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府发布的“金15条”将打破东莞科技企业发展的僵局

广东政府发布的“金15条”将打破东莞科技企业发展的僵局
2024年03月15日 21:11 莫开伟

1、本次“科金15条”的发布,释放了哪些政策信号?过往科技型企业发展过程中,会面临哪些“拦路虎”? 本次“科金15条”的发布,对于东莞科技企业发展有什么利好?

广东省政府发布“科金15条”释放了广东省政府意与金融机构联手展开一场支持科创企业全面发展和做精、做大、做强的宏大金融战役;且表明了政府与金融机构进行全面合作为科创企业提供无缝隙金融服务的决心,以便彻底消除科创企业在初创、成长与成熟各阶段可能存在的金融服务障碍。

不言而喻,东莞科创企业过去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最大“拦路虎”就是因为不确定性因素多、科技转化成效低、投入大而陷入融资困局,因为绝大部分科创企业缺乏银行信贷间接融资以及到债券市场和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能力,使科创发展陷入停顿,不少科创企业甚至因资金短缺而中途夭折。

东莞原本就是一个制造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其中也有拥有众多的先进科创类企业,这些科创企业一直为融资所苦恼和担忧,“科金15条”发布之后,能切实解决科创企业的融资之痛,可让所有科创企业看到了希望,也获得了“救命稻草”,增强了发展信心,相信必将催生东莞科创企业新一轮发展春天的到来。

2、目前,东莞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超过10100家,已建立了“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百强创新型企业”的培育梯队,正向着产业科技高峰全力攀登。在科技创新方面,东莞有着什么样的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

春节首个工作日,广东高质量发展大会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发出了新的动员令,意在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而东莞原本就是一个制造业大市,科技创新能力较强,属于全国工业十强城市,2023年科技研发投入强度提高至4.1%,高企总量突破1万家,并拥有一批大科学装置、大科研平台等优势科创资源,在推动产业和科技互促双强这道新命题上,发挥了重要的基础作用。

而且,全市在落实全省经济高质量大会上亮出了实招,提出要向改革创新要动力、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等,制定了各种奋斗目标,并聚焦“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的城市特色,意欲推动全市朝着实现新质生产力方向迈进,营造科技企业发展良好社会氛围。尤其,市政府布局科创平台、强化源头创新,不断加大科研力量,引进科技人才,推动成果转化,涌现了一大批科研成果,这一切都将为东莞科创企业再创发展辉煌、再攀科技高峰、再出一大批强势科创企业奠定坚定的基础。

还有东莞属于粤港澳大湾区重要成员,能够形成科技企业的互动效应,可与香港、澳门以及其他城市在科技上进行有效对接和互通有无,能够给东莞科创企业发展带来较大的“烘托”效应,形成整体发展优势。当然,金融机构更加能根据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总资源进行合理配置,也可对东莞形成一定的金融资源倾斜优势,更可为东莞科创企业发展提供贴切和有针对性的服务。

3、“科金15条”重点强调创业投资机构投早投小投硬科技,东莞应如何孵化早期科创 ,引导创业投资,以前沿颠覆性技术突破并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做好科技金融这篇大文章?

“科金15条”对创业投资机构特别指出投早投小投硬科技的“二早一硬”,这其实就为东莞科技金融支持科科创企业发展指明了方向,使科技金融围绕“二早一硬”配置资源和做好相应金融支持工作。

投早,就是要求金融机构与当地政府联手为早期初创的科技企业提供“哺育”式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应转变观念,创新支持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模式,推出“科技人才贷”、“科技成果转化贷”等科技信贷产品;同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完善业务模式,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建风险分担机制,扩大对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的担保规模和覆盖面。通过这一切,为早投企业能够度过艰难期和危险期进行及时的金融“输血”和“供氧”,使有希望、有前景的科技企业能够脱颖而出,成长为科技企业的“参天大树”。

投小,就是要求金融机构与政府相关部门对小型科技企业的支持政策与支持力度要与大型科技企业一视同仁,消除“重大轻小”心理,尤其要消除“重国有大型科技企业忽视民营小型科技企业”门第观念,打破身份限制,让小型科技企业能够公平、充分地享受到相关金融信贷服务和财政风险基金补偿,使小型科技企业能够得以很好地发展,不断为东莞社会经济发展以及企业转型升级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硬科技,是一个地区科技产业最具竞争实力的标志,具有较高技术门槛和明确的应用场景,能代表世界科技发展最先进水平、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支撑作用的关键核心技术。东莞市政府确定支持硬科技,意在抓住新质生产力的关键,让东莞在科技发展上培育出在全国乃至世界上具有影响力的“硬核企业”。

对于这类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科技型企业特点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产品和服务模式,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规模;还可推动这类科技企业到债券市和资本市场融资,更可引导保险机构对其提供支持和保障,具体是推动“专精特新专板”、“科技创新专板”高效运作,允许其发行科创票据、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并通过专利许可资产支持计划等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直接融资,构建股权、债权、股债结合、基金等系统“金融组合”,助力“硬科技”企业发展

(莫开伟老师回答《东莞日报》记者采访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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