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邱泉
据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最新披露,截至2015年底,我国债务总额为168.48万亿元,全社会杠杆率为249%。其中,非金融企业部门债务率高达156%。
对总额近170万亿元债务,我国政府及国内外不少机构一致认为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其主要依据我国政府拥有较多优质资产、债务总体水平不高及经济结构具有较强抗风险韧性等。据资料显示,2014年我国主权资产按窄口径匡算,净值为28.5万亿元;2015年中央政府及各级地方政府债务为26.66万亿元,仅占同期GDP比重为39.4%,政府债务水平和债务率分别为56.8%和89.2%,仍分别低于欧盟60%的预警线和国际通行警戒值。而且,我国是高储蓄国家,对外负债只占总负债的3%,债务受国际因素影响微乎其微。
但笔者认为,对于中国债务,不能如此乐观。因为引爆债务危机的“定时炸弹”依然没有最终排除。
从资产方面看,我国政府拥有的“优质资产”是否真的全部优质,仍然存疑。笔者认为,目前我国各级政府投资和拥有的资产存在不少问题。表现在很多地方融资平台公司资产规模都很大,但无效资产多,优质资产少,而且像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等公益性设施以及医院、学校、行政机关办公楼等公用资产并不能产生效益。还有些资产估价过高,账面价值远远高于市场价值。另外,还有债务抵押物如土地被高估,变现能力弱,期限不匹配,蕴含偿债风险。
从债务总体水平看,我国政府债务清偿水平到底高不高,也不能一概而论。表面上看,我国政府债务似乎仍在合理范围内,但政府债务总额的真实性让人怀疑,因为一些地方政府为规避考核,债务被转移、截留和瞒报的不在少数。因此,不少国际机构认为中国政府债务总额应远大于26.66万亿元。近期国际评级机构穆迪将中国政府债券评级展望从“稳定”降级为“负面”,其首要原因就是中国政府债务上升较快。
同时,悬在中国政府头上的债务“达摩克利斯之剑”尚未落下,危机随时有可能暴发。
近两年,中央政府允许对地方政府存量债务进行处理,使违约债务延期,大大延缓了地方政府债务危机。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两批地方政府债务置换总额达2万亿元,基本覆盖了到期偿还债务,但这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且,这种做法还会加大一些地方盲目举债的“道德风险”,在一定程度会推动新一轮政府债务高潮的到来。
同时,在企业经营效益下滑、房地产发展进入拐点等经济下行情势下,地方政府土地财政收入难以为继,而地方政府支出却又呈有增无减趋势,地方政府债务偿还能力必然会降低。据财政部资料显示,2016年1季度,全国财政收入38896亿元,同比增长6.5%, 而全国财政支出37958亿元,同比增长15.4%。如果未来几年经济增速持续放缓,地方政府更会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很难顾及已有的巨额债务。
从企业负债情况看,债务杠杆较高,引爆债务危机的“导火线”仍在。笔者认为,正是因为我国特殊的经济结构及债务大都属“内债”,反而更容易引起债务风险。因为居民巨大低成本储蓄资金,会助长金融部门资金风险和效益管理“惰性”,将大量资金投放到国有企业及房地产、政府融资等项目身上,不仅会加剧产业结构畸形和泡沫风险,也会加剧银行信贷质量恶化。而更要看到的是,一旦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会牵一发而动全身,使整个行业和社会经济都难独善其身,加剧引发社会系统性金融经济危机的可能性。
此外,中国企业债务成因错综复杂,随着实体层面的进一步恶化以及投资回报率的持续走低,企业债务状况将会继续恶化。产能过剩形成的大量僵尸企业更是成为中国经济最大拖累。据国家统计局计算,煤炭与钢铁行业债务总额为8万亿元,其中大约三分之一是银行贷款。倘若今年这些债务中有20%成为坏账,就会导致中国银行业不良贷款规模增加近一半。因此,目前这种债务危机已到了令人十分忧虑的地步。
显然,债务总额不降下来,只会使债务“堰塞湖”越堵越高,降低资金使用效率,严重影响我国“十三五”经济发展目标的实现。
在如此高额债务面前,政府不应盲目乐观,应该予以高度重视并寻求解决办法,避免最终酝酿债务危机悲剧。从当前看,除加大不良债务剥离力度、降低我国债务率及推进国企和银行业改革外,一要处置或高达GDP比重10%的不良贷款,使银行能轻装上阵;二要加快关闭僵尸企业,彻底优化产业经济结构;三是对国企实施预算硬约束,防止债务规模进一步膨胀;四要改进银行贷款审批标准,推进股市债市纵深发展,防止金融资源低效配置;五要调整宏观政策组合,转向较低信贷增长和较高预算赤字,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型,由资源扩张型向节能环保型转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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