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消费者不要被猪肉供应紧张局势所吓倒,要保持冷静

广大消费者不要被猪肉供应紧张局势所吓倒,要保持冷静
2019年10月17日 06:38 莫开伟

作者田忠华系中国知名财经评论员

最近,最撩拨消费者神经的莫过于猪肉价格快速上涨。事实上,猪肉价格上涨,有潜在的原因,也有内在因素。自去年4月份以来,受“猪周期”下行、非洲猪瘟疫情冲击和一些地方不当行政干预的影响,我国生猪产能持续下滑,是今年猪肉供应相对偏紧,价格上涨较快的主因。据农业农村部对400个县定点监测,今年7月份生猪存栏环比下降9.4%,同比下降32.2%。能繁母猪存栏环比下降8.9%,同比下降31.9%。

上述问题的分析及数据,能够详细说明猪肉价格上涨的主因。但不能不说有内在的因素,主要是一些中间环节趁机涨价,故意制造猪肉供应危机。猪肉价格的上涨,能够减少猪肉的消费量,缓解猪肉供求矛盾,但从市场供应情况看,猪肉供应并非到了没有肉吃的地步,无论到城市还是农村的菜市场、集市,猪肉供应并非严重短缺,在高价格调节的情况下,猪肉供应基本能够满足群众生活消费需求,供应问题并不是猪肉价格上涨的主导因素。目前,更应该引起重视的是人为故意制造紧张声势,抬高猪肉价格,所产生的猪肉价格连锁效应。

其实,猪肉价格上涨只是暂时的问题。大家都知道,现代科学养殖法,从仔猪到出栏,需要7-8个月时间,即可以供应市场,猪肉短缺并不是无药可救,只要提高认识,有组织、有计划的科学养猪,就能打破“猪周期”规律。因为这个问题是没有科学安排、筹划养猪行业发展导致的。当然,对于猪瘟疫导致的影响,对养猪行业的伤害是特殊的,也是偶然的,只要科学饲养,问题能够减少或者避免,这些都需要人的智慧去完成,完全没有必要造成心理恐慌。

为应对猪肉价格上涨以及带来的连锁问题,需要行业主管部门、养殖户、消费者等各方积极应对。

首先,应科学引导,消除“猪周期”,严防价格大幅度波动。对于群众性较为普遍的消费品,在遵循市场规律发展的前提下,更要遵循自然发展规律,必须通过依法约束制止人为因素导致的物价上涨。市场监督、物价等行业管理部门,在做好市场调研的同时,更要根据生猪饲养成本,核定猪肉价格销售期间,建立透明的生猪销售、屠宰采购价格透明机制,对于随意哄抬物价者给予经济处罚,严重的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惩处,科学预测与合理调配相结合,消除“猪周期”。前不久,一些地市采取临时措施,凭票供应猪肉的做法值得借鉴,这也是稳定物价,控制个别人趁机涨价的重要手段。如今是网络信息时代,相关产业部门可以建立一个肉、蛋类等消费品的日常消费信息网,各类经销商也要纳入信息化管理,消费者每家每户按照日常生活消费水平,填制消费需求单,在消费方面实现订单消费,不但能防止供大于求,也能杜绝浪费,保持合理消费,有效杜绝价格大起大落的风险。订单产业的发展,是消除“猪周期”的有效办法,能够提前确定饲养数量,又能确保消费产品的供应量,从而达到稳定物价的目的。

其次,应合理调配,有效防止物价过快增长,杜绝“猪周期”现象发生。早预防、早动手、早安排,防患于未然:一方面,无论“猪周期”还是“蒜周期”,在发生之前都有一个明显的信号,要么前期价格下跌严重,要么供求失衡,形成价格波动的空间,也给一部分别有用心故意制造物价波动的人机会。这就要求强化舆论宣传导向,合理引导新闻媒体播发事实性的文章,对于那些以此机会哄抬物价,导致物价大幅波动者要追究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对于前期由于成为买方市场,供大于求等客观因素导致的价格下跌,行业管理部门,要及时出手,通过合理价格收购冷冻储存,或者财政及时出手补贴给予救助,维护养殖户的利益,调动养殖户的积极性,严防养殖行业的忽冷忽热。合理调配、引导养殖户合理保持养殖数量,不可猛降,也不可养殖数量过多保留。通过有关部门建立的生猪、屠宰、销售为一体的供应体系,开展养殖户与屠宰户的订单活动,做好有计划、有步骤,确保养殖户的收益,保障养殖户养殖积极性;此外,环境治理与科学规模饲养结合起来,宜疏不宜堵。不规范的养殖,污染了空气,导致臭气熏天,地方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要在规模养殖上下功夫,对于小规模养殖不要采取一刀切禁止养殖,而是疏堵并存,通过牵线搭桥形成规模式养殖合作社的方式,组建养殖专业合作社,建成符合环保要求的专业化饲养场,做到科学管理、科学饲养、排污达标,保障养殖户的积极性,减少环保治理的成本,减少养殖户与相关部门的敌对情绪,确保生猪供需平衡,保证人民群众生活消费的需要。

最后,金融机构应积极支持养殖行业发展。对于养殖行业的支持,国家拿出资金给与补贴,如非洲“疫情发生后,中央财政及时将非洲猪瘟纳入强制扑杀补助范围,并将补助标准暂由每头800元提高到1200元。中央财政按不超过2个百分点,对种猪场、规模猪场的流动资金和建设资金贷款给予贴息;暂时提高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保额,扩大育肥猪保险规模等。不同程度保障和降低了养殖户的损失。地方政府也应拿出应对措施,鼓励金融行业对养殖户贷款不“抽贷”,不“惜贷”,为降低银行养殖贷款投放风险,可由政府牵头,采取政府+养殖户+保险+养殖专业合作社的方式,给养殖户“输血”,保证养殖资金链不断裂,确保生猪产业的供需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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