层员工内部培训、机构负责人接访下访等相关活动三十余次,极大提升了基层人员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责任意识。

强化协调联动,办好消费者的每一件“心头事”

阳光人寿积极整合内外部资源,强化协调联动、构建多元化解金融纠纷解决体系,通过与行业组织、仲裁委、消保中心、专业律师及纠纷调解组织等合作,为消费者提供中立公正、高效便利、灵活且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渠道。

阳光人寿各机构积极响应行业号召,勇担社会责任,累计向调解组织派送优秀人力37人。其中河北、潍坊、安徽、山西等机构多人获评当地优秀调解员或纠纷调处工作突出个人称号,为共筑保险行业公平公正秩序、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起到积极作用。

推广用好“枫桥”鲜活经验,让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阳光人寿充分借鉴“枫桥经验”,结合保险消费纠纷特点和公司实际,创新推出“情绪调节”“化解三问”“蹲点下沉”等十大解决纠纷工作方法,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转化为保险行业纠纷化解的生动实践。如针对“一老一少”客户,在办理业务前采用“化解三问”解决纠纷工作法,做好风险提示,询“问”是否本人意愿、办理中“问”是否了解办理前后的权益变化、办理后“问”客户服务满不满意,通过事前感知、事中讲解、事后回访等举措,保障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财产安全权等权利。

提升全民金融素养,护航“老、少、新”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公司健康发展的内在驱动力,阳光人寿始终将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将“爱与责任”的向善文化贯穿于消保工作始终。阳光人寿组织管理层拍摄《守信重诺》视频,承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并以身作则,对内进行金融知识宣讲,强化全员消保意识和能力;对外开展“总经理接待日”“高管服务日”等活动,以一对一服务的方式深入了解消费者诉求,切实为民办实事。

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阳光人寿各机构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集中及常态化教育宣传活动。营业网点设立教育宣传专区,普及基础金融知识;推出“手语服务”,制作“金融知识盲文指南”,借助“五进入”“阳光暖阳日”等活动的契机,走进田间地头、知名商圈、中小学、特殊学校、敬老院、快递站等,为“一老一少一新”普及常见金融知识。近年来,阳光人寿各类宣教活动覆盖人数约上亿人次,为消弭信息不对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贡献了企业力量。

“枫桥经验”是一本读不完的书,消费者满意是一条走不完的路。阳光人寿将坚持好、发展好、贯彻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为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营造安全稳定的金融环境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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