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期回顾
上篇给大家介绍了长期股权投资,主要看对被投资公司的影响程度,重大影响以下的入在金融资产(一般20%股权以下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大影响的为联营企业(20%-50%,长投权益法)、共同控制的为合营企业(50%,长投权益法),达到控制的(一般50%以上,长投成本法)。
在权益法下,被投资方实现利润就要增加长投金额,同时确认损益;在成本法下,是按被投资方分配股利确认投资收益、长投按历史成本入账。本篇我们介绍下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在非流动资产与非流动负债中列示。
二、所得税相关
1、小知识
(1)利润表的所得税
即所得税费用,包含两部分:当期应交的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收益)
(2)当期应交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利润表的利润总额+纳税调增额-纳税调减额
(3)纳税调整
在汇算清缴所得税前,对能否税前列支项目进行的调整。分调增和调减。
2、纳税调增
(1)超过应计入费用标准的部分
比如,税法规定业务招待费不超实际发生额的60%、不超销额千分之5的部分可以在税前扣除。超过的部分就要作纳税调增(即所得税要增加)
(2)计入到损失但不允许税前扣除的部分
比如,大部分税收罚金、行政罚款是不能抵税的,会计上作为一项支出抵税而税务上做纳税调增项。
3、纳税调减
(1)会计做收益,税法规定免所得税
比如,国债利息收入,会计计入收益,计算所得税时可扣减掉
(2)会计不确认费用或损失,计算所得税时可以扣减
比如,当年的亏损可后5年进行补亏的政策。
4、暂时性差异
(1)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将来应纳)
会计上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税法计税基础(或资产的大于税法的),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即税法负债算的多或资产算的少,本期少纳税后期应多纳)
(2)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将来可抵扣)
会计上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税法计税基础(或资产的小于税法的),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即税法负债算的少或资产算的多,本期多纳税后期少纳税)
注:存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确认递资的情况。
5、递延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数(期末减期初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转回数(期初减期末数)。递延所得税费用是指当期少交后期多交(递负增加),或者转回了上期确认的递资
6、递延所得税收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增加数(期末减期初数)+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转回数(期初减期末数)。
递延所得税收益是指当期多交后期少交(递增增加),或者转回了上期确认的递负。
三、递资与递负
1、确认
递资:以未来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
递负:对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负。(特殊除外)
2、资产类暂时性差异:(依据二、4所列原则确认为递资或递负)
通常,资产取得时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后续可能有差异。
(1)固定资产
折旧方法、年限,会计准则与税法可能有差异。
账面价值: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
计税基础:认可依税法计算出的折旧,不认可减值准备。
(2)无形资产
账面价值:原值-累计摊销-减值准备
计税基础:认可依税法计算出的摊销,不认可减值准备。
特殊:税法有优惠政策,三新企业内部研发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可按费用的150%抵扣所得税——产生永久性差异、直接纳税调减;形成无形资产的,可按成本的150%摊销——摊销额做纳税调减,资产账面与计税基础的差异属暂时性差异,但不确认递资。
(3)交易性金融资产
账面价值:期末时点的公允价值,增加了确认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减少了确认可抵扣。
计税基础:取得时的历史成本
须按年列出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并与之前进行比较。
(4)投资性房地产
成本模式下,处理同固定资产。
公允模式下,类似交易性金融资产,差异在于会计上不提折旧、税法要提,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账面价值:期末时点的公允价值
计税基础:取得时的历史成本
差异计入递资或递负,但不影响利润,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6)持有至到期投资
账面价值:摊余成本(期初+本期计提利息-本期收回的本利-本期减值)
计税基础:摊余成本(去掉减值准备)
3、负债类暂时性差异:(依据二、4所列原则确认为递资或递负)
看此时点,税法是否认可该负债,认可多少计税基础则为多少,不认可计税基础=0。
(1)预计负债(后面会讲到,比如3年质保,企业要计提售后维修费用、计入预计负债)
账面价值:计提金额
计税基础:0。税法不认可,实际发生时抵扣。——可抵扣差异
特殊:与经营无关的债务担保,无论是否发生,都不能税前扣除。
(2)预收账款
分情况,会计税法处理不同,即会计不确认收入,税法确认,则产生可抵扣差异;会计税法处理相同,都先不确认收入、将来确认后纳税,则税会无差异。
(3)应付职工薪酬
正常无差异,但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部分需要做纳税调整,账面价值=计税基础,不涉及暂时性差异。
(4)应交罚款滞纳金等
税法不允许税前扣除,账面价值=计税基础,不涉及暂时性差异。
4、计量
都是按在转回期间适用的税率计算确定。(比如税收优惠到期,要按新税率重新计量)
四、核算所得税程序
1、计算当期应交的所得税
用会计报表上的利润总额+纳税调增额-纳税调减额,再乘以税率。如果有足够应纳税可以弥补以前亏损的,要在纳税调减额处减掉(相当于抵税)。
比如,按税法调整确认后,2011年亏损30万,2012年亏损2万,2013年利润5万,2014年利润5万,2015年利润6万,2016年利润50万,则2016年应纳税额=50-(30-5-5-6)=36,再计算其他纳税调整项。
2、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如果在前期亏损年度,计提了递延所得税资产,比如上例中2011年亏损预计后期能抵扣,计提了递资,则在后期弥补的期间,可以转回对应的递资。
3、根据1、2计算所得税费用(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编制分录
4、编制与所得税无关的递资递负分录(如影响其他综合收益的)
五、所得税的列报
1、递延所得税资产在非流动资产中,递延所得税负债在非流动负债中,所得税费用在利润表中;
2、单独报表中,当期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可以按抵消后的净额列示;
3、合并报表中,一方的递资与另一方的递负,须单独列示,一般不抵消。
六、举例:上市公司所得税的列报
1、上汽集团2017年合并利润表中,所得税费用为71亿元。
2、在附注中披露了,当期所得税费用为115亿,递延所得税费用为-39亿(递负增加及递资转回)
3、最终所得税费用经过一系列复杂的调整,列示于合并利润表中。
注:所得税涉及的内容很是复杂,在分析上市公司这部分数据时,会在合并报表中查看,可以对比近几年的变化趋势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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