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我预测,房地产税试点,明年应该就会来了。
结果事到如今,还有人怼我,说房地产税立法没那么快的,至少5年内肯定出不来balabala……
结果今天,官方消息就出来了,比我预想的还要快——
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
这么快的速度,彰显的顶层意志很明显。
1、房地产税的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可以进行正式实施阶段了。
2、推行房地产税的意志非常坚决,管你前面是房叔房婶还是万丈深渊,推动改革的决心不可动摇。
3、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拐点,真的到了。
今天的官宣虽然很短,但还是透露了几个实质性信息:
1、房地产税的征收对象,包括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
所以宅基地不用担心(依然不允许上市流通),小产权房也不用担心(本身是非法的),但是什么酒店式公寓、商铺、写字楼之类的物业,都在征收范围内。
只不过这些非居住用房地产的征收标准,还是按照之前的条例执行。
2、房地产税试点的具体办法,是国务院制定的,但具体实施细则,也就是税率、免征条件之类的关键信息,是由试点地区政府制定的。
所以应该和之前的沪渝房产税一样,不同试点地区的具体实施细则可能不一样。
3、试点的期限是5年。
也就是摸着石头过河的试错期最长5年,在4年半以内,国务院要总结试点经验,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试点情况,“条件成熟时”,最终由全国人大制定全国性的法律,全面推广。
也就是说,地方试点,很快就会出台。
如果不出意外,全国版房地产税的立法,将在2027年之前推出。
最后,务必记住这8个字:房住不炒,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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