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教育可赞可鉴

警示教育可赞可鉴
2022年09月22日 11:15 莫开伟

作者童其君系中国知名时事评论员

“我深切感受到尊严的可贵、自由的可贵、遵纪守法的可贵。”在参观完宜丰县廉政教育中心留置场所后,一名县级领导干部深有感触地说。近日,宜丰县四套班子领导到县廉政教育中心参观学习,现场接受警示教育。(9月13日《宜春日报》)

笔者认为,组织干部集中到廉政教育中心留置场所开展警示教育,是一种值得倡导的好形式,也是在新时期,深化廉政教育、创新教育内容的有益尝试。具有“面对面”的“直观感”和“体验感”,尤其是那些职务犯罪者,他们不仅是“反面典型”,也是“活生生”的教材,通过情景代入、沉浸体验、现场教学等方式,就等于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有利于不断提高干部反腐倡廉的自觉性,时刻做到,遵纪守法,廉洁从政,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组织干部集中到廉政教育中心留置场所开展警示教育,有利于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我们有许多干部,就是因为“世界观”和“执政理念”,发生了扭曲,所以才依仗职权和工作之便,无视党纪国法,干起了贪赃枉法、祸国殃民的罪恶勾当,成了典型的腐败分子和历史的罪人。经常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政教育,就是洗刷我们头脑中的“污垢”,纯洁我们的思想和灵魂,使我们永远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坚定的理想信念。

组织干部集中到廉政教育中心留置场所开展警示教育,要注重教育效果,不断创新教育形式和内容,建立行之有效的教育机制,激发干部自觉接受廉政教育、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不论在什么工作岗位上,都要忠于党和人民的事业,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的正义与公平,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威严,做到执法如山、执政为民,当好让党放心、让群众信赖的“人民公仆”。

心之需要警示教育,甚于身体之需要饮食。但愿组织干部集中到廉政教育中心留置场所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推广开来,形成一种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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