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要保命,得先下手为强?

孩子要保命,得先下手为强?
2024年03月22日 16:58 六爷阿旦

01

我现在看到那些未成年人犯罪的案子,人都要气炸了,因为未成年人犯罪,绝大部分受害人也是未成年人,可是在面对犯罪结果的时候,受害人没得到保护,犯罪分子却被保护了。有的受害人连命都没了,却还要保护犯罪分子的隐私,犯罪分子是未成年人是了不起吗?

我觉得这不是文明的进步,而是一种倒退,是一种耻辱。

未成年人保护法,首要保护的,应该是让守法的未成年人免受伤害,而不是保护那些未成年罪犯,对于胆敢伤害未成年人的罪犯,无论年龄大小都应该加重惩罚。

对于未成年人被害致死的,无论凶手是不是成年人,都一律应该死刑,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你犯罪分子是未成年人,可无辜的受害者更是未成年人,更应该被保护。

现在小孩子不管是生理还是心理都比较早熟,那小学里面,个头比老师还高的孩子比比皆是。不少犯罪的小孩子,都知道自己年纪小不会有刑事责任,如果小孩对小孩犯罪,基于目前的法律,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可能就是孩子间通过以暴制暴的方式来反制,因为换句话说,就是孩子间的暴力,目前不受法律的实质性制裁。

这是个多么荒唐的逻辑?

不论未成年人保护法还是刑法,对未成年罪犯的宽容,就是对其他未成年犯罪的怂恿。这么简单的道理,在现实中怎么反过来了?

那些推动国内立法跟西方进行所谓接轨的大法党人,积极推动废死,让见义勇为者心寒,给修桥收费的黑社会洗白,这些始作俑者,其无后乎?

02

从孩子上幼儿园起,依我这些年的观察,我也觉得小孩子确实是属于特别势利,而且理解上特别容易走极端的。

小孩子眼里的好和坏,都是泾渭分明的。哪个小孩好欺负,他们有自己的判断标准。每天是爷爷奶奶接送,还是爸爸妈妈接送,开三轮车还是开汽车,都有他们自己的想法。

而且哪个孩子好欺负,他们往往会逮着一个一直欺负。有的孩子玩弄小动物的时候,它是完全不会有同理心的。

所以像那种13岁的孩子,性侵8岁的小孩,他为什么不去针对成年人,因为他知道要欺负什么人,你这种人不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你觉得是在包容他还是在鼓励他?

正所谓子不教父之过,如果小孩犯法可以免予刑事处罚,那就至少必须让他的监护人,让他的父母去接受对应的刑事处罚,让他们为自己没有尽到相应的教育责任而付出代价,也让小孩承担自己犯罪的后果。

总之不能让犯罪的人啥事没有,结果全由被害者承担,那何以体现法律的公平性?

学校里面对于孩子而言,就是一个独立的社会,有的人说有事要找老师找学校寻求帮助,我说句不好听的,如果小孩子杀人可以免死,那老师都会心有余悸,因为老师也无法自保,很多小学生比老师还高,法律都制裁不了他,你还指望老师制裁他?

以为孩子不懂事,那是大人的错觉,最近邯郸的三初中生杀人案之后,我们大人讨论的时候,还说最好别让孩子知道这些了,结果你猜怎么着?

孩子回来自己主动说起来了,他们全班早就都知道这事了,因为有的同学回家可以刷手机,啥热点新闻,第二天到学校就会跟他们讲。实际上她们才三年级,大人还以为9岁的孩子啥也不懂了,其实他们啥都明白。

所以这个案子怎么判,不止全国的家长在关注,其实全国的小朋友也在关注,尤其是那些平常就在搞霸凌的小孩,更会特别的关注。这案子别说不追刑责,就是判轻了,其示范效应都会很可怕。

杀人不偿命,刑案可免责,那以后的小孩子上学,就会选择以暴制暴来自保,带刀上学可能会成为趋势,不要觉得荒诞。按照极限博弈的逻辑,孩子要保命,不但要带刀上学,还要先下手为强,因为既然你弄死我没事,那还不如我先弄死你,反正也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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