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露周海媚病例的那个人被抓了,然后呢 周海媚病例泄露

泄露周海媚病例的那个人被抓了,然后呢 周海媚病例泄露
2023年12月14日 17:48 毕说

12月12日,疑似已故艺人周海媚的电子病历截图被流出,相关截图中记载了周海媚的个人资料、就诊时间、就医症状等各种信息。13日晚间,新京报报道称,记者从涉事医院知情人士处获悉,已找到两名涉及泄露病历者并移交警方,1人为医院职工被暂停执业,另1人系其朋友。

斯人已逝,个人隐私却被曝光,无疑是对周海媚家属、粉丝的二次伤害。名人、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其生活和工作备受关注。然而,某些人为了追求流量及其他收益,不惜曝光明星的隐私信息从中获利,导致明星隐私泄露事件屡屡发生,给这些公众人物带来了严重的困扰和伤害。

比如,今年9月,主持人杨迪发文称其被“开盒”,个人信息遭到泄露,很多人打来骚扰电话,让他不得已换了手机号。

从名人、明星隐私泄露事件来看,其背后有一条隐秘的操作链条。首先,曝光者可能因工作关系等,经手名人、明星隐私信息,或者是以获取名人、明星信息为特定目标的违法者;其次,当名人、明星信息被泄露,某些人出于好奇、猎奇等目的,成为此类信息传播的推手;某些网络平台为了曝光率和流量,对于此类现象同样持纵容态度,造成事态进一步发酵。

名人、明星的隐私被曝光,当然有传统观念的因素,即在不少人心中,明星出名的代价,就是要将其个人信息公开,即使是“偷窥”,顶多也属于道德范畴。

然而,这一行为已然违法。《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明确规定:“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法》也明确,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罗翔也发文列举了《医师法》第五十六条、《护士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医师和护士在执业活动中泄露患者隐私或者个人信息的,会受到县级以上卫生主管部门警告、暂停执业活动直至吊销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还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今年8月,据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通报,自2019年起,陈某等5名高铁站员工利用职务便利,查询及出售演艺明星搭乘高铁的行程信息或者居民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并加价转售,共获利56万多元。最终该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8个月至9个月不等。

显然,要消除名人、明星隐私泄露事件中,某些人“法不责众”的心理,须强化落实相关法律要求。对于非法出售名人明星隐私牟利的行为要依法治罪,对虽无直接获利行为,但客观上造成名人明星隐私泄露的行为,同样要追究法律责任。今年3月,北京警方对在网络上散布明星陈某某隐私的5人予以行政拘留5日等处罚,但需要追问的是,坐视陈某某等明星信息传播的网络平台,难道不为此担责?毕竟,上述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的解释指出,“网络服务提供者拒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用户的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的规定,以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定罪处罚。”

无论是名人、明星,还是普通百姓,都享有隐私权。隐私权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权利,它保护个人信息、生活空间、私人事务等不被他人非法获取、利用或侵犯。当名人、明星的隐私受到侵犯,违法者不被追究,黑手迟早会伸向普通人。近期,网络热议的“人肉开盒”现象,就是此类恶行蔓延的写照。

因此,我们必须以法治的力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执法机关对于涉及个人隐私信息泄露的事件,无论受害者是明星还是普通人,都应一查到底,并持续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监管力度,防止恶意炒作和传播隐私信息的现象发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营造一个尊重他人隐私、保护个人信息的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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