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设立信贷市场司很有必要

央行设立信贷市场司很有必要
2024年02月13日 23:13 莫开伟

1月24日,央行潘功胜行长在国新办发布会上重磅宣布,将设立信贷市场司,重点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等相关工作。

潘功胜行长此话一出,一石激起千层浪,立即引发全社会广泛反映;尤其是关于央行设立信贷市场的职责和作用更是引起市场的热烈讨论和猜测。

对于央行设立信贷市场司,坊间也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人认为央行设立信贷市场司完全没有必要,觉得这与央行职责有点相悖,认为央行职能应主要集中到制订宏观货币坐席政策,管住货币政策的大方向就可以了,而不是微观具体货币信贷政策的实施,认为具体货币信贷实施应主要是商业性银行金融机构的微观金融行为;而如果央行再对具体信贷操作介入的话,有点不伦不类,也容易混淆央行宏观政策性功能与商业金融机构的微观商业性功能,或许是一种货币信贷政策的倒退。

事实果真如此吗?从当前我国金融运行实际和货币信贷政策实施现实看,央行设立信贷市场司还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央行要确保宏观货币信贷政策到位,没有必要的跟进手段和措施也是不行的,很多宏观货币政策出台未必能够被执行到位,而设立信贷市场司则是确保宏观货币政策传导给微观货币信贷操作的一种有效手段,在当前我国金融运行管理体制中,暂时还离不开央行这种介入政策性与商业性之间的行政性手段。

事实上,央行即便要设立信贷市场司,也并不是新鲜稀罕之事,之前央行即履行过类似的金融功能。比如之前央行设立的金融市场司的职责即包含了部分微观信贷管理:协调小微、“三农”、科技创新等结构性金融政策协调具体工作,并在其下面设立了信贷政策管理一处、信贷政策管理二处专职负责此事。之所以,现在再提出设立信贷市场司,还在于弥补之前金融市场司职责的不足与功能性短缺,因为从具体实践来看,两大处室更多属于事后监管,主要做一些统计、调查等工作,层级也相对较低,对真正辅助央行推行政策性宏观货币履职功能还远远不够。所以,央行在新的金融经济形势之下,提出设立信贷市场司,其意在更加提高央行在执行宏观货币政策调节功能的同时,在微观货币政策执行上也能发挥出更好的引导作用。

而目前现实也需要央行设立信贷市场司:一则,落实中央金融会议要求离不开央行具有更强有力的货币信贷推行手段。去年10月底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首提提出要“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并指出要“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这为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而要完成这五篇金融大文章,把希望仅仅寄托到商业性金融机构身上,而如果没有央行强有力的“督导”的话,恐怕效果会不尽如人意。由此,做好五篇金融大文章,既需要央行出台更具针对性的宏观货币政策,又需要央行在跟进监督,在后面推一把,才有可能实现央行宏观货币政策的意图。

这样的经验教训还是很多的,央行出台的“合意”货币信贷政策不少,但商业性金融机构出于各种考虑,主要出于自身经营效益的考量,不少商业性金融机构会搞选择性执行,致使不少央行出台的宏观货币政策没有完全得到落实和执行到位,有些甚至被大打折扣或被悬空,使央行宏观货币政策没有发挥出应有的金融功效。

二则,更好履行央行宏观货币政策职能,更需提高央行履行货币政策地位和作用,而设立信贷市场司无疑是一项可供选择的有效载体。目前支持实体企业,尤其是支持小微、“三农”、科技创新等业务越来越被中央高层认可和重视,且商业性金融机构也确实发挥了重要作用。比如截至2023年末,普惠小微、“专精特新”、科技中小企业、高技术制造业、基础设施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贷款增速都显著高于10.6%的全部贷款增速。

但与这些产业行业现实有效金融需求相比,可能还有很大的距离。尤其是这些具体货币信贷操作不仅收益低,且风险也大,商业性金融机构往往会显现出天然的“躲避”功能,这显然需要央行提高货币政策权威,在制定宏观货币政策时,也在微观货币信贷上具有“发号施令”的功能,只有这样通过设立信贷市场司,让央行参与到一些重大信贷项目的具体实施或操作之中,可让央行既掌握微观货币信贷政策的具体落实,又可让央行起到强有力的推动作用,不断提高信贷政策实施的精准度,进一步用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发挥出事前监管与事后引导以及货币政策总量与结构调节的双重功能,有效引导金融机构强化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使央行制定的货币信贷政策达到所要达到的目标,对国家宏观经济金融全局起到有效促进作用。

三则,可对制定和调整央行货币信贷提供有效的参考依据。由于央行设立信贷市场司,能够加强微观货币信贷操作的具体指导或操作,对我国货币信贷资金的市场流向“身临其境”,随时掌握,能充分感知其中的问题,发现其中的不足,为央行及时修改或调整宏观货币政策提供客观、完整、准确的信息,使央行制定的宏观货币信贷政策更加准确和接地气,更能提高央行宏观货币政策的适应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同时,有效提高央行货币政策抓手,改善央行当前在货币政策具体指导中的“软弱”现状,设立信贷市场司无疑是不二选择。

一方面,通过设立信贷市场司,与货币政策搞好配合,使央行既有制定宏观货币政策的功能,又具有实质性的货币信贷调配功能,可实施多措并举的货币信贷政策,有利于疏通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传导的“堵点”和“难点”,使央行不仅有货币政策制定权,更有货币信贷的“操纵权”。尤其是央行能更加有效地实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将“四两拨千斤”的金融撬动功能发挥到极致,可更加有效地支持我国经济复苏。同时,也能确保信贷市场司对货币信贷资源进行“二次”重置和分配,不断优化金融资源投向,引导金融机构科学评估风险,约束对产能过剩行业的融资供给,更有针对性地满足民众合理的消费融资需求,让金融对拉动消费起到强大的推升作用。

另一方面,可确保更多货币信贷资源流向国家最需要扶持的产业行业,实现国家金融战略意图。设立信贷政策司,通过央行行政性“强力”配置,可让信贷资金更多地流向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而且,未来信贷市场司或将继续在加强货币政策工具创新以及扩大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范围和规模上不断完善,这样更有利于制定整合支持国家科技创新和数字金融领域的货币政策工具,也更加有利于将普惠小微贷款的认定标准由现行单户授信不超过1000万元放宽到不超过2000万元等,也一定能有效解决央行—金融机构—实体经济的有效传导落地所面临一定的现实困难和挑战,使我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品种多、规模大、流程长、关联性强等矛盾得到有效化解。

(原文刊发于新京报 作者莫开伟系中国著名财经作家、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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